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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失去的岁月10

  • 作者:胡三未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01-01 11:21:37
  • 字数:7364字

白复兴作为乌城知名的企业家,生前风光无限,死后葬礼却办的出奇的简单,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与他的身份不符,甚至有人跳出来为白复兴的鬼魂喊冤,但是当一身孝服,满面忧伤,憔悴不堪的陈少红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我和余同哲都站在人群中,我们发现陈少红的脸上没有泪痕,有的是发自内心的哀伤和遮挡不住的岁月的风霜。

岁月的风霜不单单钟情于女人,恍恍惚惚中,岁月之舟一天天向前行进着,忽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心尚未老,身体却开始慢慢发福,精力也大不如从前了。古人说四十不惑,百度上解释说,人到四十岁时已经掌握一定的权利,此时处事相对通达,对待事情是无可,无不可……而我却远远达不到,换句话说,我不是不惑,而是更惑了,我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如今仍然孑然一身,一无所有……按照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道理,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除了自身的修养,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家庭,是生养自己的父母,如果仅仅是自己有一份工作,能吃得饱穿得暖,就心安理得地活着,那就太不是人了……我修的什么身?齐的那个家?

“没大事儿,”赵国兴说,“我明天要走了,今晚请你吃顿饭,一块儿坐坐。”

“你的事儿处理完了?”

我道歉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在这儿等我……你没事儿吧?”

同学聚会经过一个月的筹备如期进行,地点安排在滨湖中医院附近的一家饭店里,我和赵国兴等都如约到场,余同哲虽然很忙,但在最后时刻还是到场与同学们见了一面,没到会场的竟然是聚会的倡导者陈少红,大家都觉得意外,一打听,才知道她家里出了事,原来就在同学聚会的前一天夜里,他的丈夫白复兴在开发区自己的写字楼上的一间办公室的窗口跳了出来,结束了自己刚满五十岁的生命……三天之后,凡是参加聚会的同学都到乌城殡仪馆,一起参加了白复兴的葬礼。

赵国兴当机立断说:“别废话,那咱就去撸串,解解馋。”

说罢我俩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奔清真一条街去吃烧烤。乌城的回民不少,而且主要集中在城西的丰泽区,丰泽区有条南北走向的小街,街上集聚了大量的回民,所以大街两侧尽是回民开的店铺,尤其是饭店最多,回民饭店的牛羊肉一般都货真价实,不像其他地方把猪肉浇上羊尿当羊肉糊弄顾客,所以乌城想撸串的都乐意往这里凑,一到夏天这条街上的烧烤生意就特别火爆,不论走到哪儿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当时饭店里经营一种本地产的低度劣质白酒,包装不用酒瓶,而是一个玻璃杯,俗称“口杯”,每个口杯大约容纳130毫升的白酒,每杯售价一块半,稍微有点酒量的人都能喝两三个,我和赵国兴舍不得买好酒,就喝“口杯”对付。我年轻的时候酒量大的吓人,像这种130毫升装的口杯一次能喝十多个,最多的一次曾经喝过十七个,我们三个人在一家酒馆里拼酒,硬是把小酒馆的口杯都给喝光了,老板坐在吧台后面看我们拼酒,看着看着直接就傻掉了,抓起一只活的龙虾塞进了嘴里……单说喝酒,赵国兴跟我比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但他偏偏喜欢较劲,本来八两的量,非要吹嘘自己一斤不醉,不知不觉中每人三个口杯一斤羊肉下肚,这时我观察赵国兴舌根子已经发硬,说话已带了三分醉意,提醒他说,酒差不多就算了吧,何必和自己过不去,自找罪受……他便认为我已是强弩之末,意思是让我提出不喝,这样才好收场,我偏不说,他立即要求再来一杯,一边追着我问起与余同哲见面的情形,说:“我和他的爱人朱秀梅是亲戚,按说应该陪你一道去医院看看,但我手上的事儿真是烦人,这你是知道的。”他不提说这些还好,一说出口,我的怨气跟着冒出来,几乎是偏执地认为他与朱秀梅的亲戚关系有点暧昧,禁不住说道:“国兴啊,亲戚归亲戚,亲戚间的交往也是要讲分寸的,如果超越了这个分寸,就容易造成误会,是被人不齿的。”赵国兴好像没听懂我的话,不以为然说:“哪儿有那么多分寸要去拿捏,这样讲究起来岂不把人累死,我做事但求无愧于心,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他既然不买账,我再多说也是无益,便不再谈下去。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然而话能不说,酒却不能不喝,我喝完第四杯接着又点了第五杯,赵国兴不说话,也跟着要了第五杯,这杯酒喝到一半,赵国兴分明已经醉了,忽然有满腹心酸涌上心头,跟着就泪水涟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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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感叹做人不易,一边又使劲表白,强调自己的人生智慧和抗争精神……话越说越多,越扯越远,我试着想打断他,结束这个酒局,赵国兴哭的更加伤心,告诫我不能打断一个男人的倾诉……说着说着,话题竟然拐到余同哲身上,说当年余同哲的决斗并没有输,真正应该认输的是杜国华,原来是杜国华使用了苦肉计,决斗前一天夜里他自己导演了一场挨打的好戏……我们都了解余同哲的为人,看透了余同哲的人性,所以就在诚信上绑架余同哲,促使他认输退出……然而这样的计谋并不是杜国华想出来的,而是赵国兴为他谋划而来……赵国兴的思绪虽然混乱,话也说得颠三倒四,大概意思 却错不了,我听得目瞪口呆,实在忍不住问他为什么如此,赵国兴却瞪着我愤然说道:“他能打我一拳,难道我不能还踹他一脚?”我若有所思,立即缄口。于是不再理会,任由他没完没了地说下去。接下来赵国兴果然又说道自己的恋爱,自己受到的伤害等等,直到他一头栽倒在饭桌上烂醉如泥……

赵国兴的行程因为醉酒耽搁了一天,第二天中午醒来和我告别,顺便问我俩喝酒时说了些什么?我说都不记得了,断片了……赵国兴便不再追问,最后提起同学聚会的事儿,说现在万事俱备,剩下的事情是他最后和陈少红沟通,确定时间和地点,一旦沟通好了就分头通知同学们届时参加。

我这个样子,实属大大的不孝。我的父母一直在乡下生活,而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儿子,作为这个家庭最重要的一个成员,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又做了些什么?我的家乡距离我读高中的乌镇十公里,到乌城顶多六十公里的路程,长途汽车每天都有,但是这些年我却很少回家,很少去关心生养自己的父母,我深深知道,风烛残年的双亲需要的不是儿子在想起他们衰老的样子或看到他们脸上的沧桑时痛哭流涕,而是需要切切实实的陪伴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也不想做个不孝之子,我还知道“百善孝为先”和“父母在不远游”这些道理。但是实际上我却把自己的双亲抛在脑后,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孤独地活着,成了最不孝之人……所以我活得自私,活得卑微……我实在不能原谅自己,我的悔恨和内疚反而使我更加厌恶自己。

就婚姻而言,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并不是找不到一个乐意嫁给我的姑娘,而是自己不愿意轻易接受。婚姻是爱情的延续,所以婚姻必须尊重爱情,这是很严肃的事儿,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这是我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并逐渐沉淀为一种态度。所以我是从拒绝不完美的爱情发展到拒绝婚姻的。我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人到中年仍然孑然一身,两手空空,在不知不觉中做了一个连自己也瞧不起的不肖之子。

从中学时代开始,我一直暗恋着陈少红,多年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优柔寡断、瞻前顾后,从未向前迈出一步,所以我的爱情仅仅停留在暗恋这个初始阶段……因为我心里惦记着一个人,便再也容不下其他的姑娘;同样因为我心里惦记着别人,也很难被其他姑娘接纳……我是被自己的怯懦和偏执耽误了。难怪当年林素琴把我研究透彻后会留下这样一首诗和我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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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不待人,日历一页一页翻过,转眼二十年过去了,我用二十年的等待等来了什么?有一个不肖之子的愧疚,有人到中年的无奈;当然,还有一场葬礼和一位富商的遗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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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统计全班谈过恋爱的同学占比时,是不把自己包括在内的,这不是营私舞弊,因为我真的没恋爱过,谈恋爱不是一个人的事儿,我的情况充其量顶多算是暗恋,在青春萌动的年龄,暗恋是常有的事儿,只要自己不透露出去,别人自然不会知道。但谁又能否认暗恋正是恋爱最寻常的一个起点呢……早时候我的同桌余同哲爱慕陈少红,为了爱情和尊严,他甚至准备参加一场舍生忘死的决斗,无论从哪个方面讲我都不配与他相比。因此那个时候的我仿佛一个坐在银幕外边的电影观众,银幕上发生的故事都与自己无关。

我也曾试着走进她的故事里,但是碍于我优柔寡断的个性一次又一次和她失之交臂,只留下孤独和懊恼在岁月的旷野里游荡……爱情的种子虽然发芽了,但爱情之树必须在现实的阳光雨露滋润下才能生长起来,我的阳光雨露却被自己的自卑和怯懦给屏蔽了……路途再近,倘若不往前走,终究不能抵达。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赵国兴在建筑公司大门口徘徊着,见我回来,立即凑上来抱怨说:“知道你回来晚,没想到会这么晚,我都等你两个小时了。”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还是那句话,毕竟陈少红才是我生命中的那重水、那片云……

“妥了……我已经得到了最好的结果,现在唯一要做的是请你吃饭,明天一早就动身返回工地。”

我赶紧表态说:“我又没帮你什么忙,真没必要请我,显得生分了,再说要是请客也应该是我请你,咱们好不容易才见了面,一块儿坐坐倒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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