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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 作者:斩魂剑
  • 类型:仙侠
  • 更新:2022-01-13 22:11:07
  • 字数:8096字

玉儿坐在墙头磕着瓜子,伸手向前一指,笑嘻嘻道:“云哥哥朝那边跑了。”

俞铁头看了看玉儿,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小兔崽子,怎么跑的这么快。”拎起木棒又追了过去。

四方行人星星点点,汇聚向远方的京师应天。

京城郊外三十里有一座凤临山,传闻此处远古时有凤凰降临,观此处有祥瑞之气,化身山石栖身于此,故得此名。周边村民喜爱此山吉祥,纷纷前来定居,慢慢形成村镇,名为凤临镇。此地是前往京师应天城的必经之路,自来是人来人往,商业繁荣,周边百姓日子过得也还富足,确应了吉祥之兆。

碧水繁花点缀一片祥和的江南大地。

俞铁头迈大步,转眼追了进来,一见叶凌云失去踪影,喘着粗气向墙上的小女孩问道:“玉儿,那个小王八蛋跑到哪去了?”

身后,一个铁塔般黑漆漆的大汉,手持木棒,迈大步撵着少年穷追不舍,喝道:“叶凌云,你个臭小子,看我今天不打死你个小王八蛋!”

前方院墙之上叉腿坐着一个十二三岁小姑娘,小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极是可爱。她手中抓着一把瓜子,一边嗑,一边笑着喊道:“云哥哥加油!快跑啊,俞大叔要追上你啦!”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叶凌云在草垛中大气也不敢出一声,估摸着俞铁头走的远了,才和一个一般大小形如乞丐的男孩爬了出来。

他边逃,边冲门墙上的小姑娘骂道:“小娘皮,不是好人,看老子笑话,看我回头不收拾你!”言罢,一个急刹,转身窜进街角胡同。

突然,旁边伸出一双小手,一把将叶凌云揪进草垛,顺手捂住了他的嘴。

他伸手拍打身上的稻草,口中道:“他娘的。今日若不是曾阿六,老子非得被俞铁头打死不可。”

身后那个小乞丐嘿嘿一笑,顺口道:“还多亏了小玉妹妹,不然今天咱们都得被俞大叔打一顿。”

叶凌云哼了一声,不耐烦道:“好了好了!算你这小娘皮还有良心,改日我请你吃糖葫芦。”

叶凌云身小却是灵活异常,经常在行人的腋下、胯下穿行,饶是俞铁头身高臂长,也是打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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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哪个不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老子就要做这样的英雄好汉。”

“那...他会不会找俞大叔赔钱啊...”曾阿六颤声道。

叶凌云把头一扬,傲然道:“你当老子是雏儿么,若是让他抓住把柄,老子便不用在这条街上混了。他只是怀疑老子,可又不敢招惹俞铁头,只敢远远骂上两句,若没真凭实据便要拿我,铁头非要一锤砸烂他的脑袋。俞铁头知道是老子做的也不能认,只能打我一顿出气。嘿嘿,那老周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了。”

曾阿六这才露出笑容,道:“那就好,那就好,不过俞大叔气没消,回去还要打你怎么办,不如去我家躲两日,我娘可是感激你感激的要命呢。”

叶凌云摇摇头,道:“老子自有打算,今日是我娘忌日,我正要去山上坟前陪我娘一晚,便不用回家了。那俞铁头面上凶我,见我一日不回家,便又着急了,回去就不会打我了。”伸手一指前方的茶楼,道:“我们先去前乐仙楼蹭冯先生一日书,晚上再说。”说罢,拉着曾阿六朝乐仙楼奔去。

乐仙楼是凤临镇上最大的酒楼,说是酒楼,其实不过是座普通的二层楼,平日里常有说书唱曲的艺人在此卖艺,周遭人们闲暇时便点了一壶酒、一盘毛豆,坐一晌午,听书看戏。

在这乐仙楼卖艺最久的便是冯铁嘴,他六十多岁,常年云游四方,一张铁嘴将古今王侯将相、英雄草莽讲的惟妙惟肖,凤临镇的孩子听说冯先生说书,都要悄悄地蹭到乐仙楼来听上一听,叶凌云和曾阿六自然也成了此处的常客。

他们没钱买吃食,便悄悄混进来,藏在酒馆的角落,席地而坐,专心听书。俞铁头不过是个铁匠,但在凤临镇颇有人望,老板和俞铁头熟识,天长日久,对他这个儿子蹭书的行为,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

冯铁嘴今日讲的是隋末豪杰秦琼卖马的故事,秦叔宝到滁州办事,不幸在店中染病,盘缠所剩无几,只得卖马换钱。他虽年老,但一张铁嘴真有锦绣,将英雄的落寞,小二的势利,单雄信的豪迈讲得惟妙惟肖,酒楼之上喝彩声不绝于耳,叶凌云听得入神,也是频频叫好。

人们正自听得高兴,忽听楼下当街一阵喧哗吵闹,目光都不由望了下去。

只见,当街之上已经围了一群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人群之中,乐仙楼的三个伙计正围着一个高大的乞丐拳打脚踢,嘴上骂道:“他娘的,臭乞丐,敢在我们乐仙楼偷酒喝,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看爷爷今天不把你肚里的馋虫打出来!”

人们看着乞丐被围殴,有说有笑,都在看着热闹,并无人前去帮忙,伙计见无人制止,打得更起劲了。乞丐被一阵拳打脚踢,口中却没半点声响,只是抱着一个酒坛不肯撒手。

叶凌云刚听完秦琼英雄末路,店小二刻薄寡义,单雄信英雄豪杰,见乞丐被如此欺负,胸口一热,哪管许多,一个箭步冲下楼去,拨开人群冲了进去,大喝一声:“住手!”

伙计见有人出言喝止,停下拳脚,循声望去,见是一个俊美非常的少年,正是叶凌云。

伙计都认得叶凌云,这小孩子年纪虽小,却是这凤临镇上的混世魔王,谁若招惹他,必定会脱一层皮。哪怕当时挨了打,事后自家后院必会失一把火,牛羊比被人放了血。更兼他那个便宜老子俞铁头,长得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平日为人和善,若是谁欺负他这儿子,登时便要与人拼命,谁若挨了他一拳,好歹就要养伤一半月。故而这凤临镇上,这对父子无人敢招惹。

今日看到这小子出头,伙计们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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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觑,心头也是发憷。

叶凌云提高嗓门,朝三个伙计叫道:“喂喂喂!你们干嘛欺负一个老乞丐,三个打一个丢不丢人。”

伙计还装的狠狠的样子,道:“这老东西上门乞讨,我们给他吃的他不要,竟要讨酒喝,我们不给,他竟偷了一坛,这种老酒鬼,最是可恨,留在世上也是祸害。小云,你别管这摊烂事,这沾了嘴的东西,我们也要不得了,怎么也得打回来才是。”说罢,作势又要动手。

叶凌云见乞丐伏在地上已然不动,心中怜悯,喝道:“住手,这老乞丐已经不动了,出了人命官府追究起来,你们担待的起么?”

伙计们心中一惊,对望一眼,口中仍喃喃道:“那岂不是便宜了这老东西,回去掌柜又得责罚我们...”

叶凌云伸手入怀,掏出几钱银子,道:“喏,这些够一坛酒钱了吧。”

伙计一看,这叶凌云竟在这作冤大头,拿了钱就免了掌柜责罚,心中自然高兴,口中道:“小云好大气。”瞪了乞丐一眼,三人高高兴兴转身上楼了,人群见没热闹可看,哄得一下便散了。

叶凌云轻轻拍了拍伏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老乞丐,道:“喂,老人家,你没事吧?”

老乞丐身体微微动了动,缓缓坐起身,似是刚睡醒一般,伸了个懒腰,道:“打完了?”

老乞丐方才蜷缩在地上看不出来,此刻坐起竟是非常高大魁梧,一副脏兮兮的白胡子贴在脸上,满身满脸竟不知有多少伤疤,长相极是骇人。

叶凌云上下打量老乞丐一番,见他方才被三人拳打脚踢竟似没受半分伤,奇道:“老人家你还真是好身体,看来倒没什么事啊,身子还真是耐打,好啦,既然你没事,我们便回去听书了。”说罢,拉起身后跟来的曾阿六便要离开。

“哎...小兄弟别走啊!”老乞丐扯着破锣似的嗓子喊道。

“啊?大叔你还有什么事啊?”叶凌云道。

老乞丐伸手递出酒坛,笑道:“嘿嘿,我见小兄弟很是仗义,这挨打换来的酒得来不易,不如小兄弟和我对饮两杯如何?”他满脸刀疤,本就长得可怖,一笑之下更是丑陋。

曾阿六见他样貌可憎,不想对于他交谈,揪了下叶凌云的衣袖,示意他不要与老乞丐纠缠,快些脱身。

叶凌云见老乞丐递上酒坛,微一迟疑,顺手接过,道:“好!既然大叔如此盛情,我就不推辞了。”

他从不饮酒,此时也学着书中的江湖豪杰一般,端起酒坛大大的饮了一口。烈酒辛辣,入口后便如一道火流只窜入嗓,呛得叶凌云大咳起来。

老乞丐见此,暗暗点头,又笑道:“哎呀,小兄弟真是豪爽仗义,老夫甚是佩服。能识得如此有胆有识的年轻人,老夫甚是高兴,此处有酒无肉,不够热闹,不如我们去这酒楼大吃一顿,庆祝一番如何。”

曾阿六见这老乞丐得寸进尺,竟要和他们蹭吃蹭喝,喝道:“老人家,喝酒吃肉,你可有钱么?我们可没余钱请你大吃大喝,你快回去吧,别再偷人吃喝,被伙计打出来了。”

老乞丐似是充耳不闻,翻翻眼皮并不搭理他。

叶凌云一口烈酒下肚,酒意上涌,顿时豪气满怀,道:“秦琼有当刀卖马日,韩信也有胯下受辱时,大英雄行走江湖难免有马高镫短的时候,我看大叔也是有英雄气度的人,我叶凌云虽然没有巨财,请大叔吃一顿饭的钱还是有的,大叔,走,今日我请你吃肉,你请我喝酒!”

老乞丐被叶凌云拉着走上酒楼,回头瞅了瞅曾阿六得意一笑,气得曾阿六跺脚不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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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云和曾阿六一路悠闲的走在凤临镇集市的大街之上,曾阿六问道:“叶大哥,俞大叔为啥要追你呢,莫非是为了你给我的那五两银子?”说罢,低下了头。

叶凌云见曾阿六这个样子,作无所谓的语气道:“谁让那周满财欺负你孤儿寡母,掀了你娘的摊子,又克扣你放牛的工钱,老子就是看不惯!点了他的牛棚,偷他点银子便是轻饶了他。冯先生说书讲的宋朝

曾阿六一听糖葫芦,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

小玉小苹果一样的脸蛋笑开了花,把手中的瓜子皮顺手一扔,道:“我不要糖葫芦,你还是让俞大叔来给我爹提亲吧,我给你当媳妇。”

夏日清晨的暖阳洒落在万里苍翠大地。

叶凌云瞪了她一眼,道:“小娘皮,还穿开裆裤呢,就想嫁人。”伸手挥了挥,转身就走。曾阿六赶忙跟了上来。

身后小玉气得喊道:“呸,叶凌云你不要不识好歹。人家阿梅姐十三岁就嫁人了....我....”

叶凌云二人早就走得远了。

道路之间,人流涌动,一个瘦小的十三四岁的少年飞速地穿梭在人群中,这少年身材较同龄人高了少许,穿了一身粗布衣褂,长得俊美非常,面上更透着一股英气与不羁。

他身手矫健,不断扒开行人,口中大喊:“杀人啦!俞铁头杀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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