玛,越李朝第二位皇帝。他创建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官僚体系,被认为是越南历史上的英主之一。
李朝废除了丁朝的十道,把全国划分为二十四路。在南部的爱州和驩州置二寨。
地方上的行政长官,各路有知府、判府;各州有州牧。在路、州、寨,设地方武官领军镇守。在李太宗时代,各州兵权和行政权都由州牧掌管。
在位时,每逢饥谨,常减税二三年,修改法律制度,刑罚及审讯之法,也算有为之君。
李朝历代皇帝皆推崇佛教(禅宗),把佛教定为国教,使禅宗佛学广为传播。李太宗是禅宗“无言通派”的僧祖。李朝封建统治者虽然虔心信佛,但却把“大慈大悲”、“忌杀生”等佛陀的教诲忘在了脑后,对内进行残酷统治,对外猖狂发动战争。
但身为皇帝通病,生活豪华,每日山珍海味,后宫众多,计有皇后十三人,妃子十三人,御女十八人,乐妓一百人,终年享乐不已。
就在李佛玛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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