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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重逢

  • 作者:春樟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21 11:16:59
  • 字数:6710字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他们三个人手忙脚乱地搭乘上了王小龙的摩托车,在路人惊讶的目光里,哒哒哒迎着秋风,朝着狡猾哥租住的小区奔驰而去。

那一天,是他来深圳打工两年来最幸福的日子!王小龙感觉脚下的摩托车好像长出了一双白色的翅膀,带着自己呼呼地飞翔在蔚蓝的天空之中。

“蒋大哥,这么说我妈还活着?她就在深圳?”王小龙感觉自己在做梦,怔了一下,他将手里的麦克风放在音响上,朝着天空纵身一跃!

深圳这一趟,算是没有白来啊!

“你真的认识她啊?”王十一惊讶地问道,这真是太巧了,他难以置信。

毫无疑问,他想马上就见到自己的母亲!

十六岁的少年,一下子天真得跟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

那种喜悦一般人无法体会,童年时代,看着同龄的孩子在母亲的怀抱里撒娇,他就十分羡慕,一个没有爹妈的孩子,就是一个被遗弃的人,被人遗弃的就是废物。

“到了!到了!”狡猾哥突然在他的身后大声叫道,一边叫,一边拍打着他稚嫩的肩膀。

“我没有骗你们,我骗你们不得好死,走!我带你们去找她,我知道她在哪里!”狡猾哥情绪激动地大声说道。

一阵疯狂之后,王小龙用风卷残云一般地速度收拾好了现场的东西,母亲找到了,他还在大街上卖唱干什么?

王小龙就将自己的摩托车拐到了小区门口,从车上噗地一声跳了下来。

于是三个人心急火燎地直奔物业管理处奔去。

“老板,请问你们这里打扫卫生的是不是有一个叫王秋月的?”狡猾哥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焦急地问道。

围观的人群里,“噼里啪啦”地响起了一阵掌声。

第十栋,没有见到人影,他们乘坐电梯,每一层都检查过。

当他们朝着第九栋走去的时候,王十一老远就看见一个中年妇女,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衬衣,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如同一尊雕塑一般。

她安静地望着远方嬉戏的孩子,眼睛里充满了慈祥的母爱。

“王大姐!王大姐!”狡猾哥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大声喊道。

王小龙一听狡猾哥喊,就知道那人是自己的母亲了,就大喊了一声:“妈!”

接着他用哆哆嗦嗦的手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拍击掉上面的灰尘,径直奔向那单薄的身躯,扑倒在地,一连磕了三个响头:“妈!我是王鹏川!”

是的,那的确是他的母亲,他抬头一看,果然跟自己照片里的母亲一样,岁月让她变得苍老了许多,但是她的音容笑貌和精气神还在,满月的脸上,额头上的美人痣十分醒目。

王秋月猝不及防,连忙将王小龙拉起来,双手捧着他稚嫩的脸,仔细端详着,眼泪止不住就流了出来,忽然迸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我的儿啊!”

那凄厉的声音里,满含着无边的思念和等待!那一声尖叫声里,蕴含着无数的悲伤和痛苦!

真没有想到,自己在外面流浪十二年,儿子终于找上来了!

这一刻,她不再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了!

她一把就紧紧地抱住了儿子,“呜呜呜”地痛哭了起来。

那哭声,已经压抑很久了,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也是一种屈辱的洗刷!

“妈,这是你年轻时候的照片,儿子一直放在胸前!”过了好一阵,两人松脱开来,王小龙将母亲的照片从胸口取了出来。

“是妈,这照片是妈!那时候你爸还在!”王秋月用手抚摸着手里的照片,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王小龙一看母亲的手,上面竟然布满了伤疤,就问道:“妈,你的手怎么了?”

“妈没事,以前在电子厂做焊锡,不小心被电洛铁烫的!”王秋月艰难地笑了笑,终于有人体惜她了,在外面流浪了十多年,还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的伤痛。

深夜里,她必须一个人静静地舔舐自己的伤口,第二天起床后,微笑着跟过去告别。

被人关爱,是一种幸福,她感觉一阵暖流悄悄地流过她干涸的心房,整个人如同一棵开花鲜花的桃树。

她情不自禁地拉住儿子的手,让她感到诧异的是,那竟然是一双粗糙的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手应该温润如玉才对啊。

她俯下头一看,自己的儿子的手上也是伤痕累累,心疼地说道:“孩子,你的手怎么也有伤疤?”

“妈,我也在工厂里做焊锡!”王小龙含着眼泪说道。

“焊锡有毒,妈今后不准你去干那脏活!我有钱,妈送你去读书,你好好念书,做一个有出息的人,不要跟妈一样,在外面长年累月打普工。”王秋月心疼地说道。

“嗯!”一股泪水从王小龙的眼眶里喷涌了出来。

“孩子,我们走吧,你到妈的房间里去坐一坐!”王秋月说道。

“嗯!”王小龙点了点头。母子二人说完后,也没有跟狡猾哥打一声招呼,就低着头走了。

王小龙走在后面,看见母亲一边走,一边用自己粗糙的手抹着眼泪,就知道这么些年来,母亲受的苦一定不少。

“妈,儿子来晚了!”王小龙走向前去说道。

“妈不怪你,妈不怪你!”王秋月哽咽着说道。

“儿子一直在找你,找遍了石岩所有的地方,就是没有想到你会在小区里上班。”王小龙自责道。

秋日里,望着一对母子远去的背影,王十一抱怨道:“狡猾哥,你知道小龙的妈妈在这里,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们?”

“王十一,我正想问你们呢,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早点告诉我,我才能早点告诉你啊!”狡猾哥抬起头一脸疑惑地望着王十一。

“谁知道你会知道他妈就是你的同事啊!”王十一瞪了他一眼。

那一天,跟在母亲的身后,王小龙心里很踏实,他跟着母亲走出了小区,招呼母亲坐上自己的摩托车,向着出租屋开去。

母亲租住的是一间阴暗的小屋。

阳光很难照进那间小屋,王秋月啪地一声拉开了灯,小屋就被一片幽微的光芒笼罩着。

虽然昏暗,可那是家的光芒啊!

等儿子坐下来后,王秋月就从旧皮箱里翻出一本泛黄的影集,笑着说道:“儿子,你看看你出生时候的照片,胖乎乎的,多可爱啊!”

“这个是我吗?”王十一难以相信,里面那个婴儿就是自己。

“这个是你爸,他年轻时候的照片,你跟他就像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王秋月的眼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王小龙坐在凳子上,仔细地翻看着那本影集,那里面有很多他父亲和母亲的合照,从照片里可以看得出来,年轻时代,父亲和母亲是很相爱的。

“儿子,你累了,就在妈的床上躺一会儿,妈今天高兴,出去买点菜回来,晚上咱娘俩好好喝一杯!”王秋月说完,就打开门走了出去。

房间里只有王小龙一个人,他仔细看了看里面,除了床,就是一台针车,针车旁边堆积着布匹,里面连一台老式的电视都没有。

外面是厨房和洗手间,厨房的窗户外面,悬挂着母亲的衣服。

那房间虽然简朴,但是却如同儿时的摇篮一般温暖。

看了一会儿影集,他就躺在了母亲的床上,里面很整洁,散发着幽微的芬芳气息,那是母亲的气息,那是家的气息。

母亲是爱父亲的!母亲也是爱自己的!她一个人呆着深圳十二年为什么不回家?一个念头很快就在脑海里冒了出来。

十二年前,她不辞而别,村里人都传说她跑了,抛弃了家。

他曾经一度以为母亲死了!

他也曾经一度以为母亲改嫁了,不要他了!

而现实却是,母亲一直都珍藏者父亲的照片,她一直都没有再婚。

母亲没有回来,朦胧中,他沉沉地睡着了,睡得无比安宁!也睡得无比香甜!

狡猾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里想,这服务态度,还做什么物业经理,下次组织业主造你的反,还看你装糊涂不。

狡猾哥已经在这个小区住了一年多了,对里面的楼栋都很熟悉,他雄赳赳气昂昂,大步走在了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说道:“你妈在这小区做清洁工,她一个人过得很苦。”

“帅哥,我们都是打工的,不是老板!”物业经理瞥了他一眼说道。

“好了好了!你知道王大姐在哪里吗?”狡猾哥有点不耐烦了。

一阵秋风从西边吹了过来,狡猾哥手里捏着的那张宣传单“哗啦啦”作响,欲要挣脱他的掌控飞翔,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是她,是她,是王秋月!是王大姐!”

“年轻人,你语气好一点行不行?”物业经理看上去也不耐烦。

“这位大哥,我们是来找王大姐的!”王十一彬彬有礼地说道。

肥胖的物业经理看了王十一一眼,说道:“她负责第九栋和第十栋,你们上那儿去找她吧!”

“我找到妈妈了!”

“我终于找到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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