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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 作者:斩魂剑
  • 类型:仙侠
  • 更新:2022-01-13 22:11:07
  • 字数:14832字

喝了近有两个时辰,叶凌云和曾阿六已然伏在桌上不能坐起,老乞丐还是意犹未尽,突然他一拍桌子,道:“老夫真他妈是王八蛋!”

叶凌云和曾阿六抬起头望他,不知老乞丐发了什么神经。

凑上前,颇不客气地道:“小云,你带这么两个乞丐来做什么,莫要坏了我们的生意,快快把这老乞丐打发了再来听说,若是再胡闹,我快要去余大哥那里告你一状了。”

老乞丐似是没听到,哼了一声,大咧咧地一座,并不搭言。

伙计识得叶凌云,对他平日来酒楼蹭书倒是见怪不怪,见他今日领着一个老乞丐来这吃喝,心里便老大的不乐意。

两坛烈酒大部被老乞丐喝了,他喝得兴起,倒是与叶凌云和曾阿六说了许多江湖轶事,听得二人时而聚精会神,时而抚掌大笑,好不痛快。

伙计见叶凌云掏了银子,颇为犹豫,便朝掌柜望去。掌柜搭眼一看,不愿得罪这个小泼皮,挥了挥手。

伙计见掌柜默许,道:“好嘞!既然小云兄弟今日出手这么大方,我便去上好酒好菜了!”伸手揣起银子,摇摇头,暗笑叶凌云做了冤大头。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老乞丐又道:“小兄弟倾情待我,我却藏了私货,不配英雄好汉!叶兄弟!跟老夫走!”说罢,拉起叶凌云一跃跳出窗外。

老乞丐也不客气,左手抓肉,右手端酒,一张嘴塞得满满当当。曾阿六虽然肉疼叶凌云的银子,可木已成舟,也便放开吃喝。

叶凌云虽掏了银钱已然身无分文,但这银子本就不是他的,花得倒也洒脱。他本不擅饮酒,但与老乞丐推杯换盏,也是喝了不少,显然有些酒醉。

异变突发,曾阿六登时惊出一身冷汗,这酒楼虽然不高,但若让老乞丐拉着跳下去,也要把叶凌云摔个七荤八素。他一下窜到窗前打望,只见老乞丐扛起叶凌云,如猿猴一般飞檐走壁,三跳两跃,早走得远了。

叶凌云喝得瘫软,被老乞丐揪起扛在肩上,从酒楼飞出,几个起跃,如腾云驾雾一般,飞出老远,吓得他酒醒了一半,大喊道:“喂!你做什么!快放我下来!”

老乞丐身形飞快,胡子被劲风吹得飞起,笑道:“小兄弟别怕,老夫吃你喝你,若是不和你分享些宝贝,岂不成了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了。你安安静静的随我来便是了。”也不理叶凌云反抗,飞快地向凤临山奔去。

这小镇之上,五两银钱算不得少,鸡鸭肉面连价着上桌,又摆了一坛酒,桌面摆的满档。

叶凌云心中虽然震慑于这绝世美景,依然嘴硬道:“嘁,老子就是在这凤临山下长大的,这些东西看得多了,这里不过能多看些普普通通的景色罢了,有什么特别的,你大老远带着老子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就为让老子看夕阳?”

老乞丐知他言不由衷,只是哈哈一笑,道:“自然不是,老夫有好东西给你瞧瞧。”随即,拉起叶凌云来到一株大果树跟前。

这株大树颜色样子与周围果树别无二致,但要高出几丈、宽出几围,显然是果树中树龄最长的。果树树纹极深,树枝上结的的果子红彤彤的,极是明艳动人。大树中央,两处较深的树纹合在一处,想来此处曾经是个树洞,经年以来慢慢长合,所以纹路与他处不同。

老乞丐伸手摸索到树纹接合处,笑道:“就是他了!”言罢,伸手入怀,摸出一只瓷碗丢给叶凌云,喝道:“小子,给老夫接好了!”

言罢,双手伸平,呼的一声,十只手指如钢刀一般直插进树纹挤合的缝隙处,随即向外一扯,树干如败絮一般,被他从中间生生扯开一个大洞。

叶凌云惊得眼都直了,他自小只见过街头卖艺的壮汉掌劈顽石的把戏,从未见人能徒手撕破大树,实在是闻所未闻,未等他缓过神来,大树破洞中飞泄出一股浑浊的液体,带着浓郁的酒香。叶凌云眼疾手快,托起瓷碗对着水柱接了上去,幸而他反应极快,喷出的水柱也不甚多,并未溅出多少,将将接了一碗,便不再流了。

“嘿嘿,老夫的宝贝来了!”老乞丐一把抢过叶凌云手里的小碗,放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登时先出陶醉神色,不住点头赞道:“好!好!就是它了!”

随即,将小碗递到叶凌云跟前,道:“嘿,小子,你快尝尝,这与方才那劣酒相比,实在是天上地下,若非老夫苦等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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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酿成,口馋难耐,才不会沾那半滴烈酒呢。”

叶凌云见老乞丐这副模样,新奇不已,借过酒碗道:“好,我便试试。”

美酒沾唇,并无半分辛辣之气,浓郁的酒香混合淡淡果香,绵绵入喉,实是说不出的香醇。

叶凌云虽不常饮酒,但美酒入口,竟也能立刻辨知好坏,立时便知这实乃是世间难得的美酒,不再多想,将一碗美酒顷刻饮尽,又伸出小碗朝树洞中舀去。

老乞丐登时变了脸色,急道:“慢些喝,这是老夫酿了数年的美酒,要慢慢品,慢慢品!哎...你给老夫留一些...”

夕阳西下,灿烂的晚霞倾洒在繁花古树之间,一老一小你争我抢,将树洞中满满的果酒饮尽,两人酒气上涌,脸色微红,望着晚霞,背靠古树懒懒地坐在落叶上,享受落日美景。

“喂!老头子,你的功夫真厉害,这么粗壮的大树,一把便被你用手撕开了!方才酒保打你,你为何不还手啊?若你出手,保准一拳打得他屎尿齐流哈哈!”叶凌云眯着眼睛大笑道。

“嘿嘿!徒手破木算什么!”老乞丐顺手拾起一颗石子,用三指轻轻捏住,口中道:“小子,给老夫看好了!”

他就这样捏着石子,也未见如何用力,叶凌云大为好奇,不知这老乞丐要耍什么手段。

片刻后,老乞丐将石子扔给叶凌云,笑道:“喏,你自己看喽。”

叶凌云伸手接过石子,仔细端详,只见方才浑圆的石子,已被捏出了三个手指大小的小坑。

要知,石块越小越是难以着力,常人若是以蛮力劈大石,若是膂力过人,或许还可劈断,故而江湖上常有卖大力丸的江湖骗子,靠掌劈大石、躺针板、胸口碎石这样的把戏混口饭吃。可若是让他掌劈坚硬的小石子,却是绝不可能。

这老乞丐身不动、膀不摇,紧紧靠三指手指在小石子之上印出指印深坑,非是绝顶内力不可办到。

叶凌云一个半大孩子,自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微妙差别,但也看出老乞丐确实身怀绝技,不由赞道:“老人家,你真是一身好功夫啊,若是方才你还手打了酒保,管保打得他十天半月起不来床。”

老乞丐不屑的哼了一声,懒洋洋道:“那酒保打人之事嘛,老夫确是偷了他的酒,也确是身上没有银钱,若再动手打人,岂不与盗匪无异,所以嘛,他打了就打了,就当赔他的酒钱便是了。”

叶凌云不由心中佩服,暗道这才是英雄豪杰所为,又问道:“老人家,你这身功夫如此厉害,江湖上肯定无人能敌啊,怎么脸上尽是伤口?”

老乞丐笑道:“傻小子,你可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江湖之大岂是你一个小娃娃能看得尽的,老夫虽自负外门功夫已是登峰造极,但也未必便是天下第一了。要说这天下武功,首屈一指当是‘三圣’了。”

“‘三圣’?那是什么呀?”叶凌云疑惑道。

老乞丐喝了一口美酒,道:“所谓‘三圣’说得是这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佛圣慧心、道圣席应真、仙圣袁珙了。这佛圣慧心是少林达摩院首座,传闻他自幼参习佛法和佛门武籍,六十余年未曾踏出寺门一步,却在江湖之上享有盛名,自然也有挑战者登门比试,光是他的徒子徒孙也不能应付,偶尔有一派宗师上门求教,能够进入达摩院觐见的,事后也只是摇头叹息山高难及,实在是神秘的紧了。”

叶凌云打断老乞丐,问道:“咦?少林寺最厉害的和尚不应该是方丈么?怎么会是达摩院首座呢?”

老乞丐搔搔脑袋,道:“话是如此,传闻慧心当初确是继承方丈之位呼声最高的,但上代方丈方正大师圆寂前,亲自指名,将方丈之位传给了寺里一个年仅三十余岁的火头,赐名慧智,并破例收他为徒,以此抬升他的位份,其中究竟是何原因,就不为我们外人知晓了。少林向来是武林至尊,历任方丈均是德高望重之人,此时将方丈之位让予一火头,江湖为之哗然,都为这慧心大师抱不平,却又无法干涉少林家事。盛传这慧智和尚为人尖酸刻薄、薄恩寡廉、武艺稀松,也不精佛法,倒是征租放贷颇有一套,搞得嵩山附近百姓怨声载道,少林僧人也是敢怒不敢言,江湖之人都是极为鄙视,少林威名也不复从前了。”

“哦!确实奇怪!那道圣又是谁呢?”叶凌云问道。

老乞丐听到道圣二字,面现神往之色,道:“这道圣席应真嘛,传闻他智慧通神,十几岁便自己参悟玄机,出家习道,几年间便学贯儒释道三门精髓,之后又潜心武学,三十多年间便已大成。于是亲上武当,向张三丰真人请教道法武学,二人在武当山思道崖深研七日,携手大笑而出。三丰真人执其手向武林众豪杰颂道:席应真深得道法要义,剑法冠绝武林,可继天下道统,我心甚慰!言罢盘膝而坐,大笑西归。席应真以师礼向三丰真人三叩首,飘然下山,自此开创万剑一门,被江湖尊为道法、剑术第一。他行事已有仙意,我辈武林中人实在倾慕。”

叶凌云看着老乞丐一脸神往的样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在他心中,能够开碑断石便已是绝顶的功夫了,对于老乞丐所提到的三圣,并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便又问道:“那仙圣呢?”

老乞丐眉头微蹙,讪笑道:“嘿嘿,这你可难住我了,这仙圣虽然享誉已久,但多是口口相传,说他有半仙之体,能参悟天理的玄机道法,可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却又无人有缘得见,说不准是世人编造出来的人物罢了。”

“哦,这三仙听着挺玄的,依我看老人家你这身武艺倒也未必比他们差了,可是从小便学会的吗?”

老乞丐看叶凌云天真的样子,被逗得哈哈大笑,答道:“哈哈,傻小子,我又不是大罗神仙,怎会从娘胎里生出来就有这般功夫的。可你要说老夫怕过谁,那也是没有,我在江湖之上摸爬滚打数十年,那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现在纵是三仙出面,我老头子也敢跟他们斗上三百合,老子,你来看。”

说罢,老乞丐扒开补着无数补丁的上衣,露出了健硕的上身,只见他浑身上下极是强健,肌肉虬结,坚如钢铁,但周身上下横七竖八布满伤疤,看得人触目惊心。

“老夫自幼父母早丧,很小便出门讨饭,要知乞讨这个行当也不是那么好做的,每人都有自己的地盘,每人都有所属的帮派,到别人的地方乞讨,便是断了他的财路生计,他便是要和你拼命的。于是从小到大老夫没少受人欺辱,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饥一顿饱一顿的,差点就送了性命。于是长大后我也便学的好勇斗狠,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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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人以命相搏,刀兵相见。起初凭着一身狠劲,与人拼刀互换,身上经常挂彩,我身上一百八十八道伤疤都是年轻时与人拼刀换来的,曾有五次命中要害,老夫命硬都挺过来了。打到二十多岁时,老夫与人交手,越打越是经验丰富,往往他的刀没递过来,就被我一刀砍翻,江湖中的一般人物都与我过不了几招,即便是高手见我也不能全身而退。丐帮一位长老见我天赋不错,便收我为徒,传我内外门功夫,老夫我苦练三十多年,纵横江湖,打了大小百余仗,便再无人未能伤我分毫了。”

老乞丐说起往事,登时豪气干云,叶凌云却更对他童年遭遇颇为感同身受,叹道:“原来你我同病相怜,也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当年我娘怀胎十月逃难到了这凤临镇,走投无路之际,幸好有俞铁头大叔收留,然而临盆之际终于因为身体虚弱难产而死,只将我这孤儿留在世上。俞铁头一个光棍汉,抱着个小婴儿,四处求人哺乳,我便是吃着凤临镇百家奶长大的。铁头大叔为了照顾我,怕娶妻后我受气,耽误到年近四旬也未曾娶亲。他虽然打我,可心里还是维护我的,我四处惹是生非,最终都是他出面化解。只是我想娘这件事情他终究是解决不了的。直至今日,我连我爹是谁,为何始终未曾出现,我娘又为何流落凤临镇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姓叶。其实,今日便是我娘的忌日,夕阳落下,我便要去山脚的坟地陪我娘去了。”

老乞丐听闻叶凌云身世,也不免感慨,端起酒碗,轻叹一声,微笑道:“小兄弟,你我身世相近,又有缘得见,实在是天意。在我听来,那俞铁头抚养你长大,虽不是亲爹,却也相去不远了。论年纪,老夫做你的爷爷也绰绰有余,不如这样,今日你便在老夫跟前叩三个头,认老夫做个干爷爷罢。”

情景至此,叶凌云又是酒后豪情,感慨自小未曾得到长辈关爱,立时跪下,砰砰砰叩了三个响头,口中大喊“爷爷!”

这三个头叩得老乞丐开怀大笑,连忙扶起叶凌云,大声道:“好!好!好孙儿!好孙儿!”

“好小子!连爷爷叫什么都不知道,就叫爷爷叫的这么亲!孩子,听好了,老夫名叫常九郎,江湖外号百战无敌,江湖之上想认我做干爷爷的崽子何止百千,今日你认了老夫,少不了你的好处!哈哈!孙儿,你虽生了个女人模样,但骨骼皮相,都是练武的上选,与其埋没这市井之地,不如跟着老夫闯荡江湖,由我悉心指导,保你可成为一代豪杰,如何啊?”常九郎看着自己新认的孙儿,眼中满是欢喜。

叶凌云抬起头,昂然道:“爷爷,我今日认你,是见你我都是孤寡之人,世上已无至亲,如今上天眷顾,能寻得一个依靠,相伴相持,已是我心中所愿。哪怕你不是江湖豪客,只是一届布衣乞丐,我也愿认你为亲,与身份并无相干。况且,我娘临终前曾嘱咐万千,要我长大后不得学习武艺,安心度日,千万不可涉足江湖事,故而我虽顽劣,但习武道场却是从来不去的,爷爷你这身纵横天下的武艺,我更是不能学的。”

常九郎眉头一皱,暗道妇人之仁,可他知叶凌云敬重母亲,也不说破,只道:“你这孩子倒是仗义、孝顺,我喜欢!平凡度日倒也不错,但你不寻事,事未必不寻你,乱世之中,又有谁能与你讲那么多道理,终究是要用拳头说话的。既然你敬重母亲,不愿习武,那也由得你。这个...爷爷都叫了...我送你些什么好呢?”

摸来摸去,他从腰间掏出一柄带鞘短剑,随手扔给叶凌云,道:“喏!爷爷送给你的,宝贝!收好了!”

叶凌云接过短剑,细细打量,只见这短剑极为短小、尖细,剑鞘金灿灿的,镌刻银色雕文,雕刻一只蜂鸟的图案,上面还镶嵌着两颗亮闪闪的红绿宝石。抽出短剑,剑身不过四五寸长、一寸余宽,寒光闪闪,一看便非凡物。

“哎呀,爷爷,你看着这么穷,竟然有这样的宝贝!卖了能换不少银两吧?”叶凌云讶道。

“呸!臭小子!这柄短剑岂是可以拿银两算的!你拿它砍砍那块石头试试。”常九郎指了指地上的一块长条石。

叶凌云看了看纤细的剑身,又看了看坚硬的岩石,心中半信半疑,但爷爷说了让他砍,他便一狠心,使劲向岩石棱角砍去。

只见剑刃接触岩石,竟未有半分阻力,如切豆腐一般,岩石棱角瞬间掉落。

“哇!好锋利的宝剑!”叶凌云激动的大喊大叫!

常九郎得意洋洋,大嘴一咧,哈哈笑道:“傻小子!这柄短剑名叫青蜂,乃是当年峨眉派的镇派之宝,当年蒙古鞑子被明军大败,余怒难消,恨我中原江湖义士为明军帮兵助阵,搅扰元军后方。于是率大军进攻最近的峨眉山,我预先探得消息,星夜赶路,三日三夜不休不眠,赶往峨眉山通风报信,沿途更被鞑子鹰犬追踪,打死打伤十几人,自己也重伤七八处,如此方才到了峨眉,终于将消息送到,免去了峨眉屠灭满门的惨祸。峨眉掌门玉清真人感念我救命之恩,将门派至宝青蜂送给了我。至此,江湖上人人知我常九郎手持青蜂宝刃,既是无敌,又很仗义!哈哈哈哈”

叶凌云听闻这柄宝剑的来历,深知这是常九郎极其珍视之物,将它送予自己,足见老人真心,此时若在虚伪推辞,反而显得外道了,于是笑嘻嘻地收进了怀内。

他见老人赤诚,突然想起一事,伸手在勃颈上摸索,轻轻一拉,取下一个挂在脖子上的绳圈,绳圈一头,竟是一块鲜红如火的玉石,内里隐隐有蓝光闪耀。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遗物,乃是我爹当年赠予她的定情信物,是娘留给我的唯一物品,如今爷爷将心爱之物送予我,我也要将我最心爱之物送给爷爷。”叶凌云笑道。

常九郎见叶凌云将心爱之物赠与自己,心中也大是欣慰,他便将目光锁定在这枚玉石之上,世间宝石多以青绿为主,偶有红色宝石,也不如这颗红艳如火,更为神奇的是,宝石红光之下,竟隐隐有蓝色光芒缓缓蠕动,似宝石之中活跃着生命一般。

“小子,你还有这样的宝贝啊,来,拿给爷爷仔细端详一下。”

叶凌云摘下宝石,递给常九郎。

常九郎用拇指食指捏起宝石,仔细端详,又对着夕阳观察半晌,仍是未见异状,不由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好奇怪,好奇怪,这中原大地上竟然有这样的怪石头,爷爷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好啦,这是你娘留给你的宝贝,当爷爷的怎么能拿呢,你快些收好吧。”

言罢,便要将玉石还给叶凌云。

常九郎待要伸手,突然“咦”的惊呼一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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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云十多年来,第一次在这凤临山上见到如此美景,不由看得呆了。

老乞丐见他这般模样,心中自是得意,笑道:“怎么样,小子,这可是老夫数年之前偶然寻到的绝世美景,迎着夕阳落霞,实是绝世美景,我便将此处唤作落霞台,不枉你赔我跑这几个时辰吧。”

叶凌云一路上看着繁华渐去,草木渐生,离凤临镇竟是越来越远,枯木垂柳、碧水山峰风驰电掣般从眼前消逝,任他挣扎叫喊,老乞丐只是不理。他索性把心一横,暗道生死有命,双目一闭,不再管了。

老乞丐扛着他飞奔了一个时辰,叶凌云隐然间只觉得老乞丐窜蹦跳跃,登山过渠,四周时而有溪水之声,闻到草木花香,突然老乞丐脚步一停,高声笑道:“嘿嘿!到了!到了!”一把把叶凌云扔在了地上。

叶凌云拉着老乞丐和曾阿六,大步上了酒楼,捡了一张靠窗桌子大咧咧一坐,伸手朝桌上一拍,道:“伙计,上菜!”

老乞丐扔的虽高,可叶凌云落在厚厚的落叶上,也并不甚疼,他哎呦一声,口中连价大骂道:“臭乞丐,你把老子带到这鬼地方要劫财害命么,枉老子好心请你吃喝,你竟然恩将仇报,老子咒你八百年单身光棍,一辈子街头讨饭。”又想到,这老乞丐本来就在街头讨饭,看他满脸丑疤,想来也没有女子愿意嫁给他,自己的诅咒岂不都落了空,心中又是愤懑。

老乞丐任他破口大骂,只是哈哈大笑,并不回嘴。

叶凌云被扛得久了,脑袋胀得晕晕的,挣扎爬起,他抬头看到眼前景色,眼睛登时瞪圆了。时近傍晚,他们置身凤临山顶的一处大石台上,周围十数株百年古木环立身旁,上面结着不知名的果实,地上红灿灿的落叶积得很厚。极目远眺,红霞映天,苍茫大地尽收眼底,晚风轻拂之下,无边美景如一副绝世图画般让人惊叹忘神。

叶凌云瞪了伙计一眼,道:“平日我是来蹭书的,今日老子可是来吃饭的,你们做的是吃饭的买卖,今日我要请老英雄来吃顿饭,你还不接待么?莫是欺我没有银钱?”

说罢,伸手入怀,掏出一大块银子,少说也有五两,正是从周满财那里偷来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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