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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跟帖

  • 作者:岛城刘少
  • 类型:恐怖
  • 更新:2021-07-05 13:58:06
  • 字数:9292字

但更吸引他眼球的是紧跟在那篇帖子下面的另一篇帖子,发帖人是之前和自己惺惺相惜的“碰你妹的瓷”,帖子题目叫“打脸吧各位!现场目击者证实死者是专业碰瓷的!内有视频,速进!”。

于超将这26个字包括标点符号反反复复地看了四五遍,心下喷涌出一股狂喜,他不禁得意地笑出声来。他原以为下午还要和其他人再争辩一阵子,现在有视频有真相,再好不过!

不知不觉打了个盹,于超感觉之前的激动和悸动基本消淡了,反而有一股倦怠袭上脑海。不过肚子的抗议压倒了这股倦怠,于超伸了个懒腰,从床上起来,走到厨房去烧开水,他打算吃碗泡面当一顿午饭将就一下。

热水冲烫油炸过的面饼和凝固的酱料,泛起一股香气。如果是很久没吃泡面的人闻到了会不禁垂涎三尺,但对于经常靠吃泡面过活的于超来说,这种味道闻得就有些反胃了。但为了充饥还是得吃,总好过饿肚子。

于超睁开眼睛,屋内还很明亮,午后的阳光洒进来,使空气中充斥着暖洋洋的舒畅感。

于超有些洋洋得意地挪了挪屁股。

在这个星期三发生第二起杀人案之后,网上不出所料地又沸腾了一阵子,连环凶杀案这五个字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不过网民们大都认为这两起杀人案是针对农民工的,所以对凶手的谴责和对被杀的农民工的同情还是占到大多数。这些让于超看得非常不爽。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跳出来对案件做了分析,发表了一家之言。其中有人就提出了两起案件的死者都是专业碰瓷的一员的见解,并认为凶手的动机就是为了杀鸡儆猴,进而扫清这些靠碰瓷获取不义之财并败坏社会风气的蛀虫。这种动机论在没有警方和媒体的支持中自然不为大多数人接受,不过也有不少人表示赞同,于超也在其中。

他自然毫不犹豫地点开了那篇帖子。发帖时间为13:24,差不多半个小时前。但帖子的页数已经突破五十页了,的确让人咋舌。一楼有一个视频框,上面还有一行字,大致意思是楼主“碰你妹的瓷”恰好在现场拍下这段视频后,连忙冲进最近的网吧将这段视频上传,接着发布了。

而今天于超再逛论坛心里就有了种畅快感,他知道自己亲自动手的第三起案件肯定已经在论坛上散播开了。俗话说“事不过三”,第三起案件一发生,于超这些人的“碰瓷动机论”就更能够站得住脚了。于超决定今天好好地让那些谴责和谩骂过他的无知网民们狠狠地打一打自己的脸。

果不其然,论坛首页上置顶着一篇用显眼的红字标注的帖子,就是有关于城北步行街第三起杀人案的报道,发帖人依旧是“百晓生”。

这样就说明在于超动手的时候那个“碰你妹的瓷”很可能就在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也许对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来去如风的凶手就是这几天和自己在论坛上聊得很投机的ID名称为“鱼超人”的人。

于超点击播放键,稍带缓冲后,视频开始播放了。视频应该是用手机随手拍的,不是很清晰,画面抖得很厉害。画面中人头攒动,异常混乱。不过于超还能看清画面对准得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面前还有一名女记者拿着话筒以及一台摄像机。

女记者问话了:“这位先生,在凶案发生时您一直在现场吗?”

虽然他们遭到很多网友的谴责和谩骂,但网上毕竟是言论自由,他们就在论坛一角开了个小帖子,在自己的小天地中相互聊得不亦乐乎。于超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位ID叫“碰你妹的瓷”的网友,他的言语之间让于超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所以两人的交流也特别多。

“那您认识被杀的人吗?知道他是谁吗?”

“不认识,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知道他是做什么的。”

“那他是干什么的?”

“他是个碰瓷的!”

“碰瓷的?您是说,额,那个碰瓷?”

“没错,那被杀的人确确实实是个碰瓷的!”那大伯加大了嗓门,似乎是怕周围的人听不清楚。

周围的人群开始沸腾了。

那位记者大声地问道:“您真的确定吗?死者为大,不能随便诽谤的!”

那大伯神色坚定地大声说道:“我就在这里见过他好几回,我能够很确定!他,就是个碰瓷的!”

视频到此结束,但只要是听得懂中国话的人都能很清楚地听懂那个大伯说的话。

于超已经兴奋得呼吸急促,心跳加速了,他迫不及待地滑动鼠标的滑轮,想要去看下面的跟帖。

前面几楼基本都是这几天与于超和“碰你妹的瓷”就碰瓷动机论聊得不亦乐乎的网友们,无一不在表达着他们的得意之情以及对那些之前谴责谩骂他们的网友们的讽刺和回击。

不过还是有负隅顽抗的人,接下来的几楼里就有几个网友直言第三起案件凶手的目标肯定也是农民工,只是这个人非常巧合的是一个碰瓷的,而第一第二起案件中的死者绝对是清清白白的农民工。

作为楼主的“碰你妹的瓷”自然是第一时间站了出来回复他们:“三起案件发生的经过几乎一模一样,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碰瓷未遂反被人杀的情况,现在有了证人的证词,事实已经如板上钉钉,某些人不要再强词夺理了,太难看了!”

居然还有一个人跟帖,大义凛然地写着:“请不要因为个人恩怨而随意扭曲事实。”

于超看了他的ID,叫做“你咬我啊”,名称取得这么贱,说的话也逗比的紧。于超差点没笑喷,心情更是大好。

双方争论了几层楼,持反对意见的网友基本没再回复了。

接下来的回复中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声音”:“就算死者是碰瓷的人,但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应该被人随意地从世间抹去。希望警方尽快抓住凶手,不要再出现新的受害者了。”回复者的ID是“天气情转多韵”,于超对这个名字有印象,之前“百晓生”发第一起杀人案的帖子的时候他(她)就回复了一段让死者安息,希望警察快点抓住凶手之类的话。于超对他(她)的印象就是矫情的文艺范,从ID名称就看得出,所以对他(她)并没什么好感。可能“天气情转多韵”说的话都是发自肺腑的,但于超就是觉得做作。

而网上和于超有着同样感觉的人也是不少,有几个网友回复他(她)的话都很符合于超的心声。不过对于人身攻击的回复并不多,他们的重点在于“这些专业碰瓷的人压根就不值得被同情”。

“良心多少钱一斤”:你是没碰到过碰瓷的啊。我就遇到过,一个小伙子好心地去扶一个跌倒在地的老大爷,却被那个老头抱着腿冤枉成撞倒了他的人。虽然我只是个看客,但我当时恨不得上去撕烂那个臭老头的嘴。这么一大把年纪良心都被狗吃了吗?这种人被乱刀砍死都不过份!

“河蟹社会”:现在讲求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就有那么一群人,利用人们的善良和好心赚取不义之财,败坏社会风气,成为社会的不和谐音,导致现在人心冷漠,各人自扫门前雪。像这些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遗憾的是现在的法律制裁不了他们,于是就有人化作死神来制裁他们了。虽然杀人是重罪,但杀死这些社会的渣滓真是大快人心!

“拖出去喂狗”:我就亲身碰到过碰瓷的事情。我有一天在路上开车,前面有个老头经过我就刹车停住了,然后那个老头不知怎么就倒在我车头前面了。当时以为他身体不舒服,所以下车去问他怎么了,结果他一把揪住我的衣服就大声嚷嚷说我撞到了他,要我赔钱。我当时就懵了,然后火气腾的就上来了,破口大骂那个老头。但周围的人不知道情况,就一直认定我是撞了人不想赔钱耍横,也一直对我指指点点,谩骂诽谤。我架不住他们嘴多,赔了老头一千块钱才走了。事后越想越气,像这样的碰瓷的王八蛋就应该统统被五马分尸!我只想对那个凶手说一句:哥们!好样的!看那群王八蛋以后还敢不敢践踏人们的良心了!

……

“做神要蛋定”:上面几位仁兄的言辞虽然偏激了一点,但都在情理之中。想想现在的社会人心冷漠,人们潜意识中都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明哲保身的思想,而就是这种思想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最典型的就是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为什么会导致这种病态社会的产生?那就是有太多类似于碰瓷、诈骗、诬陷、钓鱼等等不良事情的发生。这些事虽然并不是多么严重的犯罪,但却在践踏着人们的良心,蚕食着人们的良知,久而久之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不信任,让人们对他人都有了一种警戒之心。所以要使社会回归到以前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信任,和谐相处的状态,就必须杜绝那些譬如碰瓷这类事情的继续发生。这事看似很简单,但事实上,法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道德又无法约束人心,就使得世风日下,越演愈烈。而现在有人站出来大胆地用杀人这种恶性的犯罪来制裁这些腐化人心的行为,虽然行为过于偏激,但说不定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因为死亡是人们都会惧怕的事情,当你知道你的行为很可能招致死亡的时候你或许就不会再去做了,那么这一招用在那些碰瓷者身上也肯定有用。只要碰瓷的人因为担心会被杀死而不再去碰瓷,那么这种风气就会渐渐杜绝,人心也能渐渐被扶回正轨了。虽然我并不赞成杀人这一方法,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种方法或许是眼下最有效的。

……

好几十页的回复,有对碰瓷者一味的谩骂,有对死去的三个人一味的幸灾乐祸,也有对凶手的赞赏和膜拜,以及从客观理性的角度分析凶手作案的社会意义……千奇百怪的人,有千奇百怪的见解,社会就是这么一个大杂烩,而网络就是社会的缩影。

于超看完全部的回复,自然是高兴自己和前两个案子中做为“制裁者”的自己的“前辈”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持和力挺。不过那位“做神要蛋定”的回复给了他不同的感触。他当初决定作为“制裁者”只是为了泄私愤,也就是对碰瓷者的愤怒,其它的并没有想那么多。当初“净风者”跟他说了类似于净化社会风气这类的话他其实并没有记在心里,加入也只是因为在气头上。而今天“做神要蛋定”回复的内容的的确确让他震撼到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这么深远的社会意义,这让他无比的振奋,也对继续走这条路有了更坚定的信念。

不过于超现在清楚,眼前前路上有一块绊脚石,只有清除了那个目睹了自己长相的人,他才有可能继续走下去。这原本是出于自保,现在他有了更为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更为底气十足了。

女记者边点头,边“嗯、嗯”地应和着。

“那个被刀子刺中的小伙子晃晃悠悠地要倒地了,这时从人群中又跑出来一个头发翘得老高的戴着眼镜的小伙子上去一把扶住他,然后哭哭啼啼地说了什么,没过多久他就放下被捅死的那个小伙子也跑走了。十来分钟后警察就来了。大概就是这样了。”

那人点点头:“是的。”

“那您应该目睹了凶案发生的整个过程吧?”记者继续问。

第三十章 跟帖

“没错。”

“那您能给我们说说凶案发生的整个过程吗?”

“好。大中午的本来我在街上走着,然后我听见后面喇叭响,我回头一看是一辆橘黄色的车子,就是里面那辆。”他边说着,边指了指镜头之外的一处地方,“既然车子开过来,那我就让路了。然后那辆车又往前开了几米,突然从旁边窜出一部电动车,那个被杀的小伙子就坐在上面。然后车子就急忙刹车了,我都听到刹车声了,但是还是来不及了,车子把电动车撞倒了,那个骑电动车的小伙子整个人就飞出去了,倒在地上好一会才爬起来。但就在他爬起来的时候,人群中出来个穿蓝色衣服的人,把连衣帽套在头上,看不清长什么样子。那个人就走到那个被撞倒的小伙子面前,弯下腰把刀子就刺进了那个小伙子的胸口,然后他就马上跑走了。”

稀里哗啦吃完面,于超将平时都会一饮而尽的面汤全部倒掉,当然也包括里面还没有撩干净的碎面条。看着汤汁全部流进下水道后,于超把塑料叉子和泡面碗扔进垃圾桶,心下决定晚上去吃一顿好的。

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两点,于超已经没了睡意,回到卧室打开笔记本上网打发晚饭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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