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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天道血契

  • 作者:夜笔升华
  • 类型:修真
  • 更新:2021-11-07 03:21:04
  • 字数:4454字

“笑话,天道岂能儿戏?本仙子也没有说过让独心你娶我,只是你只要活着,我苗夜茹便认你为夫,你愿意娶我便娶,不愿意也不能左右我的意愿。我视你为夫君,你待我为何,是你的自由。”

什么?

什么?

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誓言?

“你可是害苦了我,你难道不知道,我曾立下誓言,如果哪名人类男子可以与我共进晚餐,并且吃下我心甘情愿做的饭菜,此人此生此世期间便是我唯一的夫君。在他有生之年,我将忠贞不渝!”

“基因?就是,你不要基于天人的原因强取豪夺。再说,不知者不为过,你根本不知道独心是男人,自然并非是心甘情愿为他做饭,即便立下天道血誓,也不会被天道惩罚喽。你这是借坡下驴,不知羞耻!”

独心本心自然是非常鄙视女修三郎四君的,尤其是苗夜茹的誓言,让他有种莫名其妙的寒意,仿佛如果成为对方的夫君,只要对方遇到其他如意郎君,说不定会背后捅刀子,在自己殒命之后,再给自己戴一顶绿油油的高帽子。

“什么?我可是听你亲口说过,你是为了敷衍族内长辈让你传宗接代的事情,所以才立下的誓言,怎么现在随随便便当真啦?你这是看人下菜?该不会是看上弟弟的天赋了吧?”

还可以这样?

“抱歉,我不会娶你,你只是看上了天人的基因。”

独心话由心生,果断拒绝了苗夜茹,他本心能感受出来,苗夜茹只是看到了自己的利用价值,而不是对自己产生了什么依恋。

有这么厚脸皮的吗?

不过似乎也有道理,对方把自己当什么看待,那是对方的自由,自己总不能随随便便扼杀别人的情感,即便可以,也根本做不到。本心意识到这些后,也就不再纠结,而是询问起新知识来:“天道血契是什么?”

“弟弟你应该多读一些常识。天道血契可以算是一种契约法术,以天道立下誓约,修者如果轻度违约,将受天道惩罚,修为不得寸进。如果是重度违约,将引来天劫。不过,契约内容涉及双方,则不得牵扯到奴役,不能是单方面受益,必须是对等的。冥冥之中自有天道,不过如非迫不得已,没人会立下天道血契,受天道的约束喽。”

“我的确是为了敷衍,只要不接触男人,自然无事,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要违背誓约吧?而且,你不知道的是,我可是以天道起誓,立下了血契,若违此誓,后果如何,你也明白。更何况,看人下菜又如何?夫君不是天人后裔,便是天人转世,乃我如意郎君,此志不渝!”

“夫君所言即是,我听夫君的,有他人的时候,我再改口便是。”

“哦?那你现在就应该改口,还是说你当我不是外人?你想叫我一声姐姐不成?”

“你明明知道内幕,我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又不会误会,所以我唤独心夫君,自然也没有任务问题。难道你想看我被天道惩罚,修为不得寸进?”

这脸皮真是比城墙还要厚啊,竟然拿天道作为尚方宝剑。

“姐姐,学生宿舍在哪里?”

独心本心选择了回避,眼不见心不烦,既然惹不起苗夜茹,那不见便是,即便苗夜茹姿色韩府第一,他也断然无法接受。

然而不料的是,两女异口同声道:“不行!”

而且两女竟然摆出一副神经紧张的表情来。

“这是为何?”

“真是新鲜,夫君是男人,怎么可以和其他女学子一同居住?”

“就是,即便住单间也不可以,万一你对旁边的女学子不轨呢?”

“我不会。”独心君子坦荡荡道。

“那也不行!没有男人不会,只有不敢。你现在不敢,只是你没有实力,男人一旦有了实力,便会沉迷于欲望。历史上男修如何对待女修的,若不是建立韩府庇护女修,有多少漂亮女人会沦为男修的奴仆?我和夫君又如何情投意合?”

“呸!不要脸,谁和你情投意合了?呕……”韩洛一调皮地佯装干呕。

“那我还是睡在讲堂好了。”

“不行!”两女再度异口同声。

独心眉头微皱,似乎不满两女的干预。

“堂堂韩府学院怎么可能让学子席地而睡?夫君你以后睡我这里便是。”

苗夜茹说着,抬手指了指鸟笼。

“哦对了,夫君你看不到,待我把阵法撤去。”

“不必,我看得到。”

“什么?弟弟你的灵眼术可以看破眼前的幻阵喽?”

“不错。”独心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惊讶的,看到两女瞪圆双目的表情,本心多少有些诧异。

“天啊,夫君好厉害,这可是我亲自布下的阵法,一般情况下只有融元七阶的长老才能通过灵眼术强行看破,你是如何做到的?”

“苗姨,还请自重。你心中如何认为,还请不要信口开河,以免让他人误会。”

独心本心对苗夜茹强行老牛吃嫩草的做法感到有些无语。

你说的迫不得已,是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吧?

“何为对等?”

“嘻嘻,也不是瞒着你,独心可能是天人转世,但是却先天丧失魂海,为了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少一些人知道为妙。你也知道,如果独心的身份暴露出去,一定会引来更多麻烦的,就是我们韩府,也会有成群结队的女修想要和独心结合诞下更强的子嗣吧!不仅仅是女修,恐怕普通人类也会想方设法和独心接触,获取他的子嗣。”

“夫君问得好,这是前辈们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双方签订天道血契的话,必须做出对等的承诺。比如说,我与韩洛一签订血契,我今日不杀她饶她一命,那么她日后不得找我寻仇。否则天道不允,誓约无效,双方皆不会受血契影响。”

“某些人好不要脸啦!”

也不知道韩洛一说的“不要脸”是指“夫君”一说,还是“饶她一命”一说。

此人此生此世?

换言之,如果此人离世,你便要立刻改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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