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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神级强者队(二更)

  • 作者:万夜星城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6-29 23:53:08
  • 字数:10820字

讨厌啦!每次都这样,她永远逃不过他的索爱。

正当夫妻俩准备褪去衣衫来场妖精打架之际,房门却被无预警地推开,伴随着吵杂声响——

玫瑰帮现任帮主沈玫瑰的独子,也就是沈舞樱的老爸沈艾蓝,此刻正斜躺在床上,一双桃花眼朝端坐梳台台前搽保养品的老婆白慕琪频频放电。

打……打你个头啦!生性害羞的白慕琪红着脸啐了一声。

老婆,今天我们来妖精打架好不好?

嗯……你好香喔!他一下一下啄吻着,细碎的吻落在她颊边、颈间,舍不得离开片刻。

都是我在动,你都没动,你累什么?

不行!小樱今天才遇到麻烦,我没心情。一想到女儿差点被掳走,她心脏都快停止了,哪还能想那些风花雪月的。

爸!爸!起来啦!我有事跟你说~~

沈艾蓝不放弃地缠了上去,年过四十仍然精壮的胸膛不停磨蹭老婆大人的后背,一双大手更是不安分地上下摸索,惹得她惊叫连连。

唉呀!人家说不要嘛……白慕琪转过身推拒着,但一转身,却正中他下怀,乐得把老婆抱满怀,低头就找到红唇,热切亲吻。

啊——白慕琪连忙钻进被窝里,只剩下一张胀红的脸在外头。幸好,差点就要春光外泄了!

好事被硬生生打断,沈艾蓝飞快从床上翻身坐起,脸色发臭。

臭丫头,都几点了还不睡觉,明天不用上课吗?还好他只脱了上衣。可恶!门怎么没锁上?

放心啦!消息已经传进妈耳里了,那些麻烦自然会收拾干净,你就不要烦心了。来吧,亲爱的~~

你又知道他失忆了?这种剧情不是应该只会发现在电视剧或里面吗?对于女儿的回答,沈艾蓝半信半疑。

是真的!沈舞樱用力强调。

宝贝女儿啊,你以为失忆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吗?沈艾蓝频频摇头叹息,觉得女儿好傻好天真。

刚刚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住哪里,一开始他都不回答,我还以为他是聋哑人士,后来他总算开口了,但我问他什么,他却什么也不记得了,爸你说说看啊,这不是失忆是什么?沈舞樱超不服气的。

这样啊……嗯……我想想。沈艾蓝手托着下颚,沉吟半晌才道:有没有通知赵医师过来看看?

爸,那不是重点。她抬手抚额,状似无力。

那你觉得重点是什么?说来听听。看来女儿好烦恼,他只好勉强暂时压下欲望,替女儿解忧。

沈舞樱焦躁地在房间里头踱来踱去,一边分析。从一开始,事情就是我惹出来的,如果不是我支开阿巧,也不会让那些人有机可乘,也不会害那个人为了救我被揍,还害他失去记忆,他有可能因此有家归不得,这问题真的非同小可!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负责,爸。

你想怎么负责?嫁给他吗?沈艾蓝抠抠鼻孔,暗地摇头叹气。他这女儿是电视剧看太多了吗?

当然不是。臭老爸,讲话超没建设性。沈舞樱白了父亲一眼,然后慎重地开口:我觉得……我们有义务收留他。

沈艾蓝听了,并未如一般父母那样马上反对。他低头沉思了会儿,道:我们的确该负起责任,那么,在他记忆恢复之前,就让他住下吧!

真的吗?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喔!沈舞樱开心地奔出房门,没看见老爸深思的表情。

蓝,舞樱是不是想得太单纯了?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又不清楚……白慕琪拉着被单坐起身,望着女儿离去的方向,有些担忧。

别担心,我再去了解看看。他安抚完老婆,瞬间又将她扑倒。

唉呀!你干么啦?门还没锁……

管他的!亲爱的,我要把你吃掉喽……

隔日一大早,沈舞樱端着盛满早餐的托盘来到客房。

她先轻轻推开门,从门缝往里头瞧,见他醒着,半坐在床上面向窗外凝眸沉思,她伸手敲了敲门板。

哈啰,早安。

他看向门边的女孩,礼貌回应。早。一大早,她脸上灿烂的笑容比窗外清晨的阳光还要耀眼,他不禁多瞧了一会儿。

我可以进去吗?

沈舞樱端着托盘走进来,脸上笑意不减。我帮你送早餐来了。一晚上没有进食,你应该饿了吧?

谢谢,我不饿。他轻轻摇头。

那怎么行?你受伤了,要快点吃东西补充体力,这样身体才能快点恢复啊!她把托盘放在床头茶几上,端起热牛奶递给他。喏,起码喝杯牛奶吧,总不能什么都不吃啊——

他的视线从她手里捧着的牛奶缓慢上移至她的脸宠。

她还是习惯性地张大明亮的双眼,神采奕奕,看来活力十足,真诚的模样看起来真的在关心他……

一瞬间,他的心底有一股暖意淌过,似乎稍微抹去了这一段时间所感受到的冰冷。原来有人是真心地关心他,在乎他好不好,即便只是单纯因为他挨了几下拳头。

他的视线从她手中的杯子移向她开朗的表情,突然感觉胸口莫名一揪,默默地伸出手,接过了她手中的牛奶,将杯缘靠在唇边浅尝一口。

对,就是这样,要喝牛奶才会快点恢复喔!见他终于进食,沈舞樱开心地笑眯了眼。

她笑咪咪的样子,好像那天在公园里,她也是对那群流浪狗这么笑的,下一刻,她是不是准备拍拍他的头了呢?他不禁这么想。

他只是喝一口牛奶而已,居然能够让她绽放如此灿烂的笑……不知为何,只是这么小的举动,她却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

我跟你说,你先不要急着离开这里,既然你是因为我而受伤,我们就有义务照顾你,我昨天跟我爸说了,他答应你可以住下来,反正我们家人多,不差你一个人吃饭,重点是你要快点恢复才行。至于你失忆的部分,也不用急,先住下来慢慢想没关系,安心养病吧,知道吗?

失忆?他喝牛奶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并没有失忆。莫非是昨天她问的问题,他一概回答不记得,所以她天才地以为他失忆了?于是要求她父亲收留他,让他安心养病,找回记忆?

这位小姐的想象力会不会太丰富了?

他第一次有傻住的感觉,不知从何辩驳,只能愣愣地看着她脸上变化多端的表情。

还有,既然你想不起名字,那我帮你取个名字好了。我昨天想了一个晚上,你就叫莫问好不好?她似乎很自得其乐,连续念了好几遍。莫问、莫问,还挺顺的耶,你觉得呢?她真是满意得不得了。

小姐,上课快迟到了!阿巧在外面催促着,声音听起来不大爽快。

小姐真的很偏心,平常都赖床到七晚八晚,连闹钟都叫不醒的人,居然为了帮一个陌生小子送早餐,破例早早起床……

天哪!小姐都没对他这么好过,人比人气死人啊!呜~~

喔,知道了。好啦,不吵你休息,我先去上学喽,回头见,拜拜!沈舞樱拉起他身上滑落的被单,开心地挥舞双手向他道别,准备上学去。

莫问……他反复念着这个她给予的新名字。

她一离开,整个房间又安静得不象话,让他想起阳明山上的那个家,豪华、富丽堂皇,但每天也是这样沉静,悄无声息。

有她在,便闹烘烘的,其实也不错,起码可以让他的思绪暂时放空。

既然目前无处可去,他也不想严家,那么就先暂时在这里待下来,先过一阵子再说吧!

他已经离开台北好几天了,爷爷发现他不见了吗?会找他吗?还是以为他本来就不属于那里,现在他的离开,也只是回到原来的地方罢了?

毕竟当年爷爷本来就不同意父母的婚事,他的强烈反对逼得父亲离家出走,舍弃富裕的生活选择和母亲自力更生,抚养他长大。

当时爷爷似乎颇有信心,认为父亲吃不了苦,总会发觉到家里的好,终有一天会回来,也就放任父亲在外头生活。

时间一年一年地过,转眼间他都五岁了,爷爷惊觉父亲的决心,于是用尽方法逼得父母亲走投无路。敌不过现实的折磨,最后母亲心力交瘁选择离开,而他则由父亲带回严家。

如果……如果当年不是爷爷从中作梗,亲手毁了他原本幸福温暖的家庭,今天他也不会活得这么不快乐吧?

他闭了闭眼。

算了,既然离开了,就别想了。反正没有父亲的大宅,他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离开,也好。

叩叩。沈舞樱离去不久,门板上又传来敲门声。

请进。他依然半坐在床上,眉头略皱了下。不知来者是谁?

房门被推开,一名高大的男人几乎塞满整个门框。

他是谁?

沈艾蓝走进房间里,一屁股坐在床边摆放的椅子上。他没有先开口,反而双手盘胸,打量起病床上的少年。

他的脸因为伤口而不大好看,但是身上散发着一股少见的优雅气质,一头修剪整齐的头发,和一双坚定不畏惧的目光,他沉着冷静的态度,让沈艾蓝可以轻易判断这孩子不是什么不良少年,应该是出身良好,之所以会离家无处可去,恐怕是有难言之隐。

这一番观察,教沈艾蓝稍稍安了心。他女儿捡回来的是正常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阿哩不达的人。

从他的眼神看来,他身上有着故事,也许是刻意想遗忘,所以面对舞樱什么也不愿意说,就当他真的失忆了吧!反正哪一天他想说了,自然会说,不急于一时。

暂时让他留下也无妨,家中进进出出的人原本就多,这么多双眼睛成天盯着他,谅他也不敢乱来;况且小樱身边还有阿巧,也是多了一层防护。

咳咳!沈艾蓝清了清喉咙,简单自我介绍。我叫沈艾蓝,舞樱的爸爸,她跟你提过吧?

你好。他冷淡却不失有礼。

这小子,年纪轻轻,应对态度却是有礼中带着生疏,气质温和但保持距离,沈艾蓝更加确定对他的推测。

观察之余,他不忘道谢。你救了我女儿,我该向你道谢。

不管是谁看见,都会这么做。

言下之意,他不是被女儿的外貌吸引才英雄救美就对了?这小子……沈艾蓝哼了哼,再问:有名字吗?

不值得去记了。又是问他名字……他唇边浅浅的笑略带嘲弄。

自己想一个,以后才好称呼。你几岁了?

美国学校高三。

拿外国护照?见他没否认,沈艾蓝续道:我想你应该有不想回家的理由,说实在话,你救了我女儿,这份情我本来就该还,我家也不缺你一个吃饭,还不想回家的话就待下,多久都没关系,OK的。

这是他第一次和艾爷的对谈,从那天起,他成了沈家的一分子,沈舞樱帮他取了名字,他叫沈莫问。

他接受这个名字,也留了下来,艾爷对外宣称他是远房亲戚的遗孤,家里只剩下他一人,所以由沈家收留,成为沈家的一分子。

崭新的身分证上,除了照片,他的名字改了、家庭背景改了,连出生年月日都彻底改变,他觉得自己宛若重生。

艾爷开始要求他学习防身术,不是为他自己,是为了沈舞樱。

后来他才渐渐知道,为什么沈家总是有一堆人进进出出,而艾爷又为什么帮他改变身分,以及沈舞樱明明是个单纯的高中女生,但会遇到绑架事件,又为什么需要保镖随侍在侧。

因为年纪轻轻的沈舞樱是玫瑰帮下一任的接班人。

在台湾,众多大大小小的帮派之中,就数在南部势力最庞大的玫瑰帮最为众人所知,创帮至今近七十年,始终屹立不摇。

玫瑰帮之所以如此出名,在于玫瑰帮的传统——帮主之位传女不传男,创帮至今历任帮主皆为女性,算是所有帮派中的特例。

可即便帮主是女性,却从没有其它帮派敢小看成品近万员的玫瑰帮。

玫瑰帮首任帮主为沈牡丹,据传,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凡是有其它不长眼的帮派敢蓄意挑战,她必定正面迎击,绝不手软;面对背叛者也绝不轻饶,轻者断其手脚筋,重者见不到隔天太阳,务必杀鸡儆猴,以示警惕。

在沈牡丹的统领之下,玫瑰帮迅速在南部建立威信与地位。而她正式退位后,便远赴太平洋上的私人小岛养老,由女儿沈玫瑰接任帮主之位至今。

据说,沈玫瑰个性爽朗、大而化之,本就不是喜爱逞凶斗狠之人,她认为与其过着成天打打杀杀,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日子,倒不如做个正当事业才是长久之道。

在她正式接班后,致力于帮派漂白,更名为玫瑰集团,如今原本的黑道帮派已逐渐转型为国内首屈一指的保全公司,近几年,沈艾蓝创立了餐饮事业、又加入媳妇白慕琪所开设的婚纱公司,玫瑰集团,已经逐渐摆脱黑道色彩,但是只要一提起玫瑰帮三个字,旁人还是得敬畏三分。

由于沈玫瑰仅有独子沈艾蓝,而依照集团的传统,接班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沈艾蓝的独生爱女沈舞樱,便成为集团的唯一接班人。

而他——沈莫问,从被沈舞樱捡回家的那一天起,不仅成为她的保镖,也成为她身边最亲近的同伴、朋友。但他心甘情愿放下过去那些属于严溥宣的一切,因为沈舞樱不仅给了他一个安身之处,最重要的是,在他清醒过来的那个早晨,她单纯直接的关心,笑着递给他的一杯牛奶,让他的心热了,觉得自己不再那样孤单……

所以对于艾爷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接受,接下来的人生,他只希望好好守护这个将阳光带进他心底的女孩,沈舞樱。

什么?失忆?沈艾蓝的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对!就是失忆了。沈舞樱重重叹了一口气。

妈咪,你是不是发烧了?你脸好红。沈舞樱坐在床沿,近距离打量母亲莫名红透的脸。

没、我没事,只是有点热。这么晚了还不睡啊?白慕琪把被子抓得更紧,吓出一身冷汗。

第二章

我还有事在忙。沈舞樱转身面对老爸,少见的语气沉重、表情严肃。爸,我有事要与你相谈。

有屁——察觉到老婆大人的瞪视,他连忙改口,装出一副慈爱好爸爸的模样问:乖女儿,什么事啊?你交男朋友啦?是哪个不要命的小子,带来给老爸鉴定看看。

她都快担心死了,没心情开玩笑。不是啦!爸,你知道我今天带回来的那个人吧?我跟你说,这下惨了,他……唉……他……他失忆了啦!

你干么害羞啊?都老夫老妻了。嗯~~快来嘛,人家等你唷!他朝老婆勾勾指头,笑得颇暧昧。

我……我今天很累了,今天不行。白慕琪梳完头发,倒在床上一把拉起被单,把全身盖得密不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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