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侠客小说网 > 其他 > 潇然梦上部

第95章 番外十 金银妖瞳——洛枫

  • 作者:小佚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7-06 18:42:32
  • 字数:19738字

老人抬起头,刚好对上他冰冷的眼神,闪烁着异样的金银光芒。老头微微一怔,随即杂乱的灰白眉毛微微一皱,眼中闪过异样的光芒,忽然举起手,重重在洛枫头上打了一下。

就在洛枫眼中凝聚起杀意时,老人一脸理直气壮地训道:“臭小子,撞到了人要道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你说他?那绝对是个妖怪,小小年纪一双眼睛,象要吃人似的。

没有洛枫,我们村里会发生瘟疫吗?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消灭罪恶的根源!

司马洛枫啊,那可真是个灾星,出生的时候,害死了亲娘;一睁开眼,就害死了亲爹。

他冷冷地瞥了老头一眼,须发灰白,至少也有五六十岁年纪。

妖怪!啊——!!快跑啊!妖怪用妖法了!

十岁的洛枫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步走在偏远的山林间。他的身上,全是狰狞的伤口;他的衣衫,凌乱破败不堪,血液沾染着尘埃。可是他的脸上,却一片冷漠。

洛枫一愣,他的年纪虽小,历练却多过常人数倍。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看到他的眼睛,却是如此反应。

“哎哟!你这臭小子,想震散我这把老骨头啊!”

一阵苍老沙哑的呼痛声从身下传来,洛枫这才发现,自己的两条腿还挂在某个人身上。

不过,也只是一愣而已,他冷漠地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去。前面有个洞穴,是他上次发现的,今晚就在那里过夜吧。

身上的伤口感染,到了半夜的时候,洛枫便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中他只觉一直象在沸水中煮烧的身体,忽然象被凉水浸透了一般,说不出的舒服。

尤其额头上,冰冰地仿佛能将身上的热气吸走,让他极度渴望。

“砰——”他猝不及防下被拌了一交,重重跌倒在地上。伤上加伤的身体,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目的?”老人象是没感觉到洛枫的愤怒,镇定自如地放下汤碗道,“哦,对了,是有目的。”

洛枫双目一寒,正待出手杀人。老人一击掌,恍然道:“我这可不正缺个当苦力的吗?”

洛枫一愣,小小的脑袋有些反应不过来,拳举在半空,却挥不下去。

“对,就是这样!”老人伸了个懒腰,笑道,“我这把老骨头,再操劳下去可就坏了。以后,你负责帮我砍柴、打猎、挑水,我则提供你吃住,怎么样?”

洛枫又愣了愣,垂下的拳头上麻痒,他低头看到小狐狸清澈的眼眸,里面闪烁着真诚的邀请,他总觉得,自己能读的懂。

“好了,就这么定了。反正你也没地方去。”老人把汤递到他面前,见他的手一只上有伤,一只正扶着小狸,便自然而然拿起汤勺,喂进他口中,“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洛枫明明想拒绝地,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老人温暖的笑容,忍不住便张了张嘴,正待回答他的话。一口温热鲜美的热汤已经喂进他口中,一股暖流猛地窜遍他全身。

“我叫洛枫。”他低低说了声,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汤递到嘴边,他还是乖乖张开了口。

“老家伙……”洛枫咽下一口肉汤,抬起头来看着老人,冷冷道,“你看到我的眼睛不害怕吗?”

老人一愣,随即面露蕴色,忽然伸手又在他头上敲了一下,骂道:“臭小子,我跟你说了,做人要有礼貌。什么老家伙,你要叫我老伯!”

洛枫不屑地撇了撇嘴,低头逗弄小狐狸,直接不甩他。

老人愤怒够了,脸上露出无奈之色,抬手摸了摸他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干枯的头发,淡淡道:“以前,我最小的弟弟,也拥有金银眼。从小,因为那双眼睛,他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我作为他的哥哥,却无能为力。现在,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洛枫身体微微一震,满脸震惊地抬起头看着老人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年的面孔。

“好了!小子,你以前或许受过很多苦,你可能很恨那些欺负你的人。幸好还不晚,从今日开始,老头子、小狸和你就相依为命地活下去。我这把老骨头再不济,也会努力活到你十六岁那年,以后,你就不用再担心了。”

洛枫觉得有奇怪的暖流在心中乱窜,那是他很不熟悉,从未经历过的奇异感觉。不由傻傻地问道:“为什么十六岁以后就不用担心?”

老人笑了起来,笑得欣然却心痛:“十六岁以后,金银眼就会消失变为普通的黑眼睛,除非你情绪产生大波动,否则谁也看不出来。那时,你就可以开始一个新的人生了。”

洛枫愣愣地看着那张满布胡须不太起眼的苍老面孔,一时间竟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让他的嘴角,忍不住轻轻地弯了弯。

只不过,才过了两天,洛枫的嘴角就再也弯不起来了。

“臭小子,叫你劈柴,你看你劈的是什么?!今天晚饭不用吃了!”

“臭小子,草药不够了,上山给我去采。……什么?你说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收留你这么笨的人?带上小狸……还有午饭……对了,那是给小狸吃的,没你的份!”

“水呢!你又没去挑水,年纪轻轻怎么可以这么懒?”

“臭小子!叫你练武功竟然给我跑去贪玩,乖乖过来让我打,否则,晚饭没得吃!”

……

洛枫一边手法熟练的劈着柴,一边歪着小脑袋愤愤地想着,等自己把老家伙的武功都学会了,一定要狠狠打他一顿,然后带上小狸离开。

木门吱哑一声打了开来,老家伙把一包油纸包的东西扔到他面前,满脸厌恶地道:“这么难吃的东西,想噎死我老头子啊!大成轩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差了,臭小子,就给你吧!”

洛枫捡起那个油纸包,一打开,鼻尖顿时盈满了香气,惹得他猛咽了几口口水。稚气的面庞,看上去比月前饱满了不少,金银双眼闪着渴望的光,小嘴一张,就开始嘶咬那金灿灿的鸡腿。

吃完了,洛枫不由小小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刚刚还说要狠狠打他一顿,结果现在又吃他丢来的食物,可真没志气。

想着,洛枫笑了笑,那是纯粹属于孩子的笑容。他拿起斧子继续劈柴。

其实老家伙就是嘴硬,每次都是他说晚上不许吃饭,结果都会假装不要把食物丢给他,要不就叫小狸叼到他房中。

每次赶他去打猎,结果自己稍微晚归一点,就会在路口处看到他焦急的身影。见到自己,却装出一脸的冷漠和不耐,说是出来散步的。

洛枫拍了拍手,把劈好的柴都堆在一起,用粗绳捆好,长长的睫毛扇了扇,看看简陋的木屋,又望向远方,心中充满了平和欣然。

他虽然每天对老家伙冷着张脸,也没有将戒心完全放下;虽然,被老家伙差遣时,他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可是,偶尔,他总会想: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该有多好。

深秋,满山红枫血色飘。

这日,洛枫带着小狸一起去深山打猎。这种时至冬日的季节,是最难打到猎物的,也最难维持接下来的生计。洛枫提了提手上已经不菲的收获,仍旧往森林深处走去。

这一年多来,他一直在老家伙的蹂躏和逼迫下,不停练武、做事,虽然不见得能成为高手,身体却比原来强壮多了。等闲的猎物都不在话下。

“吱吱————”怀中的小狸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洛枫心中一惊,脑中猛然响起来时老家伙的警告:切莫到森林深处去,若是遇到为冬眠觅食的熊,便糟了。

洛枫轻手轻脚的后退身体,心中开始为自己的贪心和鲁莽后悔。

果然,前方的树丛一阵悉悉嗦嗦的**,一只比洛枫整整高一倍的黑熊,吐着腥臭浑浊的气息,双眼闪着饥渴的凶光,一步步向着洛枫和小狸走近。

……

夕阳落去,黄昏,逢魔时刻。

洛枫浑身颤抖的被护在老家伙怀中,小小的脸上,连一点血色也没有,可是却有大片猩红的血粘腻在他面颊,黑发,红唇。

老家伙单手紧紧地抱住洛枫,声音虚弱、颤抖,却充满了无坚不摧的力量:“没事了,臭小子,别怕,已经没事了!”

他原本,会一手搂住他,一手轻轻揉乱他的头发;他原本,会很不屑的大骂,臭小子,你怎么那么没用。可是,没有……没有……

只有小狸不断地吱吱声,象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在哭泣的叫声。

洛枫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紧紧抱住老家伙,内疚、自责、悔恨、悲伤紧紧缠绕住了他:“你的手,呜……你的手……!!”

“傻孩子……”老家伙轻轻用畜满胡须的下巴摩搓着洛枫的头发,柔声道,“就算只有一只手,老家伙还是可以照顾你的。”

自从老家伙的手失去后,洛枫便开始学习包揽了所有的家务事。他和老家伙之间的相处模式未变,却越来越成为相互依赖的亲人,密不可分。

洛枫的眼睛,不适合出现在人前,但有时要购买粮食等重物,却还是不得不由他跟着前去。这时,他便在头上戴上黑纱斗笠,把金银双色的眼睛遮住。

这一年,洛枫十三岁了。

老家伙提议说要去市集为他买一把佩剑,洛枫心中难免有些兴奋,于是戴上斗笠出去。

街上人来人往的让不喜欢人群的洛枫有些不适应,但还是走得步履稳健。其实,只要有老家伙在身边,他就莫名地感觉安心。

身体一阵疼痛,洛枫被撞的向后退去,倒入老家伙怀中。

洛枫也不奇怪,在街上这种冲撞是很正常的,可是老家伙只有一手,为了接住他不得不把身体往一旁墙壁上撞,脸色顿时青白。

洛枫心中不由生出杀机,望向来人,风拂过面,一阵清凉,洛枫看到对方的人眼中闪过震惊之色,随即如火焰燃烧般,精芒暴闪。

洛枫一惊,这才发现自己的斗笠掉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视线一暗,老家伙已经将斗笠戴在他头上,冷声道:“我们回去。快!”

洛枫从未听过老家伙如此凝重的口气,就算是面对着黑熊,老家伙也是担心他多于恐惧的。可是他此刻语气中微微的颤抖,带着惊惧的喘息,让洛枫心中一颤,不祥的感觉遍袭全身。

他一个转身,跟着老家伙疾步往回赶去,只觉若不逃离,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木屋前,烈日下,清风习习,杀气阵阵。

“洛枫是吗?你没听明白吗?”来人年约三十岁许,俊雅出尘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和深深的酒窝,磁性的声音,却是漠视一切的冷淡,“只要你跟我回去,我保证能让你学会绝世的武功,掌握天下的局势,甚至,所有人的生命。”

“你这双眼睛,一定让你遭受过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吧?”洛枫怔怔地看着那个人薄薄的唇不断开合,脑中竟开始混乱,那些不堪的记忆和侮辱浮上心头,搅得他浑身赤火燃烧般的灼烫。

“你难道不想报复吗?你难道不想尝试让那些人跪倒在你脚下的快感吗?你难道不想成为掌控所有人生死的神吗?”来人微微一笑,他的口中虽吐出诱惑之词,眼中却是从头到尾的淡然冷漠,仿佛看着死物一般,“来吧,跟我走吧!我冰凌王萧逸飞承诺,可以实现你所有的愿望。”

“我跟……”洛枫胸口一热,猛地脱口喊道,声音却因为砰的一声巨响,和头顶的剧痛而嘎然停止。

“臭小子!跟你个头,中了人家的噬心术都不知道!”老家伙的声音传入他耳中,洛枫浑身猛地一震,胸口发凉,头脑清醒过来,看着眼前这个叫萧逸飞的温雅男人,顿时一阵骇然。

萧逸飞忍不住露出个淡淡的笑容,眼中闪过异色:“想不到深山中竟也有识得噬心术的高人。”他低头从怀中取出一把通体血红的玉箫,摇了摇头,无奈道,“若非规定了,守护者只能由冰凌王亲自带回,我还真不愿双手染血。”

“绝爱,绝心,绝情……这是冰凌王和守护者必须具备的三大特质,否则很可能万劫不复。”萧逸飞举起血箫,神色淡漠地看向洛枫,“小子……洛枫,你也别怪我,这是你的命,你生就了……这双金银妖瞳的命。”

说完,蓝袍玉带,衣袂翻飞。血色的箫,绝情的笑,随着烈日下点点淌落的汗珠,一丝,一点,一片片,刻进洛枫眼底、心底。从此,便如附骨之蛆般,永世……不去。

萧逸飞一个悠然的旋身,收回手中玉箫,他瞥了眼躺在地上脸色青白,呻吟之声渐重的老人,含笑却冷漠到眼底的双眸望向洛枫,淡淡道:“亲手杀了他。”

洛枫幼小的身体猛然一颤,金银的双眼爆发出山崩地裂的异芒,悲声呼啸。那啸声带着绝望,带着悲痛,带着刻骨的仇恨,然后,小小的身子冲向萧逸飞。

洛枫吐着血,带着泪,狼狈地跌躺在老家伙身边,目光带着金色,银色,红色,闪亮而凄艳。

萧逸飞冷冷瞥了他一眼,忽然将手中一把带着斑斑锈迹,毫不起眼的剑丢给他,重复:“亲手杀了他,否则只会让他受尽屈辱和折磨而死。我在前面的树林等你。”

“想要报仇,就变强吧!你不知道吗?在这个世界,弱小……本身就是一种罪孽。”

那个身影,离去了,不带血,不沾尘,却牵染了满身的罪孽。

老家伙凄厉的惨叫声就在耳边,一阵一阵回荡,无论他如何用手捂住耳朵,如何尖叫嘶吼,都掩盖不了。

他没办法看,没办法看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没办法看那具失去了一只手不停翻滚的身体。不!他要怎么去看,谁能告诉他,要怎么去看?!

“啊——————!!”洛枫大叫了一声,绝望,痛恨,不甘,一切地一切都远去了。他提起剑,狠狠……狠狠地——刺下去。

鲜血溅洒了他一身,他双手一松,长剑掉落在地。

原本疯狂中的老家伙眼中忽然慢慢亮起了耀眼的光芒,望着他,嘎声喃喃叫着:“小客,小客,别怕,哥哥会保护你的。”

洛枫双膝一弯,重重跪倒在地上,静静看着生机尽失的老家伙,心一点点沉寂下去。

绝爱,绝心,绝情……绝望。

老家伙眼中光芒一闪,忽然更亮了几分,声音带着迫切和难舍,举起了带血的双手:“洛枫……臭小子……”

洛枫浑身狠狠一颤,小手抓住了那双苍老带血的手,唇动了动,想说话,喉咙针扎火灼般,却吐不出一句。

“臭小子……不要……仇恨……咳咳……”老家伙眼中光芒暗了下去,又猛地一阵挣扎更亮了几分,“生命里……不能只有仇恨……总……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无论你是不是怪物……都……都真心接纳你的人……要……等到那……”

最后那一点微弱的光芒灭了,也熄灭了洛枫心中最后的一点光。

小狸吱吱地叫着,在哭泣,不停舔着老家伙伤口,仿佛无论如何都相信,这样可以唤回主人的生命。

洛枫伸手擦了擦脸上的血,眼中的泪,一分一分松开那双苍老的手,一寸一寸将自己的心沉入罪恶仇恨的深渊。

他起身,抓起地上的长剑,抱起不断尖叫的小狸,一步步往那个树林走去。

那里,有个他无论如何要覆灭的人,在等着他;那里,有段再没有光明可言的道路,在等着他;可是,这一刻,他走得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点停顿。

不要仇恨。洛枫幼稚的脸上挂起孩子气的纯净笑容,老家伙,你别开玩笑了。

第72章番外十二冰凌创始

五百多年前,天和大陆由周姓王朝统治,建国闵。在闵国的统治延续了一百多年后,王朝由于内部的而逐渐崩塌。闵国最后一代皇帝周延,更是昏庸无能,却残忍好杀,好大喜功,百姓民不聊生。

届时,各路王侯、义军纷纷揭竿而起,举旗称王。天和大陆在百年的统一后,再度四分五裂,多方势力明争暗斗,盘根错节。百姓的生活之艰苦,比起灭国前,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这群雄纷乱的战国时代,天和大陆西北方,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崛起了一支举着“冰凌”旗号的军队。他们如风般飘忽,如毒蛇弱水般无孔不入,竟在短短的十年时间内,先后消灭了天和大陆中现存的所有势力,完成常人无法想象的统一大业。

这个如神话般奇迹建立的王朝,叫做冰凌;这支无坚不摧的军队的统帅,被称为少主。而萧若,就是这个谜一般的——冰凌少主。

萧若,原是被闵国所灭——蜀国的皇族后裔。虽是亡国皇族,但萧若从小有父有母,又是在当年那些家臣后属的悉心照顾下成长。即便在这乱世中,生活过得也可算是相当平和安乐的,是以他从未有过任何复国之念。

十七岁那年,萧若遇到了他一生中最爱的女子——琴冰凌。琴冰凌是天和大陆中有名的奇女子,她从十三岁开始便抱着把琵琶畅游天下,一曲《清泽》,一首《相思》不知倾倒了多少皇孙公子之心。不计其艺妓出身,欲取为妻妾者,多不胜数。

但琴冰凌此人身为艺妓,却全不似艺妓。她的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忠心耿耿的护卫——李幕,武功之高,当世罕见。琴冰凌拒绝了所有倾慕者的追求,也有不知死活,想要用强者,被李幕阻止,下场多悲惨难当。

却原来,琴冰凌原名周冰,是亡国皇帝周延最小的女儿。只是从小不喜欢宫中生活,加之周延对她疼爱万分,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是以答应让她外出游历。甚至把身边最得力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都送于了她。

萧若与琴冰凌的相遇,实在只能用琴瑟和谐四个字来形容。

萧若英俊年少,天赋过人。从小不论学什么,都是过目即会。尤其在音乐方面,更是罕见的造诣高深,见解独特。

而琴冰凌灵秀慧美,虽少了萧若那过人的天赋,却也由这几年的非凡经历尽数弥补。

偶然相遇的两人,就这样在山野林间,席地而坐,款款相谈。

偶然相知的两人,恍惚间都只觉,若没有眼前此人,自己竟白活了这十数年头。

山林间,夜幕下,欢声笑语,琴瑟箫和,让一直跟随在小姐身边的李幕都满怀欣慰。小姐终于还是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之人。

那一夜,才子佳人,相识相知,是何等的温馨,喜悦。

那一夜,琴瑟琵琶,相生相应,是何等的沁融,无间。

以后的半年,两人隔个十天半月,便会由李幕传信,在这林中相见,情谊日深。萧若多次恳求,要取冰凌为妻,但冰凌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推脱不肯。

——闻名天下的艺妓琴冰凌,竟是原闵国皇帝周延之女,也是闵国最后的公主。

这样的消息,不知为何,竟于一夜间被传遍了整个天和大陆。其时,周延早在叛军攻入时自尽,一些皇子公主,也被他用毒酒赐死。所以那琴冰凌,不!周冰,竟成了人人抢夺,借以为己方势力正名的利器。

这些消息,一直幽居在深山中的萧若却是不知道的。整整一个月没有琴冰凌的消息,萧若心里开始生出不祥的预感,正待让家臣出山探听,却等来了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李幕。

李幕把事情的真相告知萧若,让他赶快去救落入冥王——赵史奇手中的冰凌,说完后便身死。

萧若带了家臣疯狂赶去相救。可是,待他秘密找到琴冰凌时,抱住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赵史奇在冰凌饮食中下了迷药,侮辱了她。冰凌醒来后,假意投靠赵史奇,亲手将刀刺入他心脏。

然后,就在千军万马前,刀锋凌厉下,她嫣然一笑,举刀自刎。

据说,那一笑,倾国倾城,恍如天边红霞般灿烂夺目,震撼了营中所有的士兵。据说,那一笑,妖冶绝艳,仿佛将身边所有人都推入了逢魔时刻,如痴如狂。

从那以后,世间少了琴冰凌这样一个奇女子;从那以后,再无人有胆量奏响《清泽》;从那以后,萧若失去了踪影,直到八年以后……

八年后,重新站在父母,众家臣面前的萧若,已不再是当日那个文质彬彬的纤弱少年了。他身负绝世武功,胸中藏着平天大计。

他在所有亲人的面前,用坚定却又平缓的语气,一遍遍重复:“我要称霸这个世界。”

直到,所有人都相信了他的决心。直到,万般无奈地把开启蜀国宝藏的密钥交给他。

于是,一个震撼全天和大陆,创造不朽传奇的王国,诞生了。萧若将它取名冰凌,用以纪念他一生中,最爱的女子。

争霸天下的过程中,为了联姻,萧若也曾取过很多妃子,诞下不少子嗣,却始终不曾再爱上过任何人。

冰凌终成天下霸主,天和大陆一统,五年后,民生逐渐恢复,大地生机盎然,萧若被称为一代圣君。可是萧若却开始想到了一个始终困扰他的问题。这个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个世间,盛极必衰,强极必弱。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立如此大的功业,已经称的上是前无古人的功绩了。可是,他却不甘心,他的眼中心中,都烙刻着冰凌倒地身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的那一幕。

他想要建立一个长盛不衰的国家,他想要建立一个永世不倒的避风港,可以保护自己的家人,兄弟,自己……最爱的人。

在几日几夜不眠不休的沉思后,竟真的让他想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办法。在与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泽兄弟商议后,他毅然决然地将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也就是皇位禅让给身边最亲信的宰相——林子冲,改国号为威。

自己却带着一些亲信手下和国家大部分财富,隐入地下。利用这些财产和人手,他在多处隐秘购买房产,有时是一间房,有时是一个城,有时甚至是一座岛。

他让自己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酒楼、妓院、茶馆、赌场……无所不涉,无所不猎。

仅仅三年的时间,这个以原国号冰凌命名的组织,渗透了天和大陆每寸土地。此时此刻,如果冰凌抽身,那么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一夕崩溃。

但惟有一点,是萧若力不从心,无法掌控的,那就是军队。一个想隐藏到地下的组织,可以拥有自己的权势力量,但却绝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操纵军队。否则便与他当国王时一般无二了。

萧若当然知道,自己能如此轻易地让冰凌成为地下王者,都是凭着林子冲的纵容和暗中帮忙。林子冲在十六岁前,瞳人为金银双色,被称为怪物。却因为萧若对他待如常人,而从小发誓效忠。

所以,在他在位期间,萧若可以不用担心当权者对冰凌的忌惮铲除。可是,林子冲死了以后呢,没有一个帝王,在有能力铲除的情况下,还会愿意容忍冰凌这样的地下势力存在。

萧若不是心狠之人,可是,一旦他下定决心要达成某个愿望,那么,他就将变成这世间上最残酷的恶魔。

他要让冰凌永远存在下去,他就必定需要一支可以随时操纵调动的庞大军队。为了达成目的,他竟想到了用天和大陆中早已禁绝的巫蛊之术——冢蛊绝代。

“冢蛊绝代”这种巫术,之所以会被人齐心禁绝。是因为,冢蛊是一种天底下最恶毒的蛊。中蛊之人,蛊毒不被引发他就一如常人,无病无痛;一旦引发却是,万虫噬体,疯癫发狂,直到行尸走肉。而冢蛊的可怕,远不只于此。

冢蛊之冢,取其墓穴之意;绝代,更有生生世世之说。中了冢蛊之人,只要生育儿女,繁衍后代,那么冢蛊之毒便会没有丝毫减弱地被流传下去。

生生世世,永世不消,直到……这个家族的灭绝。

巫术“冢蛊绝代”,不说其恶毒非常,要引发的条件更是难如登天。四大神器、四圣石、异能之人,还要一个有着全阴血液的人的……新鲜血液。

也许正是天意,当初禁绝之人,没有销毁四圣石和四大神器,只让他们散落各处,是以为绝不可能有人再凑齐他们。即便凑齐了,也不可能合了那万万分之一的几率找到异能之人,全阴血液。却偏偏,却偏偏,那林子冲竟就有着金银双瞳的异能力,而萧若……正是全阴血液。

萧若逼着林子冲让所有将士都服下冢蛊,然后引发。军营之中只闻哀号哭泣之声。

然后,萧若停止了滴血释音,残酷的将自己的声音传到每一个将士耳中:“无论将来,你们的子女效忠于谁,都绝不可以攻打冰凌王国,否则人间必成炼狱,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两百年后,终于还是有人忘记了这个毒咒。于是,血流成河,哀鸿遍野,人间成了地狱,朝代灭亡更替。

此时,人们终于想起了萧若的话,想起了那个——“此蛊不绝,此咒不消”的永世诅咒。

四百九十几年后,历史重演,惨剧几乎重现。虽然地狱没有出现,天和大陆却重新燃起兵戈战火。祁、尹、钥三国鼎立,这便是如今的天和大陆。

冰凌,这个盛极,荣极的王朝,就这么以如此神秘,如此扭曲地形式,世世代代,生存下来。

“哦,原来醒了啊!”老人瞥了他一眼,微微一笑,道,“来,刚热的肉汤,趁热喝了吧!”

洛枫眉头一皱,盯着他,稚嫩的声音一片森冷:“你是什么人?把我带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又过了半夜,他身上的烧退了,身子却发冷发寒,不断**颤抖。然后,他隐约中感觉有一种湿湿粗糙的东西,擦过他身上的伤口。起始时,伤口又痛又痒,象有什么在舔;慢慢地,疼痛退去,他竟感觉伤口有种清凉的感觉袭遍全身,疼痛奇异地全消。

直到中午时,洛枫才缓缓睁开眼,首先对上的是一双黑琉璃般清澈的眼睛。他怔了怔,这才发现眼前的是一只银色长毛的小狐狸,正瞪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第70章番外十金银妖瞳——洛枫

洛枫毕竟是不过十岁的小孩,对人的防备心虽重,对动物却是没有的。他忍不住伸出过分细瘦的十指戳了戳他脑袋上光滑的皮毛。

小狐狸吱吱了两声,竟不害怕,反而低头舔了两下他手指。黑琉璃般的眼睛波光盈盈。

“小狸,那臭小子醒了没有?”声音从屋外传来,让洛枫忍不住浑身紧绷,这才发现自己竟不在山洞,而是在一间木屋中。面前站的老头,满脸须发,可不正是自己白天撞到的人。

嘿,小小年纪,长得倒是够惹人,你瞧这双眼睛漂亮的……哎哟!你这臭小子,来人,给我打!往死里,活活打死他!!

对不起,洛枫,不是姐姐不想收容你。可是,你那双眼睛,你是天生的妖孽,是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异类……对不起……

(快捷键 ← )上一页 目录(快捷键 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