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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要恋一百年 第二十一章:深圳侠客

  • 作者:春樟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21 11:15:29
  • 字数:5238字

王十一以前拜读过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那些留存在绝壁的文字,通常都是武林秘籍,他就情不自禁地读了起来。

“好诗,好诗。”读完后,王十一点了点头,赞叹道。

这气氛太压抑了。

他能够理解王十一,刚出来,憧憬很多,接受不了现实。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今日辞工,快哉快哉!”狡猾哥吐了一口烟,眼睛一亮,望着斑驳的墙面,兴奋地喊道。

“来吧,来吧,相约酒吧,相约在银色的月光下,相约在那失恋的酒吧中。”王十一顺着狡猾哥所指的方向望去,定睛一看,果然有一些文字,那些文字在墙面上扭着屁股,跳着迪斯科,充满了活力。

他大喊一声,是想给这沉闷的空气一个棒喝。

“三生宁负世界不负君,红尘唯你不懂我痴情。”狡猾哥的目光,顺着斑驳墙面上的那些蝌蚪文字,缓缓地爬行着。

“别看是十块钱的临时房,里面也住过很多高人。”狡猾哥感叹道。

一到深圳,就说一些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的话,这狡猾哥到底怎么了?

“王十一,你看看,墙上的文字,很有意思。”狡猾哥用手指了指。

王十一突然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武林高手一般都隐身在不起眼的客栈小店,不由得对那些文字生发出兴趣来,再仔细一看,只见斑驳墙上,都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有骂领导的,有求偶求外遇的,有联系电话,有QQ号码,有某某到此一游,内容丰富,比全球华人的心灵家园“天涯论坛”还要精彩。

“真是好文采,都是扎根于生活的文字,读起来就是亲切。”是的,那些接地气的词语,都是富有生命力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王十一惊喜地说道。

“出租屋虽然简陋,住过的人都不平凡啊!”狡猾哥感慨万分。

“你在说些什么?”王十一吐了一口香烟,抬起头,惊讶地看着狡猾哥,一头雾水。

不同的工厂,下班的时间会有所差异,所以,从黄昏开始,那条路上的人就一直熙来攘往。

当下班的人流汇入到农民房的时候,出租屋的那些巷子里,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男人们沙哑的呐喊声,以及年轻女人们的悦耳尖叫声,那声音是那么地毫无顾忌,那么地自由奔放,交集在农民房的屋顶之上,响彻在人们的上空。

平日里,他们都在工厂里上班,被死死地看管着也被死死地压制着,不能交头接耳说小话,所以,下班后,他们心中那些所有被压制的能量,就一瞬间地得到了充分的释放,楼道里,不时滚过一阵阵闷雷一般的声音,像鬼子进村扫荡一般。

坦白讲,在外打工三年的狡猾哥,心里就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在回舂城过年的那些日子,他明显就感觉到故乡的寥落和孤寂,那是一个适合老人们呆的地方,毫无活力和生气,人们说话都是有气无力的样子,通常都是慢慢悠悠地,恨不得将一句话拆开成了几句话来讲,听起来拖泥带水,让人恹恹欲睡。

十九岁的他,喜欢尖叫,喜欢大声呐喊,喜欢打工的热闹生活。

“懒鬼,起来了,起来了,天都黑了。”被楼下人群的喧闹声吵醒的狡猾哥,用校园里喊喇叭一般高亢的声音,对着王十一喊道。

两人此时都躺在床上,狡猾哥一边喊,一边用他那穿着臭袜子的大脚,在王十一的屁股上轻轻地踢了踢,他们这时候正各睡着一头,挤在一米二的床上,高大的狡猾哥喜欢蜷曲着身子睡,把同样高大的王十一差点都挤到在床底下去了。

“兄弟,我正在做梦,我的好梦还没有做完呢,求你了,让我把好梦做完,你再喊吧。”王十一还没有睡醒,便用哀求的声音说道。

“王十一,呵呵呵,深圳可不是做梦的地方,好梦还是留着以后慢慢做吧,一下子都做完了,就只剩下恶梦了。”狡猾哥见他没有动身,继续喊道。

“狡猾哥,你别吓唬我好不好,你刚才的喊声好恐怖,把人吓死了。”王十一嘴里埋怨道,他本来睡得正香,被狡猾哥这一喊,瞬间就清醒了三分。

“快起来吧,一起出去吃晚饭去,我还要请人家的客呢,你可不要耽误了我的大事。”狡猾哥催促道,原来狡猾哥要请老班长一块儿请晚饭呢。

“好吧好吧,我这就起床,不做美梦了,美梦做完了,就剩下恶梦了。”王十一听说有大事,就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伸懒腰说道。

“王十一,打工的话,起床要迅速点,要跟军队的叔叔们学习,打工住集体宿舍,你懒洋洋地,会被人家笑话的。”狡猾哥见王十一行动迟缓,故意激将了他一下。

“老兄,昨天晚上坐了一宿夜车,累啊。”王十一说完,就到床底下找皮鞋,目光扫了几遍,都没有找到,猛然瞥见狡猾哥脚上正穿着自己的皮鞋,就拍拍狡猾哥的肩膀说道:“你看看你的脚!”

狡猾哥不知道王十一说些什么,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没有什么特别,两只脚都生动活泼地穿着黑色的皮鞋,就说道:“一双臭脚,有什么好看的啊?”

“老兄,一想到要见你那老班长,你就嘚瑟了,看看你的脚,你穿的可是我的皮鞋。”王十一嬉笑着脸说道。

狡猾哥低头一看,两只黑色的皮鞋,款式真不一样啊!一定是刚才性急,把鞋子穿错了,就嘿嘿嘿地笑着说道:“刚才一直想着晚上吃饭的事情了,没有想到拿错鞋子了,难怪穿在脚上,感觉怪怪的,很不舒服,原来穿错鞋子了。”他一边说,一边把脚上的一只鞋子脱了下来。

每到黄昏来临的时候,也就是下班的时候,忙碌了一整天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们,都会从工业区的那扇大门走出来,朝着出租屋走了过来。

那人群,黑压压地一大片,有的人一边走着,一边悠闲地听着“随身听”音乐;有的人奔跑着,追逐着,在大街上留下了健硕的身影;也有些浪漫的男人,骑着自行车,带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飞快地从人群中穿过,惹得四周的人忍不住吹起了一串串流氓口哨,发出一阵阵哄笑。

斑驳墙上那些有趣的涂鸦和文字,激起了王十一的兴趣,在他原本灰色调失落的心情中,增添了几抹亮丽的色彩。

他饶有兴致地从床上站起身来,试图从那些写在墙面上的文字中读懂前人居住在这间出租屋的心情,甚至开始揣测他们当时的处境。

男人不说话,只顾着抽烟,一口接着一口抽闷烟的时候,通常是他们心事重重的时候。

两人聊了一会,瞌睡虫冷不防虰咬了他们几口,大打了一个呵欠后,二人就躺在了一张床上,沉沉地睡去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夜就来了。

深圳那些供打工外来人居住的农民房,每一个夜晚,总是伴随着一片喧闹声而来的。

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总是铁青着一副面孔对人的。

住在十元店里,是目前生活的真实写照,打肿脸充胖子,住在五星级酒店里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最后受伤流泪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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