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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自白

  • 作者:辰以雾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01 06:08:11
  • 字数:5210字

“那时候小,好像特别容易冻手冻脚冻耳朵,总觉得耳朵又热又痒,忍不住去扣然后就是一块死皮一手血。”

“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冷,就是心寒,用攒了好久的废瓶子卖的钱进了玫瑰,一下子全砸在手里,就……挺受不了的。”

“笃定地好像已经发生过一样。”

“听起来,在你的眼里我以后会变成一个特别烂的人。”

“你总喜欢说些未来的事。”

“路上人越来越少,买玫瑰的人寥寥无几。我就抱着我的玫瑰,躲在路边,连个遮风的地方都没有。”

钟诚也没想到,这话说出口时,也可以那么轻易,有些如释负重的感觉。他重新抬起了头,缓缓地笑了。

林斯辰保持着趴在桌子上的姿势没有变,像是睡着了。

“时间越晚,越伤心。”

“提前一天进好了花,谁曾想到了半夜就开始下雪。”他随口抱怨着,像在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上午的时候,还有人寻着那点浪漫外出,顺带捎一只玫瑰。”

“可是雪终归还是越下越大。”

“因为玫瑰好像只在这一天值钱。”

“花瓣恹到发黑,它的美丽过期不候。可我仍然不敢走,捧着花站在没有人的十字路口。”

“过了不知多久。”

“我也曾经站在街边卖过花,就在这一天。”钟诚声音刻意放的很轻,不想吵醒他,可眼神却一直落在他身上。“就卖过一次,挣了不少,连带着过了好几天舒坦日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竟听话地过去了,一点都不像我,大概也是出于好奇。”

“走近了,发现大概年龄相仿。”

“只开了车窗,我们两个中间隔了没有打开的车门。车里的暖气开的很足,他的身后放了一个黑色的小提琴盒,剩下的都是快要坏掉的,红到发黑的玫瑰。”

“他扒着车窗想要探头出来,被男人礼貌地制止,听称呼大概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他穿着整洁柔软的羊毛衫,脸颊白皙红润,是一身的暖意,如果可以抱在怀里,大概会非常温暖。”

“他还是不听劝的探出了头,忽然间在眼前放大的脸让我吓了一跳。下一秒,温热的指腹抚过冻伤的脸。”

“他的眼睛清澈透亮,带着些令人厌烦的关切,我本应第一时间就打掉他的手,可是我听到他说,‘疼不疼’。”

钟诚捏了捏发酸的鼻梁,“他居然问我,疼不疼。”

“第一次有人这样问我。”

“我都不知道该要怎么回答了。到底是疼啊还是不疼。这连小伤都算不上,跟野狗野猫干一架都比这个要严重的多。挣扎在温饱线上的野孩子,哪有资格喊疼。”

“你到底是有多天真啊林斯辰。”

钟诚一时间没有控制好情绪,声音大了些。幸好趴着的林斯辰只是颤了一下就没动静了,应该没醒。

他沉默了一会,眉宇轻皱着,淡淡的惆怅道:“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人和人的差距可以那么大。”

“相同的年纪,你在温暖的车厢里被玫瑰簇拥,我在冰天雪地里为明天的午饭发愁。我在怀着恶意揣测你叫我过去的动机时,你却问我,疼不疼……”

“有些人生来就是不一样的。”

正如你的温柔,正如我的叛逆。

——

餐桌上烛火摇曳。

比起林斯辰,其实他更能理解那个林斯辰口中那个负心的自己。

为什么“钟诚”会对林斯辰的努力冷眼旁观,甚至不断地去否定……

归根结底,是……

自卑。

就像钟耀假借来接苏家接他的借口去堵同样来接孩子的林宇文,结果不欢而散,拿他出气。他不过是眼巴巴地趴在车窗上看着林斯辰上车,心里想的着如何才能跟他做朋友。

钟耀以为他一直往那个方向看,见证了他的难堪,怒气牵连,小钟诚挨了一脚被踹出车门。“你也配往那边看,如果不是想找个借口见他,你这辈子连钢琴的边都摸不着。”

“滚,绿眼睛的小杂种。”

成年男人的一脚踹在身上,当时差点吐血,疼的缩成一团哭都哭不出来。

那辆黑色的豪车扬长而去。

从那以后钟诚就学乖了。

钟诚一直觉得林斯辰属猫的,布偶猫那种,死贵死贵地,还得富养娇养。可是品性也好,温软粘人,喵喵叫着,还会问你疼不疼。

钟诚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像猫,就是那种杂种流浪猫,绿眼睛的那种。警觉又敏感,好不容易被人领回家去,恶习难改,再被一脚踹出去的时候,他害怕了。

就像弃猫效应。

被丢过一次的猫,如果再被捡回去,就会乖的不得了,因为他害怕再次被丢,他害怕下次就真的没有家了。

小钟诚呜呜咽咽地朝苏颖华家的门口爬,身体上的疼痛,跟钟耀的恶言恶语比起来真的算不得什么。明明已经离心里那个被玫瑰簇拥着的小少年更近了,近到几乎触手可及。

突然之间,这一脚。

又被钟耀给踹回了十八层地狱。

不过在钟家住了几天,就真把自己当小少爷了,怎么能那么傻。钟诚从不认为那是他的家,他也不过是钟耀养的猫,一手培养的傀儡。

从此安全感无尽缺失。

谁也给不了,林斯辰也不行。

他必须要把握一切机会去抓住地位和权利,只有那样才可以慰藉空洞的内心。所以他会和凌钏结婚,他会听从钟耀的安排,甚至会去打压崭露头角的林斯辰。

至于林斯辰怎么想?

束之高阁,乖乖地当只会唱歌的金丝雀不好吗。

可林斯辰终归不是金丝雀。

琴说卖就卖,手指说毁就毁,追求红玫瑰的理想之路上,果断而又干脆。

他是愿意把一切都豁出去奉陪到底的疯子。

——

钟诚闭上了双眼。

绝望地默念道。

“我大概终有一天也会变成你梦魇中的模样。”

“他只是好奇地看着我。”

“我的爪子举的太累了,表情一垮,想要转身离开时,他对我招了招手,脆生生喊了一句要我过去他那边。”

“一辆黑车停在了路边,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可能是出于好心他买下了我的所有玫瑰。付的钱也远远超过了我的报价。”

“我收过钱后,看着男人带走了所有玫瑰全部都塞进了车的后座,里面似乎坐着了一个小男孩。”

钟诚看着林斯辰埋在臂弯里,也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在假寐。他伸手勾了一缕林斯辰的头发,缠绕在指尖。

“他好奇地看着我。”

“我一向反感视线在身上停留,下意识地就摆出自以为最凶狠的表情,像只炸毛的猫。我以为他也会像别人一样露出或惊恐或嫌恶的情绪,可他没有。”

钟诚用手指戳戳林斯辰的发旋。

“会欺你,还会辜负你……”

钟诚收回来手指,他也趴在了桌子上,紧紧地抱着双臂,“我仔细想了想,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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