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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妖孽啊

  • 作者:青青子襟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9-13 16:10:44
  • 字数:6026字

什么呀,嘴就跟抹了蜜似的。

就不该让他黏上来,一黏上来就像牛皮糖,甩都甩不掉了。

可葛秋觉得,自己之所以会这么烫,至少有一半拜他所赐。

“我不要去,我讨厌去医院。”

靳时忱如临大敌,立马抱着她就想去医院。

“是很忙,所以我也需要休息,谢谢靳太太让我偷得浮生半日闲。”

“那从现在开始卧床休养,我陪你。”

盯着他认真的脸庞,葛秋觉得,前半句是假,后面的我陪你才是真。

没办法,葛秋只能乖乖缩成一团,把脸埋到他臂弯里。

“不用了吧,你这几天不是很忙吗?我自己休息就可以了。”

靳时忱不理,霸道的抱着她往床上一躺。

“其实我不是踢被子才感冒,应该是空调吹多了,再加上没有活动,才感冒了。”

靳时忱闻着她的发香,只感觉味道很独特,不是洗发水的味道,而是伴着她的体香。

颇为醉人。

可问题是,她不想啊,她怕自己抵不住诱惑。

在她记忆里,二千年后才开始普及电脑,以及各种监控什么的。

像经典款的方形电脑,现在还没有引进。

“什么电子眼?”

“美防的一种高科技监控,明天可以带你去看。”

葛秋好奇,还真想去看了,就在这时傅伯领着医生进来,又重新量了下体温,明显下降零点六,只有三十八度。

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靳时忱就是个发热源嘛。

趁人不备,她狠狠瞪了他一眼,就主动和医生说不去医院,也不打点滴。

医生笑:“不打也行,你这就是空调吹多了,空气又不流通,才导致的热伤风感冒,估计要吃三天药才能好。”

葛秋忙不跌的点头:“那就吃药,我不怕吃药。”

靳时忱了掀了下眉,等医生走后,又亲眼看着她把药吃完,才躺到她身边,撑着半个脑袋道:“你不怕吃药,难道怕打针?”

葛秋脸色微变,老实的点了点头:“我是怕打针,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怕,很怕。”

怕到上辈子,不管多严重的感冒,她都没去医院打过针。

这下靳时忱懂了,怪不得她害怕去医院。

“那缝针你怎么不怕?”

葛秋翻白眼:“缝针那是刚需,再怕也得缝,但感冒打针不是刚需,我为什么还要选择打针?”

吃药不香吗?

这么有道理的话,靳时忱就忍不住的又笑了。

“靳太太,你一定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可爱吧。”

欻的一下,葛秋感觉体温又开始升高。

这该死的妖孽啊。

赶紧偏过头,不想再看他的脸道:“恋爱宝典就没告诉你,男女之间刚刚相处时,无论看对方什么都是香的吗?”

正确来说,有些人连粑粑都会觉得香。

比如弯弯的某个艺人,就给自己喜欢的一个欧巴写了首,爱他爱到想吃他粑粑。

所以热恋中的男女,有什么道理可讲?

根本就没有道理可讲嘛。

靳时忱收了笑,还真的去思考了几秒,才一本正经:“是有写,但后面还写着,要培养这种香,并把这种香当成一辈子的好习惯。”

葛秋抚额,不知道要怎么接话了,实在是……太撩人。

都怪玛纱多事,非要跑去告诉他干嘛呢。

“晚上不想吃饭了,我让玛纱给你随便做点吧?”

他手一伸,就灵巧的从她颈后穿过,然后像一开始那样,亲密无间的把她抱在怀中。

薄唇压她耳畔道:“不用,我陪你睡到自然醒,到时候咱们再一起喝些粥。”

好吧,她记得云天空说过,生活就像被强见,既然不能反抗,那就慢慢享受。

就在她闭上眼,迷迷糊糊睡着前,脑子里还在反复想,要不要采纳他的建议,从现在就开始培养共同的生活习惯呢?

别看她嘴上说不要,可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尤其是听到他平稳又均匀的呼吸声,就总感觉像催眠的白噪音。

可是她怕呀,怕长久以往,他能守住底线,她却不想守了。

该死的温柔,会让人溺死在里面的。

就在他俩借病假,还抱成一团沉入香甜时,程跃从彰州回来了。

他把大货往家门口一停,就和姚芳打了声招呼,来友谊大厦找葛秋,却不想人还没走到,就看见了四季春冰城,还有在里面忙到不可开交的燕儿跟佳佳。

骤然,程跃呆滞的想,这冰城一定是葛秋开的,不论logo还是店内的装修风格,都和后世奶茶店一模一样,不是葛秋还能是谁?

她能抢商机,让奶茶提前风靡,那么他呢?

重生之后都做了什么?

除了改变命运进了彰州物流,他还是和上辈子一样,在继续开车,并给人打工啊。

那么他重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虎躯一震,程跃感觉自己的心,全拧巴到了一起。

随后又矛盾的想,倘若自己做了改变,岂不是告诉了葛秋,他也重生了。

那么葛秋这辈子,还会给他机会,再做他一次妻子吗?

自己又能傍上葛秋,成为国宴总厨身后的男人吗?

答案是,肯定不行。

他了解葛秋,那就是一个绝对不会吃回头草的倔犟女人。

只要让她知道自己也重生了,那么自己在她眼里,就是一根草,恐怕还会连根拨出上辈子的所有恩恩怨怨。

程跃呼吸急促的赶紧走过冰城,一直到友谊大厦楼下,才茫然的摸出烟,狠狠抽了几口。

开始冷静的权衡,是靠自己打江山,还是靠葛秋打江山,他出人头地的机率会更大。

他想自己只是一个初中生,上辈子连高中都没考上,那么这辈子,又怎么可能是块读书的料?

再论家庭环境,他只有一个普通家庭,爸爸是机械厂的职工,要不了多久机械厂就会倒闭,到那时爸爸会和妈妈一起经营水果摊。

然而水果摊又能赚多少钱?

他就是模仿后世的连锁水果店,恐怕一年也赚不到一百万。

那么他靠自己,到底能做什么?

思前想后,程跃觉得,哪怕自己模仿葛秋开连锁奶茶店,年收入也不过几百万,等到通货膨胀,几百万根本就不算有钱,最多就是比普通人要强那么一点。

勉强买得起车和房。

可他是重生的人啊,一个重生的人,连人生巅峰都攀登不上,还算重生吗?

但国宴总厨家属的身份,以及这个身份所带来的种种好处,就绝对会比他自己去闯,自己去赚的蝇头小利,要强了很多很多。

打个简单的比方,就凭葛秋国宴总厨的身份,她接触的就全是世界顶流,然后顶流们的一句话,又或者是指甲缝里掉的渣渣,都比他自己去摸爬打滚要好,更是百分之八十的普通人企及不了的。

用脚辗灭第七个烟头,程跃告诉自己,还是要追回葛秋方为王道。

到那时,家他有,钱他有,名声和地位更不在胯下。

但靠自己,就是既艰难又愚蠢的选择。

打定主意,程跃拍去身上看不见的灰尘,一步一步笃定走进大堂。

“放心,半山别墅虽然开阔,但在百里内都有装电子眼,只不过平时很少开,也没告诉你罢了。”

葛秋惊讶,忍不住想九零年就有电子眼了吗?

“明天我带你回半山别墅,那里人多也宽敞,你住得会更舒服些。”

葛秋想想也好,现在危机没解除,与其窝在公司哪里都不能去,还不如呆在他的半山别墅,至少还可以登登高,种种菜,呼吸个新鲜空气,再游个泳什么的。

时间差不多,体温计拿出来一看,三十八点六,只差零点零四,就高烧四十度。

比在公司要好得多。

“可是能去吗?半山是开阔,但也更适合狙击手远距离伏击吧?”

听她说更适合,靳时忱就在她颈窝处笑。

下不了地,还被他强制抱怀里的葛秋,拼命用手扒着门。

寸步难移的靳时忱没办法了,只好又抱着她回来,三步两步的上了旋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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