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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宰兔如年

  • 作者:文星辉
  • 类型:其他
  • 更新:2021-07-03 00:02:01
  • 字数:4568字

这年头,兔子草不够吃,都改啃树了……刑朗略一感慨,抓起长刀慢慢走近了山洞,念丝牢牢锁定两只肥猪般大小的野兔,这东西不同于其它变异生物,胆小易惊,一旦窜出去凭他两条腿连影都追不着。

唯有出其不意,一击必杀,否则到嘴的肉飞了白瞎了弟兄们烧好的滚水。

这货无非是想刑朗打消了狩猎的念头,然而刑朗绝不是半途而废主儿,他明白只有证明自己的能力才能真正赢得这帮手下效死,更何况他也需要尝试一下以念御物的威力,为将来更好的活下去积累资本。

绵延不绝的荒山到处是漆黑肥沃的焦土,为了防止变异生物的藏匿,末世堡垒的人早在末世降临后的几天纵火烧掉了大片树林,如今焦土痕迹仍在,不过有不少地方已经长出了不知名的野草。

末世堡垒中黄金可是硬通货,听卢俊生说,一两黄金可以换到十斤大米,这一大包金砖至少可以换到两千斤大米,甚至拿去换几十把自动步枪也绰绰有余,足够兄弟们滋润上好一阵子了。

刑朗小心翼翼的靠近,念丝循着洞壁往内延伸,这山洞外窄内阔,里面干燥通风,两只灰毛野兔正对面趴在洞里啃着两株扒了皮的嫩树。

边探边行,让刑朗有些失望的是根本没发现什么变异兔子的踪迹,连颗兔子屎也没见到。

以前在老家刑朗可是个套野兔子的行家,当晚在野兔必经的路上撒上一连串细铁丝活扣,不出意外第二天清早就能拧回家一只肥嘟嘟的野兔,凭这手活计还经常被老妈戏谑,以后媳妇坐月子连鸡鸭都省去了,这兔子肉又补又发奶。

刑朗屏住呼吸,猫着腰又往前走了几米,远远的能看到两只野兔那对大脑袋耸动不已,喀嚓!脚下发出一声轻响,他心知定然是踩在了两块相叠的石头上。

弯弯绕绕走了一刻钟左右,终于被刑朗发现了一堆野兔粪便,让他颇感欣慰的是这堆粪便中并没有人类和动物的皮毛骨骸,只有些未消化干净的草根之类,不难看出这只野兔还保留着草食的习性。

念丝绕过一个山坳,前方的山壁上有一个人多高的山洞,洞门前堆满了凌乱的杂草,敢情这兔子变异后体型暴涨,寻常的土洞已经不能容身,只能找了这个天然形成的洞穴藏身,这样一来也少了狡兔三窟的顾虑。

坏了!刑朗心头一紧,只见两只野兔耳朵飞快的抖了两抖,齐齐放弃了食物,后腿一蹬电一般向洞口奔去。

嗖——

昆吾刀化作一道白光脱手而起,迎着一只兔子额头疾刺过去,与之同时刑朗抽出大马士革刀王,一个横步挡在了洞口,双掌紧握刀柄,照着疾奔而来另一只灰兔脑门猛劈下去,灌注了丹田之气的刀锋有如匹练般泄落,眼看就要将变异灰兔斩于刀下。

野兔子秋冬之交最为肥硕,喜欢隐蔽在干草丛和兔子洞里,这不过是刑朗对普通野兔的认知,变异后的兔子是啥习性他还真是琢磨不准。

“哈哈,后面还有俩兔子。”

“咱狼哥天生就是逮兔子高手啊!”

啪啪啪——

几个站在碉楼上发表感慨家伙一人脑袋上挨了个爆栗,卢歪嘴恶狠狠的说道:“鬼崽子们,还不快下去接狼哥上来,狼崽子们,搭把手把那两块肉拾掇干净了,今天晚上兄弟们过年……”

刑朗被属下尊称为‘狼哥’这帮弟兄自然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狼崽子,谁也没感觉卢歪嘴的叫法有什么不妥,反倒一个个兴奋得满面红光,浑然不似几小时前那副蔫啦吧唧的熊样。

这一夜,南门外墙碉楼上酒肉飘香,馋得内墙的守卫们口水长流,更有几个和卢歪嘴等人熟稔的,也带着笑跑过来凑趣,刑朗心情大好,只说上山打猎,见者有份,两瓶飞天茅台被喝了个涓滴不剩,群狼喝酒吃肉真有几分过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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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兔子加起来至少也有上千斤,要放在车上恐怕刑朗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好在他早有准备,取出两条皮绳把兔尸吊在了车后,发动车拖着就走,两条长长的血痕顺着车子行驶的方向一直延伸过去。

“狼哥回来了……”

说时迟那时疾,猛冲过来的灰兔似乎感觉到灭顶之灾,一个急刹调转头,前腿撑地后腿蹬起,避过刀锋对着刑朗双肩踢了过去。

两条兔子腿分叉踢向刑朗,刀锋正在那叉儿只见,如果不抽身退避,还未等他把灰兔开膛,自己就先一步被兔腿子蹬飞,要知道这招后蹬腿以前就连飞扑而下的苍鹰也要退避三舍,更何况是一只变异灰兔舍命一搏,力道之大连大石头也要踢个粉碎。

夕阳斜下,大地昏沉。刑朗驱车只身来到了南面的山洼中,他把车尾厢里的所有东西清点妥当一股脑留在了碉楼上,只带了两捆皮绳,那堆留下的物件馋得碉楼上新收的属下们眼珠子瞪得几乎从眶子里蹦了出来,让他最意外的是海蓝留给他的手包,打开来一看里面居然是几大块黄橙橙的金砖,这一包足有二十来斤重,也不晓得这帮女人是从哪里弄来的。

“去!”见势不妙的刑朗冷喝一声,大马士革刀王脱手而出,人也随之抽身倒退,刀锋去势不衰,咔嚓一声劈在了灰兔下腹,嗤啦一声裂响,鲜血和着热腾腾的内脏涌泄出来,涂满一地。

被昆吾刀刺中额头的灰兔直接躺倒在地上,四肢抽搐了几下,已经死透了。反倒是肚破肠流的那只还未死去,拖着血糊糊的肠子挣扎着爬到同伴跟前,头一偏两只兔子死在了一起。

刑朗走上前抽出长刀,又把刀王在灰兔皮毛上擦净血迹归了鞘,把兔脑中的晶核收了,一手提着一只兔腿子,拖着两具兔尸快步走出了山洞,虽然肋下还夹着一把长刀,但丝毫也没影响到他的速度,只用了十分钟左右就回到了车旁。

生命总是顽强的,无论何等艰难的环境中都可以寻到它的踪迹。

寻个僻静处停好车子,一缕念丝悄无声息的向荒山深处延伸过去,如今他所发出的念丝可以延伸到五百米开外,再也不是所谓的鸡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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