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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3章 本庭宣判(求月票)

  • 作者:江公子阿宝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4-03-30 18:44:18
  • 字数:6488字

但是安小曦出庭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好处,那就是她真人站在这里,言谈举止,就问问有几个人觉得她是个男的。

这个小姑娘怎么会是男的!

另一個自然就是安小曦在被污蔑是变形人的时候还是个未成年学生,咱们的保护是不是保护的不是地方。

这种不保护,却保护一些……

一个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这类事件愈演愈烈,社会该如何应对。

太多的老师同学关注这个案子了。

在学校、妇女未成年人保护协会等多方压力之下,这一案件终于在十月初进行了审理。

其实,安小曦不去出庭也没关系,法院该怎么判还是会怎么判。

在法庭上,看到了安小曦的真人,审判长想把锤子直接丢到姓宋的脑袋上。

毕竟,大律师的导师和同学也在关注这个案件,他怎么可能不卖力。

同样的道理,其实审判官压力也挺大的。

你丫的有病吧。

这样一个小姑娘,你说她是男的?

赵高也没你这么离谱啊。

律师会为了她的诉求拼尽全力。

希望年收入上千万的安小曦,不要和他这个普通老百姓计较。

奈何安小曦这边的律师准备的实在太充分了。

当庭就提供了宋某人涉案的各种社交账号,你就说哪个账号被人盗用了吧,有技术科的人可以给你提供数据。

此外,姓宋的居然还出了一本书。

进一步证明了他诽谤的事实。

奈何销量非常少,只卖出去过一百多本。

如果安小曦当时对姓宋的置之不理,那姓宋的就会进一步造谣,并且开始宣传这本书,引着网友们疯狂的去购买。

不成想安小曦竟然真的敢告他。

这书就算是胎死腹中了,只能作为一件强有力的“呈堂证供”。

事态的发展和宋某人预料的太不一样了。

第一,是索赔金额之巨大,和他一开始以为的几万块钱天差地别。

真要是赔这么多,他不止是要倾家荡产,还得负债累累。

第二,安小曦告他的决心实在太强,自从立案后,就拒绝进行私下和解。

宋某人不止一次的托关系想要达成庭外和解。

可惜每一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一开始跟着他一起黑安小曦的那些人,也全都偃旗息鼓的等着看他笑话。

让宋某人觉得自己被全世界针对了。

第三,牵扯到未成年人,还有学校,这是宋某人始料未及的。

如果早知道如此,他就晚几个月才说那些话了。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那么打算的。

奈何《那些年》实在是太火了,火到这部电影成了2005年最热门的电影,安小曦成了2005年最热门的明星,这个热度稍纵即逝,他不抓紧,等到电影下映就来不及了。

一步错,步步错。

当然,姓宋的肯定不会俯首认罪。

首先他不认为自己作为侵害人,有直接的获利情况。

大律师就给他科普了什么叫流量变现。

宋某人通过侵犯她人名誉权和商誉权的行为获得流量。

并列举出他吃到流量红利之后的种种获利手段,包括投资的影视剧顺利出售,包括计划出书的前置准备,以及准备印刷的册数等等。

宋某人只好强辩他只是跟着其他人一起跟风造谣,并不需要担负安小曦和《那些年》的全部损失。

这种情况,你如果把责任全都甩给我,那我表示不服。

当然,也只是强辩,毕竟品牌方点了他的名字。

说来有意思,这两家品牌方说因为宋某人的爆料不再用安小曦了,产品销量竟然有了一个翻倍的暴涨。

是的,翻倍就是这么简单,比明星代言可有用多了。

安小曦的粉丝们,还有同情安小曦的路人们,他们认为品牌方很磊落,虽然不合作了,但是广告里说的很客气,而且还给安小曦起诉宋某人提供了直接证据。

必须要给它买买买。

另外,这事闹得太大,频繁出现在各种新闻上的两个品牌,莫名其妙的就刷满了知名度。

普通人去超市买东西,看到这两个品牌,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俩品牌更出名,更值得信赖,顺手就选了这两个品牌。

所以,宋某人推卸责任的言论也站不住脚。

当然,诉求的这个金额肯定也不可能实现,造成这种后果是群体的作用,哪怕他是主犯,是始作俑者也不行。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乱来。

诽谤的罪名无法否认,宋某人就开始哭穷。

名誉损害罪的赔偿,非常的讲究犯罪嫌疑人的偿付能力,也被称作是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伱一个月薪三千,存款个位数的普通人,肯定不会判你赔三千万。

所以,哭穷就是宋某人最后的倔强。

如果这个都预料不到,大律师不止是丢脸,拿出他的博士毕业证送还给学校算了。

宋某人干过房产中介,包销某开发商的楼盘,通过大量散发传单,吸引许多人前来售楼处看房、选房、交定金和签约,凭此赚了三百万。

后来创办了公司,发明了增高鞋垫、增高护膝这两款爆款产品。

由百万富翁变成千万富豪,再变成亿万富豪。

这个亿万富豪水分确实很大,但是他后来投资影视剧,也动辄都有上千万的流水。

而且还查出他在商业经营过程中的不少违法行为。

当然,这个就不是本庭关注的问题了。

自会有其他的公诉流程。

至少证明,千万赔偿金对宋某简直就是毛毛雨。

审判的过程并不公开,事后也没有对外公布,但是宋诅徳很快就在报纸上登了道歉声明,并且快速的被大大小小的媒体进行了转载。

不少人主动告诉郝运结果。

安小曦直接把自己送到郝运面前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赢了,郝运,我们赢了!”

法庭考虑到侵害人宋某在故意侵害他人权利的时候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其主观的恶性较大。

考虑到侵害人宋某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较强,且有完善、有预谋的获利计划。

考虑到受害人尚未成年,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比较严重。

因此从重判决,判处宋某人偿付受害人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各种损失共计五百万元整。

至于随后宣判的《那些年》上千万的赔偿诉求,法院并没有支持,仅仅只是让宋某赔偿了20万而已。

也就是说宋某一共只赔偿了520万。

“这么少啊,感觉我的那些法学师兄不太给力的样子。”郝运也就随便说说。

就诽谤侮辱罪来说,个人判罚超过500万,这已经是破天荒的标准了。

得多亏了宋某行为实在过于恶劣,而且安小曦并未成年,不然能有几十万就不错了。

宋某在开庭之前转移财产的行为,也给他“加”了分。

本来以为宋某会继续上诉。

没想到他竟然果断的登报道歉,并且如数赔偿了罚款。

“我听人家说,他投资的影视剧全都遭到了退货和索赔,有好几个官司等着打……”

安小曦从首都那边过来,所以消息比较灵通。

明面上是损失了520万,然后丢了面子。

实际上的损失远远超过这个金额,毕竟宋某投资了多部影视作品。

如果真的被集体索赔,那他势必陷入源源不断的麻烦当中,那些跟着他一起投钱的人也不会放过他。

想象一下吧,会选择和宋某合作的,难道还能是什么好人?

当庭改口,简直就是无耻。

宋某还“大度”的表示,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他愿意登报道歉。

姓宋的居然还说他好友就在医院上班,而且工作的地方恰好是安小曦做手术的医院,甚至言之凿凿的表示自己的爆料肯定是真的,经得起任何检验,欢迎安小曦告他。

现在安小曦真的告了。

“变形人案”已经不仅仅是个诽谤事件,它还有两个比较引人注目的地方。

并且亲自陈述,没有哭泣,也没有激动,平静的讲述了自己因为宋某的留言,以及他掀起的这股舆论攻击,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甚至提供了去医院接受心理治疗的病历记录。

眼瞅着情况对自己越来越不利,再咬死安小曦就是变形人,必然会被法庭顶格判罚,宋某遂表示博客是他人冒名开的,自己并不知情。

不管怎么说,这起案件立案后等待开庭的这两个多月,事件急速发酵。

大学生辩论赛,专家访谈,法制节目解读……这事已经成为涉及娱乐圈、法治圈等多个圈子的社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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