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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沿海鸦片走私网3

  • 作者:刘诗平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7-04 15:46:13
  • 字数:7190字

1833年6月20日,满载货品的“仙女号”离开英国利物浦开始它的处女航,5个多月后停靠在伶仃洋上。随它前来的,还有渣甸的外甥、后来成为怡和洋行合伙人的安德鲁·江斯同(AndrewJohnstone)。

1833年秋,渣甸派遣“杨格少校号”(ColonelYoung)驻扎在泉州湾外作为定点“买卖”或“供货”的鸦片趸船;“仙女号”则往来于泉州与广州之间,将鸦片由伶仃洋运到泉州湾,然后再将所售鸦片银钱运回。“仙女号”为渣甸·马地臣行仅仅服役了3年。1836年,“仙女号”携带着7万元鸦片款返航时,突然不知所终。事后得知,是6名马尼拉水手杀害了船长、大副和二副后,将船开到吕宋岛附近凿穿沉海。这些水手日后试图在马尼拉出售手中的赃物时,被渣甸·马地臣行的代理商发现并抓获归案。“红海盗号”为怡和洋行服役了约20年后,1853年7月从加尔各答出发前往广州时,同样突然不知去向。人们猜测,或许是在孟加拉湾遭遇大风暴而沉没。不过,像“仙女号”一样被劫夺也未可知。

飞剪船队:鸦片贸易的制胜武器1833年,英国国会法案结束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特权,并于次年正式生效。在更大机会到来之前,在沿海贸易成功实践之后,渣甸·马地臣行决定以更大规模、更加系统的方式从事鸦片经营事业。

成功在于早作准备。在1831年3月10日的一封信里,渣甸写道:“我们的想法是,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到期后,很可能有各式各样的投机者加入贸易,这些人只是为了汇兑而不考虑收益,除非是大规模的经营,而且必须抢先对手一步知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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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甸·马地臣行不能不提的第二艘飞剪船,就是著名的“仙女号”。它虽然比“红海盗号”要小得多——吨数才161吨、长235米,但却是第一艘专为渣甸·马地臣行建造的飞剪船。建造期间,渣甸从船内设施到船员配备,都不厌其详地写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伶仃洋鸦片走私基地的形成和对华鸦片贸易的扩大,使鸦片商们愈来愈不满足于一年只到中国做一次鸦片生意。如果一年之中能来中国多跑几趟买卖,那将是翻倍的利润。尤其是每年新年之始,更是他们备感叹息的时候,因为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鸦片开市拍卖,此时鸦片价格较低,如能运到中国销售,获利一定丰厚。可惜此时正是东北季风劲吹之时,港脚船无法来华。在这种情况下,鸦片商们迫切需要新型船只的出现。再说已经在中国东南沿海的鸦片销售中挖到金矿的渣甸·马地臣行,也需要更多飞剪船的投入。于是,一种专为对华鸦片走私之用的新式船只应运而生,这就是鸦片飞剪船。

速度是成功的关键。在鸦片飞剪船方面,渣甸再一次跑在了其他鸦片商的前面。其中,“红海盗号”(RedRover)和“仙女号”(Fairy),是渣甸最值得一提的两艘鸦片飞剪船。

“仙女号”作为往来于伶仃洋与泉州湾的联系船,有时也直接将鸦片运送到一些沿海的城镇和乡村,是渣甸·马地臣行的第一艘“沿海航船”(Coaster)。“杨格少校号”作为鸦片趸船停靠在泉州湾,意味着渣甸·马地臣行又一个固定的鸦片基地的建立。渣甸·马地臣行和颠地行的几艘中型船只,还停泊在南澳岛从事鸦片贸易。

这艘排水量254吨、全长30米的“红海盗号”创造了跨洋运输鸦片的历史,在86天内完成了从孟加拉国到中国的往返航程。后来,这艘飞剪船更创造过18天内完成从加尔各答到伶仃洋的纪录。“红海盗号”出现后,其他鸦片商纷纷效仿,大批飞剪船被投放到对华贸易中。较著名的有:“精灵号”、“格兰特女士号”(LadyGrant)、“赫伯特·科普顿爵士号”(SirHerbertCompton)、“架华治家族号”(CowasjeeFamily)、“爱德赛号”(Ardaseer)、“爱娜号”(Ann)、“罗博·罗易号”(RobRoy)、“珍珠号”(Pearl)等。

1833年年初,在克里夫顿的周旋下,渣甸·马地臣行买下了“红海盗号”克里夫顿以外的另一半股份。3年后的1836年,克里夫顿在赚得盆满钵满之后决定退休享受生活时,将自己的股权也卖给了渣甸·马地臣行。于是,渣甸·马地臣行成为了“红海盗号”的唯一拥有者。

由趸船、飞剪船和沿海航船构成的一支完整的鸦片贸易船队组建了起来。渣甸·马地臣行购买了“壮士号”、“马叶斯小姐号”(LadyMayes)及“小神仙号”等船只,建造了更多造型美观而速度飞快的鸦片飞剪船。到1836年,渣甸·马地臣行已经有了20艘包括飞剪船、双桅帆船和纵帆船在内的各类船只所组成的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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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北拓:从澳门到舟山中国东南部的沿海贸易,在渣甸·马地臣行的鸦片生意中,占据着愈来愈重的分量。鸦片贸易在急速发展,并不断向北拓展。

1829年建造于印度的“红海盗号”,属曾在英国皇家海军服役后转业为商船船长的克里夫顿(W盋lifton)所有。

渣甸在1835年3月曾写信给在泉州湾的“杨格少校号”船长里斯说:“如果你能设法使中国官员除了你自己一帮人之外,对别人都加以攻击,那就太好不过了。我主要担心的是,人数一多会使政府憎恶烟商和船夫。而各商行之间的竞争也会大大降低(鸦片)售价。”

向当地政府交点“保护费”,既可减少竞争,又有助于鸦片的高价售出,自然是个不错的合作,但每年2万元就想一劳永逸地堵住部分贪婪的当地官员的嘴,却并不容易。泉州方面的有关官员称,还得再交一笔钱以支付官船的开销。

最后,这两家大鸦片商与当地不法官员的交易未能达成。渣甸·马地臣行与颠地行合作贿赂泉州官员一事泡汤。

成立不到几年的渣甸·马地臣行,在鸦片运输和销售领域建立起了超强的实力。如果说有什么竞争对手的话,那就是颠地行(宝顺洋行)。

在长达几十年的竞争中,这两大行之间善意的合作不多,更多的是两者互不相让的竞争和算计。不过,1836年,它们在泉州却有过一个罕见的合作计划,即双方试图联手与泉州的地方官员达成一个协定。颠地与渣甸联合提议,每年支付泉州相关官员2万元,条件是不许别的鸦片商在港内售卖鸦片。

在东南沿海一带做鸦片生意时,渣甸·马地臣行和颠地行等鸦片商与当地官员和鸦片贩打交道要容易得多,售价比珠江三角洲一带也要高出许多;但即使这样,也依然要低于一些中国二手鸦片贩的价格。

1834年,渣甸要求“杨格少校号”船长里斯(Rees)前往台湾,调查当地走私鸦片的可能性。

郭士立在1834年1月写给渣甸的信中说:“我为这样一种贸易日益增长的普遍前景而由衷地欢欣鼓舞,但也同样为一个村庄居民(的行为)而感到痛心。这些村民我们以前没有接触过,当我们的船靠岸(准备取淡水)时,他们表现出很深的敌意。这使我们对这帮群氓没有好感。”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几乎在中国沿海的每一个重大事件中都有郭士立的身影:1834年年底,他被任命为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的中文翻译兼秘书;林则徐南下禁烟时,他随义律一道与林则徐交涉;鸦片战争中,他以翻译身份参加了战争全过程;战后《南京条约》谈判中,他充当英方的翻译;之后他又担任了8年香港总督、英国驻华公使(驻华商务监督)的中文秘书。

1836年,渣甸希望船长去往更北的舟山开辟市场。渣甸在一封信中写道:“要是能派一艘船去舟山群岛,在那里待上三四个月甚至半年,可行吗?在那一带,烟价很高,只要有股韧劲和处理得法,不忘向官员行贿,我想,我们会很成功的。”

1838年1月,渣甸下令让“芬得利总督号”(GovernorFindlay)为中国的烟贩将鸦片运到长江口,同时希望能打开舟山市场。同年5月,马地臣不无欣慰地写道:“沿海贸易如愿兴盛起来,新近我们已将它扩展到了舟山。”

同一年《中国丛报》上的一篇文章这样描述:“现在,从澳门到舟山的中国沿海,是20艘鸦片船经常往返航行的区域。广州水域则变成了30多艘鸦片船的大型集合地。在澳门,除了几家商行在大规模地从事鸦片贸易外,还有五六十个小商贩也在按斤论块地分售鸦片。”龚缨晏:鸦片的传播与对华鸦片贸易,东方出版社,北京,1999,271页。

敢于冒险和先人一步,正是渣甸和马地臣在鸦片买卖上的成功之道。此时,不仅体现在拓展中国沿海鸦片销售市场上,也体现在运载鸦片的交通工具上——渣甸·马地臣行打造了一支往来于印度与中国,广州与东部沿海之间的极具竞争力的飞剪船队。

伶仃洋上的趸船,是常年停泊的“水上仓库”与鸦片基地。存储在趸船上的鸦片,由港脚船从印度远道运来。在以机器为动力的汽轮船出现之前,帆船在大海上航行,主要借助于风力的推动。在印度洋及南中国海,每年10月到第二年3月的东北季风,以及夏季的西南季风,主导着海上的航运。依靠这两种季风,每年港脚船在夏天来到中国,冬季驶回印度;也正是受季风影响,普通的港脚船一年只能到中国跑一个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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