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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职场起风云 第一百四十六章:美丽的山歌

  • 作者:春樟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21 11:16:22
  • 字数:6714字

王秀荷说得有道理,她已经四十多岁了,不像城里的人,颜容保养得好,她的面孔被舂城山上凛冽的北风无数次地摧残过,被稻田上空炎热的夏日疯狂地炙烤过,美丽的衣服,穿在身上,对她其实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只会将她衬托得愈发苍老。

“嗯!”王十一答应道。

还好,那辆摩托车的动力澎湃,在石岩镇的街道上,高傲地奔驰而过,如同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之上。

春风浩荡,少年想要高歌!

王十一坐在后面,感觉坐在钱堆里了,刚才见王小龙掏钱的时候,王十一心里如刀一般在割。

“儿子,你给妈买衣服,不要买太贵的,妈这辈子习惯了穿普通的衣服,灰色的,黑色的衣服,耐洗,太贵的衣服,妈舍不得穿,只能锁在柜子里,浪费了。”母亲在电话里说道。

眼前的一切完全超出了他贫瘠的想象。

那些服装,一件一件被人花钱买走了,被人穿在了身上,装点着大街小巷,跟花一样到处盛开着。

那一天,眼前的衣服如同天空七彩的云,让人目不暇接,他穿过了好几层衣服构建的云,终于为母亲挑选到了一件他很满意的衣裳,那是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

她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情,今天是周末,她知道儿子有空。

“好的,妈,你就放心吧!我现在正在服装城给您挑衣服呢,这里的衣服真多,款式也很新潮。”王十一刚坐了很长时间的摩托车,拉风够了,心情很好。

穿上这件衣服,他能想象,自己的母亲就是那稻田里最为朴素的一个稻草人。

因此,在付款的时候,他的内心里汹涌着巨大的喜悦。

“这件衣服怎么样啊?”王十一将衣服在王小龙的面前晃了晃。

王十一正在眼花缭乱的时候,战斗机手机响了,他一看是老家的电话,一按键,就听见一声清亮的鸡公叫,接着传过来了母亲王秀荷亲切的声音:“儿子,你发工资了,吃水不忘挖井人,你不要忘记请你同学蒋华吃一顿饭。”

“明天有空吗?我到你家里喝杯酒去。”王十一笑着说道。

“我今天回去会很晚了,那你明天早上过来吧!”狡猾哥在电话里爽快地说道。

星期天就星期天吧!

第二天早上,王十一头顶着大太阳,走出了厂门,走向了狡猾哥租住的那片农民房,热闹非凡的农贸市场,就在他的出租屋附近。

王十一经过那片出租屋的时候,老远就听见有一个女子在楼上的阳台,用优美的歌喉清唱着一支山歌:

火红的木棉花排对排,

唱山歌的小阿哥在等待;

阿妹的红绣球随风摆,

火辣辣的山歌把你留下来。

他抬头望去,正是狡猾哥的女朋友莫陌,于是低着头,假装做什么也没有看见,从楼下怯怯地走了过去。

到达农贸市场的时候,王十一抬起头来,只见里面热闹非凡,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喧闹的语言似乎要将市场那老旧的屋顶掀翻了一般。

市场里,鸡鸭鱼肉都很丰富。

那些有气无力地活动在自来水池子里的草鱼,只要五块钱一斤,好几只鱼游累了,肚子异常地鼓胀着,翻着身子露出了一身白,鱼贩子不时用手将那些临死的鱼抓了出来,挥舞着血淋淋的大刀,将它们宰杀掉。

圈养于笼中的鸡,只卖八块钱一斤,垂着翅膀,耷拉着脑袋,毫无生气,偶尔几声鸣叫,很快就就淹没于喧闹的人声之中。

跟这些死气沉沉的待出售的动物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活力四射的生意人,卖蔬菜水果的大妈们,正精力旺盛地扯着嗓子,吆喝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而手臂粗壮的男性屠夫们,高举着屠刀,正奋力地剁着猪八戒表弟的骨头,骨髓四溅。

那是一片黑土地,潮湿的空气中飘扬着死亡动物**后散发出的臭烘烘的气味,也飘扬着人们说话时从牙齿缝隙中散发出的口臭味。

王十一皱着眉头走了进去,如果那一天不是要感谢他的同学狡猾哥,他压根儿就不会迈进这个农贸市场。

打死也不会去。

老实说在经济并不发达的他的家乡舂城,草鱼都已经卖到了九元一斤,一个个活蹦乱跳的,精力十足,半月水库里的鱼,蹦跳起来,比吴桥杂技演员还要灵活。

而那些散养在山林之中的鸡,跟鸟儿一般自由自在地行走在山野丛林里,价格更是高达三十元,一刀下去,绝对不会毙命,在地上还可以高歌跳舞。

毫无选择,他不得不买下廉价的鸡和鱼,盈盈一手地提到了他的同学家里。

“王十一,你这是怎么回事啊?”狡猾哥一把拉开门,见他手里提着东西过去,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莫陌正在阳台上唱着山歌,见王十一提着东西过来了,微笑着脸说道:“你这么客气啊!”

他第一次去的

时候,手里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拿,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

“哪里哪里!”王十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边说着,一边讲手里的东西递给了莫陌。

五块钱一斤的鱼,八块钱一斤的鸡,他真的拿不出手啊!

“王十一,你刚参加工作,手里没有几个钱,讲什么礼节?我是想让你过来吃一顿便餐的,你却搞得这么隆重,东西买来了,我不能退给你,那中午我们就好好地喝上两杯。”狡猾哥说道。

那一天中午,狡猾哥亲自下厨,配料很足,做出来的菜五颜六色,芬芳撩人。

莫陌端菜的时候,亲热地喊道:“老公,你好棒啊!”

“来!宝贝,亲一个!”

“呜啊,呜啊!”

两个人就嘴对着嘴,啃到一起了。

王十一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佯装着抽烟没有看见。

坐下来喝酒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王十一的脑海里总是闪现出艾书无辜的表情,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缠着狡猾哥拼命的干杯喝酒。

“王十一,你还要喝吗?”狡猾哥喝了一阵后,眼睛里都是血丝,看上去已经八成醉意了。

“喝,我还没有尽兴!”王十一吞吞吐吐地说道,事实上他也感觉自己差不多要醉了。

“来!干杯!”狡猾哥举起酒杯就一口而尽,喝完“哇”地一声吐了一地。

王十一觉得那酒很是芬芳,一个人接连喝了两杯,当第三杯酒被他举到嘴边的时候,那酒的气味让他作呕,他一时控制不住,也吐了一地,脑袋一下子变得很沉重,天空在上面旋转着,七八个艾书在他的上空转动着。

黄昏的时候,王十一是被莫陌的一阵山歌声唤醒的,发现自己正躺在沙发上,狡猾哥的呼噜声山呼海啸一般从卧室里传了出来。

他没有做声,怕惊动莫陌,西坠的太阳照耀着阳台上无忧无虑歌唱的她,她的身子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瘦高的背影显得婀娜多姿,让人迷醉。

王十一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何雪忆,一年半前,如果他没有出走,如果感情进展顺利,何雪忆今天应该成了他美丽的新娘了。

唉!命运总是如此弄人,关键时刻,失业了!

看见美丽的莫陌,他的心里就会想起何雪忆,这让他难受,狡猾哥睡得香甜,不好打扰,他就怯怯地站起身子来,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

从出租屋里出来,夕阳里,一切都是那么地安详。

农民工的孩子,踩着金色的太阳光,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追逐着,嬉闹着。

小的时候,王十一是在绿色的森林里,跟小伙伴们追打着。

那一天,他感慨万千,心想,五一放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看何雪忆,不管她嫁没有嫁人,都要去见见她。

她如果没有嫁人,王十一心里想,这一次不能再错过了。

她如果已经嫁人了,自己也好死了那条心。

那个晚上,躺在床上,他看了一会儿电路书,沉沉地睡着了。

“狡猾哥,你在家吗?”王十一拨通了蒋华的手机。

“王十一,我今天开车去大梅沙玩去了。”狡猾哥轻描淡写地说道。

“不错!如果我找到了我的母亲,我也给她买一套!”王小龙用手摸了摸那件衣服说道。

买好衣服后,王十一搭乘上小龙的新车,到了附近的邮局,将衣服打包邮寄了回去。

那是一辆小龙花了一万多块钱买的摩托车。

“大功告成了!”当他从邮局走出来的时候,仰着脑袋对着天空中自由奔跑着的太阳大声喊道,他一边喊,一边模仿着鸟飞翔的动作。

人要是能够飞翔,该多好啊!

冷静下来后,他想到了狡猾哥,母亲一大早打电话过来,提醒他喝水不忘挖井人,是的,应该请他到外面吃一顿饭,第一份工资,一定要拿出一点来感谢他。

那一天,他们开着摩托车抵达镇中心的服装城的时候,王十一被里面五颜六色的服装惊呆了。

他在泰柯公司的车间里上班的生活,天天见到的都是色彩单一的厂服,绝对不会想到布料在这里会有如此多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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