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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加了主观情绪的媒体标题!

  • 作者:酒太白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2-05-03 05:20:21
  • 字数:5046字

对这个混混的陈词,他在法庭上可以这么说,我是路见不平,勇于相助,现在法律不是规定了吗?在恶性事件之中,反杀是不用付法律责任的,我见义勇为怎么了?可是,我终究不敌,只反杀了一个劫匪,让这个劫匪临死前把女孩给害了。

事情一经爆料,网友们肯定会这么说,这个混混好可怜啊!支持他无罪!为什么见义勇为者,需要蒙受不白之冤,你总不能要求一个人,能够反杀所有的劫匪,还能够保护女孩吧!这不是正常人,我们要以正常人的思维,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这仅有的五六名学生,这些学生们的心中,隐隐的觉得,上好了张三老师的课程,对于他们未来进入社会之后,将会产生莫大的助益。

这种助益,并不体现在你知道欧姆定律了,知道洛伦茨现象了,知道黄金可以作为一个导体,在移动的磁铁的磁场之下,也能够产生吸引力,这种助益体现在对社会运转的认识层面。

这节课接收到的信息太多,学生们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否则,就跟听别的课程一样,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从现场的证据来说,这个杀害了一个劫匪和女孩的匕首上,可能拥有三个人的指纹,如何判定他是见义勇为者,还是罪犯呢?

两个不同的案件,一个黑夜里,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了几个劫匪,抢夺了路边女孩的财物,路边女孩誓死不从,结果劫匪怒了,拿出刀来,欲要行凶,这个时候,突然窜出来一个混混,不仅杀了劫匪,还杀了女孩。

路边吧,没监控吧。

如果按照舆论审判的话。

他可以是见义勇为者,也可以是劫匪中的一员。

对这个混混来说,他和劫匪抱着同样的心思,只不过他更牛逼,把劫匪反杀了,其他劫匪一看此人这么凶,就都吓跑了,又反过来针对女孩,女孩依旧不从,结果被混混杀死了,没有死在劫匪的手上,被这个路边的“好心人”给害了。

这个同样恶劣的混混,那便是无罪释放了。

事实和真相,只有那么一丢丢的差别,就是这么一丢丢的差别,虽然从事实来说,也是真相,可大家所看到的真相,真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真相吗?

这个世界纷纷扰扰,充斥着太多容易误导人的言论,当一个人处在舆论的大潮之中,你听到的,看到的,都是与自己相反的观点,久而久之,也自然会被这个舆论的群体所同化。

如何定义这个冒出来的混混?

“就拿特斯拉的股价来说吧,稍微跌一点,就是一个小米集团没了,就是一千亿软妹币没了。”

“大家听到一千亿,小米集团,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想法,哇塞!一千亿啊!特斯拉肯定垮了,多少辆卡车,才能装满一千亿啊!市值跌了这么多,这不是破产了又是什么?”

“可实际上的情况是,特斯拉作为一个一万亿美金市值的企业,稍微波动一下,就是一千亿美金,换算成软妹币,就是六千五百亿软妹币,而一千亿软妹币,只是特斯拉不到3%的跌幅而已,这在股票市场上,3%的跌幅,根本不算啥。”

“哪怕是同一个事实,加了主观语气词之后,换一种说法表述出来,就给人带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了,人们会觉得,特斯拉完了,一千亿软妹币都没了,不仅要退市,还要大量的负债。”

“这就是媒体吸引眼球的方式。”

“他们为了流量,不去客观的报道事实,而是用一个事实,从一个极为刁钻的、夸张的,角度来搞营销,因为阅读这条新闻的人多了,媒体的业务收入也就多了,在媒体界有一个俗语,标题起的好,记者下班早。”

“但还是有另一个因素,大家是不容易察觉的,主流媒体是不会报道谎话的,他们能够做的,只是避重就轻,用另一个角度来阐述这个客观事实,而网民们呢,扫一眼新闻,往往会被标题上的主观语气词来改变自己对这个新闻的看法。”

学生们有些敬佩张三老师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学生们的心中,发自内心的敬重这位老师,直到现在,大家才理解了张三老师在上课前的那句话“上我的课,一定要有自己的三观,这也是一个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学生们瞬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书都白读了,自己以为建立起来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实都是那些即得利益阶层,为他们塑造的,学生们并没有形成一套独立的价值体系。

那些既得利益阶层,为教授一些不利自己利益的观点吗?在学校里,在社会上,在各行各业里,能有什么人能有什么人真正的大公无私?邪恶,往往在做违法犯罪事情的时候,往往会以正义的名义。

学生们在班级群里,分享着自己的所见所得。

“兄弟们,赶紧来上课呀!”

“错过了张三老师的课,必将后悔终生!”

“大家都敢进来,现在上课的,只有六个人,你们在寝室里都干什么呢?赶紧过来呀!”

上课,居然这么积极,在寝室里的学生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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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刷新了学生们的世界观。

学生们充分消化着张三老师的课程,彼此交头接耳,讨论道:“媒体的标题,通常喜欢误导大众。”

而法律人,就是要抽丝剥茧,找出那些客观的事实,若是有人为千夫所指的恶人作辩护,他只是在履行一个法律人的基本职责,在法律的框架内,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或许多年以后,真相会反转呢?这个混混又跳出来说,自己其实不是见义勇为者,而是凶手,赶跑了劫匪之后,我看到这个路边夜跑的女孩漂亮,见色起意,对方依旧誓死不从,那死就死吧,一不做二不休,给谋害了。

学生们叽叽喳喳,小鸟般讨论起来。

见义勇为者,凶手,只在一点点的差别。

真相和谎言,也并非泾渭分明,能够误导大众的谎言,绝不是由纯粹的谎言所构筑的,而是由片面的真相所组成的。

谎言,也能由真相组成。

张三老师在他的第一节课里面提到,大家所看到的真相,或许也并不一定是真相,仅仅是真相的一个部分,若是按照以前的思维,真相的一个部分,不也能够通往最终的正义吗?可张三老师却认为,局部的真相,所组成的一个事实,极有可能就是谎言。

就拿犯罪现场的一个陌生人来说,他有可能是旁观者,有可能是见义勇为者,也有可能是凶手,我拿刀捅了被害人,所以匕首上面有我的指纹,犯罪现场有我的各种痕迹,犯罪嫌疑人和见义勇为者,又如何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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