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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第九十四章

  • 作者:倾杯索酒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7-05 04:00:38
  • 字数:6506字

十年后,傅霄联合七位王爷举兵七十万造反,终于夺回帝位,史称“载沣之变”。

傅霄登基后,称印宏帝,这印宏就是傅霄庙中的法号。

“石头,这是怎么了?什么事啊?”

“有什么事咱们好好说,跪下做什么?快起来。”许家夫妇手忙脚乱的要扶起杜石头,可杜石头就是不肯起来。

杜石头忽然拉住她的手,仔仔细细的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扑通一声跪了杜氏和许怀安面前,把俩吓了一跳。

旭王登基后,称载沣帝,因为铭王死前的话始终觉得心内不安,于是他全国范围内打压佛教,大兴道教,并派暗杀铭王的子孙。铭王有一子名霄,因身体不好,自幼被送进寺庙带发修行,铭王死前,派出自己的心腹将自己的血书送至寺庙,叮嘱傅霄隐藏行迹,伺机报仇。

杜氏一愣:“一起?不是说贞儿刚刚有了身孕,不宜远行吗?”温绍卿眉心一跳,眼睛眯了眯,声音和缓的道:“这是怎么了?媳妇养好了身子,咱们就派来接她,不是说好了吗?”

杜石头冷笑一声,淡淡的道:“刚刚报恩寺佛前立下血誓,对贞儿绝不相负,若辜负了她,佛祖罚万箭穿心、万仞加身,死后尸骨不全,受炼狱之苦!”

佛前血誓也因此成为大金朝最为郑重庄严不可亵渎的誓言。

佛前血誓,是大金最毒也最灵验的誓言,大金自熹宗位时就笃信佛教,佛教由此大金成为宗教领袖,大概三百年前,启承帝位时,有嫡子两,长子旭王,次子铭王,启承帝属意次子继承帝位,又怕长子不满,以致兄弟阋墙,遂命二佛前立下血誓,永不相负,若有一挑起事端,则其子孙后代不贤不孝,江山终究会属另一的子孙。

启承帝驾崩不过两年,旭王果然起兵逼宫,逼弟弟交出玉玺,让出皇位,并暗杀了弟弟,铭王临死时泣血嘶吼:“佛前血誓,当为汝设,佛祖上,终当应验。”

也有那两情缱绻的夫妻,或彼此情谊深厚的结义之愿意佛前立下血誓,彼此绝不相负,可十分稀罕,等闲是绝不会拥着这种方式立下这样不可挽回的誓言的。

这会,杜石头居然一个去报恩寺立下血誓,所有都被惊呆了。

贞娘浑身战栗,半晌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知道杜石头对自己情谊深厚,可从不敢想他会佛前立下血誓,对自己绝不相负,一个男愿意用性命保证对自己的誓言和感情,这是她前生今世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反应,整个只能痴痴的看着跪地上郑重其事的男子。

空气似乎这一刻凝滞了,风吹到这里似乎也感受到了肃杀的气氛而缓了脚步,所有都瞠目结舌的看着杜石头。

温绍卿被杜石头这一番话说的半晌无言,儿子重情重义,杜家和许家对儿子也确实恩重如山,他虽有些不甘心,却也不得不承认,儿子说的理,自己若强逼着儿子辜负了这份恩情,估计不仅外会骂自己凉薄,御史们也会攻击自己私德有失,自己多年来攒下的这点好名声也会付之东流。

“罢了”他长叹一声:“恒儿说的有道理,贞娘,就跟们一起进京吧!”

贞娘聪慧冷静,世事通达,出身卑微却风姿过,也许这样的女子儿子身边方可让恒儿雕琢去棱角,处事圆滑。

“是!”贞娘微微一福,一滴泪滴地上,泅出一个冰凉冰凉的印子。

因为有了贞娘的加入,他们的行程又延后了两日,直到四月末才进了京城。

镇南候府坐落京城银杏胡同,胡同口有一棵百年老银杏,树身粗的要三个合抱才够。镇南候府邸原本是嘉炆朝吏部尚书索常恩的宅子,被昊玄帝赐给温绍卿做了宅邸,宅子建的颇为气派,称得上雕梁画栋、粉壁朱瓦。杜石头和温绍卿都骑着高头大马,引着贞娘的车子一直到院子里,上来四个健壮的仆妇,放了春凳,扶着贞娘下来,换乘一顶小轿,杜石头和温绍卿下了马,跟着走了进去,走了不过半柱香的时间,迎上来七八个丫鬟婆子小厮等,里面一叠声的催着:“快,大公子和老爷进来了,快,快去通禀”

不一会,四五个丫鬟就簇拥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夫迎了上来,一把抱住杜石头就哭了起来:“儿子,的儿子啊,娘可找到了”

贞娘知道这就是自己的正经婆婆黎氏了,小心的打量了一番,见黎氏跟杜石头确有几分相似,面容白皙,容长脸,细眉杏眼,姿容秀丽,身材窈窕,穿着一件丁香紫遍地金的褙子,盘了叠云髻,只插了一只海东青啄天鹅玉佩芙蓉暖玉金镶玉步摇,步摇上坠着三串粉色珍珠,每一颗珍珠都有米粒大小,虽然不大,却浑圆光润,映衬得黎氏高贵秀丽,风姿不俗。

黎氏拉着儿子哭了半晌,方拭了泪,上前给温绍卿见礼:“妾身见了儿子,竟忘了侯爷,失礼了!”温绍卿扶着她的手臂,温言细语道:“们母子久别重逢,这是之常情,有什么失礼的?别说是,就是第一次见了恒儿,也心情激荡了好久,不过,忘记也就罢了,可不该忘记咱们儿媳妇啊”

这夫妻俩言语温存,温绍卿待黎氏似乎十分宽厚,甚至有些令意外的亲昵,显见少年夫妻,虽然中途有些波折,甚至温绍卿有了许多女,这俩的感情也是十分厚重的。

这却是让贞娘有些意外了。

黎氏招手让贞娘过来,贞娘忙上前见礼,黎氏拉着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一番,眼圈又红了起来:“好模样,好气质,一看就是个有教养的孩子,听说和的恒儿青梅竹马,爹当了官,依然不弃下嫁,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儿有福气啊”一边说一边又掉下泪来。

原来这女子看似温良贤淑,却以退为进,这等心计,这等手段,果然了得啊!

杜石头认真的看着父亲,道:“知道,所有都以为认了您,从此就一步登天,成了侯府的大公子了,这些日子,听见好多议论这件事,不外乎都说,将来定然要抛弃贞儿,另娶了高门大户家的女子为妻,知道贞儿不肯跟去京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宁愿留江南,自己一个守着孩子过日子,哪怕将来真的弃了她,她也不愿意让为难。可是父亲,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一起同甘共苦,小时候病了,是姑姑几天几夜不吃不睡的看护,家里只有一个鸡蛋,她也做了蛋羹给吃,贞儿眼巴巴的一旁看着,姑丈咳嗽的不行,她也咬牙把家里唯一的一件皮袄给穿了。们去北面被鞑靼抓了,被打的奄奄一息,眼看着就不行了,爹饿了几天也不愿意把扔下,把捆身上背着走了一百多里山路,去给找活路。们家里穷,是贞儿想出各种花招来赚钱,为了打出一个让满意的妆盒,她给家小姐梳头净面,当个小丫鬟似的伺候着,就为了哄着家说出自己喜欢的样式来。姑丈当上了县令,却还是个白丁,舔着脸去求娶,贞儿二话没说答应嫁给,全县城的都说她这是下嫁了,可她什么话都没说,为的不就是们这么多年的情分吗?”他面露苦涩,却十分诚恳:“父亲,今日拍拍屁股就这么跟走了,将贞儿留这里,即便岳父岳母和爹不说什么,可外面所有都会骂是个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混蛋,就不相信,您会觉得您有这样一个儿子是件光彩的事?”

温绍卿觉得整个如被雷击一般,浑身无力,一只手指着杜石头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只有杜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抱着杜石头哭道:“这孩子啊,怎么去立什么血誓啊?,叫娘心里怎么过意的去啊”

许怀安的眼眶也湿润了起来,其实当贞娘决定留下的时候,他对这件事就有所察觉,只是不敢对妻子言明,只好偷偷去问女儿,贞娘淡淡的笑道:“爹,不用担心女儿,女儿名下有碧溪园,有三家铺子,将来生下这孩子,公公的资产也都是他的,女儿就是不再嫁,这辈子吃喝是不用发愁的,至于相公,爹,想必也看得出,侯爷很喜欢他,将来对他的前程定是极力帮扶的,留下,相公不用为难,侯爷不用为难,他对有一份愧疚之情,对和纯哥儿就会怀一份感激,们的仕途就有了一个依靠,有什么不好呢?”

第九十四章

他十分心酸,女儿不过成亲半年,正当十六岁韶华,居然连后半生的日子都考虑好了,自己和儿子的前程都要算计到,可身为一个父亲,他的前程居然要靠女儿一声的孤独寂寞来成全,他觉得愧疚难过又无可奈何。

侯府的权势,岂是他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可以撼动的?

温绍卿半晌才回过神来,哆嗦着嘴唇问:“,好好的干什么要去立血誓?”

温绍卿沉声道:“恒儿,到底有什么事,好好跟岳父岳母说就是了,这是做什么?”

杜石头抬起头,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木然的说:“求爹娘让贞儿跟一起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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