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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炸裂直播间!他普法,连警察,律师一并教育!!!

  • 作者:珍品肉桂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4-04-07 22:37:00
  • 字数:6570字

【我哭了!路警官的普法,真的有温度!】

直播间当场就沸腾了。

日光之下,皆为暗黑!

站在道德高地上对他人指指点点的人,通常都有不可告人的黑暗,往往要通过指责他人来掩饰自己的不堪。

如果只有好人才能被救治,那我们可能都要被医生拒之门外,相信在座的,有谁敢说自己一定是好人呢?

【路警官居然连我们医学生的入学誓言都知道,涉猎好广啊!】

路晨的神情一如既往的平和淡定。

但偏偏这一番话,却格外铿锵有力,有种疾风骤雨,撞入心扉的气魄。

……

【卧槽!说的太好了!】

【好文采!】

一个人做事,到底敷衍了事,浑水摸鱼。

还是真情实感,砥砺前行。

谁都不傻,一眼就明!

……

……

“因此,从任何角度,单纯的医疗行为都不能看作对犯罪的帮助。

否则,如果给性工作者治病,就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那么给娱乐城销售避孕工具,给限制人身自由的性工作者送外卖餐食是不是都构成犯罪呢?

法律题材的电影是否也是犯罪的教唆呢?

显然不是。

因此,不要轻易将日常生活行为贴上犯罪的标签,否则犯罪圈是无边无界的,总不至于对犯罪分子微笑都是对犯罪的鼓励,从而构成犯罪的帮助犯吧?

所以,我们先明确一点。

张贵卿对罪犯的治病疗伤,是不构成违法犯罪的!”

“当然,这一点的争议,不会很大。”

“关键是后面这一点,张贵卿隐瞒罪犯的行踪和信息,知情不报,是否违法犯罪?”

……

【对啊,前面这一点确实没啥毛病,给坏人看病就违法的话,那这世界就太可怕了!】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法律也不能逾越生命!】

【问题就出在报案这点上,张贵卿救人没毛病,但放任罪犯不报警,就错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举报。知情不报,包庇罪没得洗。】

【那照你这个说法,我们医生这行还有希波克拉底誓词呢!‘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入学第一课,必须要求全文背诵!】

【啊这……】

【职业和法律撞上了?!】

【那到底是犯罪还是没犯罪啊?!】

一时间,直播间网友都麻了。

两个都挺神圣的东西,居然针尖对麦芒。

这该听谁的?

……

办公室。

面对这段巨大争议!

李维民和赵大海这两个老警察,也被狠狠吸引住了眼球!

“老赵,你觉得呢?”

赵大海眉头微蹙:“坦白说,站在我的角度,我肯定是以法律条文为准绳。”

李维民又看向一旁的周鹏:“你觉得呢?”

周鹏挠挠头:“这个……我看法跟赵处一样,领导。”

赵大海反问:“你想法呢,老李?”

面对二人视线。

李维民微微眯起眼睛:“就以片中剧情来看的话,张贵卿首先没有跟人同流合污,顶多就是帮忙治病和保守秘密,甚至她还主动劝陈桂林自首,从主观层面看,张贵卿只做了自己医生职责内的事。

我个人觉得应该够不上包庇罪。

再说了,职业使然,他们医生那个希波克拉底誓词我也有所耳闻。”

赵大海一时陷入沉思,点点头道:“有道理,先听听路晨怎么说吧。”

……

此时,直播间内。

看到评论区,各执一词。

争论不休。

坦白说,这场面,比一帮人说片子好看,更让路晨来兴致。

变相说明,他把普法和影视结合起来的主意,确实起到了不错的效果。

“看来大家对这块内容的争议很大。”

路晨开口了。

“那我说说我的想法。

对于报案这一部分而言,的确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医生发现犯罪线索,是否有报案的义务。

评论区争议最大的就是希波克拉底誓言,和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间的冲突。

但其实,冲突更大的,应该是《医师法》第三十三条。

我们先来说说《希波克拉底誓言》。

誓言中说道:“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

而《医法》中……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从这些法律规定来看,张贵卿好像还真的存在知情不报,构成窝藏和包庇罪的嫌疑。

然而,我想说的是。

违法不代表犯罪,因为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

闯红灯是违法,不好好学习也违法,但并非犯罪。

当然,医生发现犯罪线索,知情不报肯定是违法的。”

但是违法不代表犯罪。

希望大家明白,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张贵卿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四个字:知情不报!

但知情不举只在三种情况下构成犯罪……

其他情况下,知情不举是不构成犯罪的。

因此,各位。

通过张贵卿这个角色,我想阐述的一个观点是。

打击犯罪当然很重要!

但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事情或事业上附着不加边际的价值。

现代社会经常会有善与善的冲突,

当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职业追求,与其他的正当职业目标发生冲突,

我们在分析案情时,是有必要进行利弊取舍的。

而非照本宣科,法律条文怎么写,我们就怎么办事。

这不是我们身为这个领域从业者的追求。

法制的追求是什么?

——法制的最高追求,是良法善治!

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正确对待违法犯罪中的道德行为。

从而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说明。

法律,应该是有温度。

所以,我个人认为,张贵卿在片中的行为,涉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说到这,路晨顿了顿,略作沉吟后继续道:

“同时在这里,我还想再多说一句。

因为我看到不少律师的观点,都认为是犯罪。

说实话,现在直播间快三万人了。

我不清楚有没有观众,是我们公检法的同行。

因此,我想再把‘法制的最高追求,是良法善治’这句话,说一遍。

谨以此句,与诸位同行共勉。

谢谢!”

……

这一刻,当路晨表述完自己的观点。

直播间再次沉默了!

一秒!

两秒!

足足三秒后!

沸腾了!

不,是炸裂了!

直播间彻彻底底疯狂和炸裂!

【真.现实版振聋发聩!】

【我TM人傻了!我还以为路警官普法,是为了教育老百姓懂法!没想到他连同行,连警察,律师,一并教育!!】

【逆天格局!!】

【兄弟们,你们看,路警官他身上,有光!!!!】

…………

PS:谢兄弟百币月票支持。

说一下,后续明确法律条文不会再出现了,上一章被关了,这一章也被关了,说我涉政,我真服了。

没办法,以后只能略写了,在此通知。

上文中省略三罪分别是:间谍,恐怖,极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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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这份心意和做事的态度,便足以获得任何一名观众的支持和掌声!

因为这个时代,这样的人,真的已经极少极少了。

看到现在,相当一部分观众,已经从最初的猎奇心态,转变为由衷的钦佩。

普法直播这么冷门的赛道。

“因为于治病而言,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并不区分患者的职业、地位、学识以及道德水准。

眼前这个小伙子,不仅大费周章,制作案例电影,寓教于乐。

同时,又推己及人,角度中正。

不为法而法!尊重事实!

所以医学生的入学誓言说的是,“救死扶伤,不辞艰辛”。

而非救好扶善,厌蠢拒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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