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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第56章吸毒血

  • 作者:手丁子
  • 类型:修真
  • 更新:2021-09-23 03:25:58
  • 字数:9042字

“第一个带她走出孤独的人。后她牢牢把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他将她平安送到了官府便离开了,自那一别多年未见,直到某次她参加别人是辰宴,在那人府上后院的小亭里,再一次见到了他。”

“她被绑在角落, 嘴里塞着布条, 发出声音又动弹得,只能看着熊熊烈火越围越近。”

“在此时, 从火光冲出一个少年,他拨开熊熊烈火, 寻到了她将她带出了火海。”

“他们喝得很醉, 倒在地上昏沉睡省人事,屋里满是酒味,即使窗门大开也散。冬夜寒风烈烈, 一股强风从窗口吹进屋里, 恰好吹倒了烛台上的蜡烛。冬日天气干燥, 蜡烛上的火顺着倾倒在地上的酒『液』燃烧开来, 未多久整间屋子都着了火。”

“整整一夜,他陪着她了好多好多,这辈子都没有人一下子和她那么多,他是第一个。”

“嗯,我听着。”沈云亭额前因难忍的疼痛布满了细汗,声音却显得无甚大碍。

嘉禾继续道:“他背着她翻越荒山,一步一步地踩在山石上, 明明自己疼得要命却还要告诉她,别怕。”

“他是她刻骨铭心怎样都忘了的人,她一认出了他。她满心欢喜地跑告诉他,她是嘉禾。他连头也未抬,只留给她一个冷漠的背影。”

“他里满是骄傲,他告诉她将来他要成为像他爹一样厉害的人。”

“他问她,她叫什么名字?她告诉他,她叫嘉禾。他笑着,嘉禾真是个好名字,是好苗子的意思。”

“他聪明、好看哪哪都好,像小时候他同她的那般,逐渐在变成像他父亲一般的厉害人物。”

“渐渐地她对他那份独特的情愫变成了喜欢,他记得她了,他明明是那样好记『性』的人。”

“他喜欢她,他喜欢另一个特别好的姑娘。他把象征求娶的簪子送给了那个特别好的姑娘,那个姑娘把他的簪子扔了。”

“他怕她害怕,停同她讲。他告诉她,他爹是京城最大的官,为民请命的官。他爹肯定会放那群作恶的贼人。”

大约是因为在他心里只有她那么一个要的人。因为要,所以面对她的时候总是会『乱』了分寸。

嘉禾蹙起眉,心下悦。沈云亭现下这幅模样像极了上辈子他随意敷衍她的时候。她厌恶极了他这幅样子。

她口味略强硬:“我要听实,别敷衍我。”

伤口由火灼感变成剧烈的疼痛,沈云亭唇『色』发白,垂着道:“好,实。”

他放下最后那点怜的骄傲和自尊,低下头道:“十岁那年,怜娘在他喝的薄粥里下了耗子『药』。”

“你知道的,怜娘是他亲娘。怜娘是个半疯子,时而温柔时而疯癫,他没一天安担日子。”

“他喝了掺了耗子『药』的薄粥,恶心、呕吐、腹痛、晕眩差点死了,怜娘忽后悔哭了,抱着他找了镇上最高明的大夫。”

“因为的及时,他的『性』命保住了。持续高烧了三日三夜,醒来之后很多事都忘了。包括他曾经救一个小姑娘的事。”

嘉禾轻声问:“他忘了多少事?”

“忘了怎么欢欣地笑,忘了怎么相信别人,也忘了他原先是什么样子。”沈云亭回道,“只记得他还有个信仰。”

嘉禾接着问:“什么信仰?”

沈云亭道:“他的爹。”

“怜娘从小告诉他,他爹是上最了起的官,是天底下最出『色』的男子。他便一直相信他有个让他骄傲的好爹。”

“惨淡孩童时,他爹是他唯一崇敬仰慕的人。久而久之他便想变得同他爹一样,做个好官,安民平江山,做个人人敬仰的人。”

“最开始他只是想,若是变得跟爹一样,怜娘会再对他疯了。慢慢地那份热血融到了骨子里,他真的想为百姓想为脚下山河做点什么。他觉得至少这样子他活着还有意义。”

沈云亭睫忽开始『乱』颤:“你知道的,他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曾经当作信仰的一切都是怜娘刻意美化的谎。”

嘉禾没再问了。

沈云亭继续道:“他爹同怜娘口的那个人全同。他结党营私、贪赃枉法,夜宿花楼,骄奢『淫』逸,虚伪至极。”

“他有爹,他爹从来没有把他当孩子,直到他爹知道他是李蕙的孩子,他爹又假惺惺地做起了慈爱的爹,却暗打压他,怕他太出『色』,将来会夺走群臣之首的位置。”

利用他巴结权贵,『逼』他娶嘉禾。

前在边关的那三年,是他对自己的放逐,他放弃了自己,躲到了人迹罕至的偏远小地。

嘉禾来找他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他有多好,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看见光。他从火海救了嘉禾,嘉禾却拯救了他的信念,拯救了他之后的整场人。

她会陪着他一起实现他的信念。

后来他实现了那个心的信念,大邺山河平,四海清,繁华盛,八方来朝,她看见了。

“你曾,在你的梦里,前的我讨厌极了孩子。”沈云亭垂下睫遮住眸哀伤,“我想大概是因为我知道该怎么做一个好爹。害怕变得像沈翱一样,会让我的孩子变得和我一样。”

“当你告诉我,我们曾经有一个孩子的时候……”

嘉禾忽屏了息,双手紧扯着他背后衣衫,眶微『潮』等他把出口。

沈云亭隐忍着情绪道:“我很遗憾没有机会成为他的爹,没办法为他学做一个父亲。”

嘉禾嗓子口梗住了,她也很遗憾,没办法把那个小命带到人间来。

两人默契地沉默。

伤口的毒散开了,沈云亭的视线已经开始变得模糊清,他一直朝前走着,知走了多久,直到浓雾渐渐散开,倚靠在蜿蜒小溪边的村子出现在前。

沈云亭的声音哑得快要听清。

他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默,道:“嘉……程姑娘,你的所有都对,只错了一点。”

嘉禾伏在他身后问:“哪一点?”

沈云亭放下背上的嘉禾,唇瓣缓慢地动着,告诉她:“那个人……那、那个救你的少年,他没有喜欢除了嘉禾以外的姑娘。”

“他从小到大只会争强好胜,什么都要争最好的,他把江姑娘当成了是他想争的东西。”

“后来,他……他知道……”

沈云亭没把完,直直倒在了地上。在意识消失殆尽前的那一刻,他贪婪地睁想望清嘉禾,却怎么也看清。

为什么他总也没办法抓住嘉禾的手?

如果闭上,他怕是再也都见到她。

活了三辈子,总也来及好好认真地告诉她,他很爱她。

闭上之前,他听见嘉禾一遍又一遍喊他的名字。好像应一声:他在。

惜做到了。

沈云亭的前陷入了黑暗,他昏死了。

“沈云亭,沈云亭,沈思谦……”嘉禾停喊着他的名字,无论如何都得到他的回应。

他先前还那么要脸,那么难缠。这回却没搭理她。他先前还好好的,背着她走了那么长的路,又同她了那么久的……

他真的是好好的,一点预兆也没有,忽倒在了她面前。

沈云亭肩膀的伤口先前已经止了血,现下又开始往外渗血,那渗出的血水再是鲜红的,而变成了黑『色』。

嘉禾慌了神,低头贴近他的脸庞,他的气息很微弱。『性』命攸关,她顾上男女大防,伸手扯开他的衣领,探向他的肩膀。

他肩膀伤口附近已经全部发黑溃烂了,她略懂『药』理,这个伤口普通,正常情况下伤口出血为鲜红,他的伤口流的却是黑血。

那支箭有毒。伤口溃烂成这样,他该早知道自己了毒对。

结果这个混蛋一声吭。

“沈思谦,我想你死的。”嘉禾梗着声在他耳边道了句。

他没有回应。

嘉禾擦掉泪,努力平复情绪,她告诉自己下对着沈云亭哭但一点用都没有,且会浪费时间,拖得越久沈云亭得救的机会越小。

天已亮,浓雾散尽,沈云亭已经背着她来到了小村庄的村口。

下正是秋收时节,定有村民起早收麦子。

她虽脚能走路,但嘴巴还用得上。她大声朝村口喊:“有人吗?”

嘉禾持续的喊声,回『荡』在山谷之,终于有位老『妇』朝嘉禾走了来。

那老『妇』头发斑白,用一根布条颤着头发,朴素温和的模样,她走到嘉禾跟前蹲下。

“姑娘你们这是怎么?”

嘉禾睁着红肿的球道:“婆婆,我和……”

嘉禾望了沈云亭肩上被她扯烂的衣衫,若他们是兄妹,这副样子看着也像,于是睛一闭,扯道:“我和我夫君了山上猎户的陷进,一小心从山崖上摔下来,那猎户『射』来的箭上掺了毒『液』,我伤了脚,我夫君背着我到村口撑住了。”

那老『妇』顺着嘉禾的,望向沈云亭的伤口,一惊:“哎呦,伤成这样得了。得赶紧找大夫看看。你在这等着,我找人来。”

嘉禾忙朝老『妇』道了声谢:“有劳了,婆婆。”

“这算什么,你别动了,别扯到伤口,救命要紧,我马上回来。”那老『妇』古道热肠,到一刻钟便寻了几个大汉来,抬着嘉禾和沈云亭望村里大夫那走。

多时便抬着他俩到了村里大夫的『药』庐。方救了嘉禾和沈云亭的那个老『妇』姓刘名翠花,大家都唤她刘大娘,嘉禾便也跟着大家伙一块唤她刘大娘。

刘大娘扯着嗓子在『药』庐门口喊:“岑大夫,有人得了急病快行了,你快出来看看。”

音刚落,从『药』庐深处走出来一女子,她一身青『色』襦裙,衣裙上散着『药』香,神『色』清冷。

嘉禾见到那女子的时候怔了怔,一瞬间恍如隔,差点朝那清冷女子喊出一声:大嫂。

岑雪卉出身医『药』家,乃是岑院正旁系的玄孙女,他父亲随岑院正在太医局做太医。她出身显,平日醉心『药』理,『性』淡泊喜应酬,几乎没怎么在各家饮宴上出现。

故而前在岑雪卉嫁给沈元衡之前,嘉禾几乎没怎么见她,也了解她在嫁给沈元衡之前是什么样子的。

岑家虽算上是高门家,但也至于落魄到要住在山野村落的小『药』庐里。

嘉禾知岑雪卉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村落的『药』庐里?

这些事怎么要,暂时先放一边,下救沈云亭是最要紧的。

嘉禾指了指身旁的沈云亭,忙朝岑雪卉道:“岑大夫,你快帮忙看看我夫君。”

岑雪卉瞥了嘉禾一,看见她脚上有伤,又看了看沈云亭的情状,事分轻缓急,岑雪卉先走到了沈云亭身旁。

她仔细诊了一番,道:“他毒了,这毒比较特殊,毒之后会立刻毒发,毒发后若及时清理毒血必死无疑。下得先替他将伤口附近的毒血清理干净。”

又转头看向嘉禾,问:“你是他夫人对吧?”

下情况危急,嘉禾闭上点点头承认:“是。”

“那好。”岑雪卉道,“你先替他把毒血吸出来。”

沈云亭顿住了,一时无言。好半晌,对她扯谎道:“风寒。”

他游走在大邺朝堂多年,是个精于算计和『操』控的人,无论面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未『露』怯,只这会儿面对她却莫名心慌。

“前她到死为止都护着那根簪子。这辈子她想,她一定要再捡那根别人要的簪子。”再也要把自己放到那么低的位置。

前方雾浓,沈云亭底蕴藏着汹涌的情绪,撑着受伤的身体缓缓朝前,他抿了抿干裂的薄唇,开口道:“他是故意忘记的。”

嘉禾凝视着沈云亭宽阔的背, 继续道:“她被绑在贼窝的那天夜里,那几个贼因为干了票大的,赚了少, 买了酒肉回来庆祝。”

嘉禾压着声音问他:“那为什么?”

沈云亭道:“十岁那年他了一场大病,病好后之前的很多事都记得了。”

嘉禾追问:“什么病?”

“他脚上的破布鞋早在火海里烧烂了,他赤着脚背着她跨越荒山, 远离贼窝。”

“她问那个少年, 他是怎么发现这地方的。他告诉她,他见着几个提着酒的壮汉形迹疑,便顺路跟了上来, 寻到了这地方。他真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 也是全天下最好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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