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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兴奋的张玮

  • 作者:观鱼的星河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3-04-07 02:24:27
  • 字数:6702字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相反。

连续三年。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跟up为敌,没有好下场的,还好这只是个模拟庭审。」

「......」

网友们唏嘘不已。

对秦牧愈发感到敬畏。

难怪他一直在网上发视频,却丝毫没担心那些方法被犯罪分子学了去。

就算学了······

那对他而言,也只是多了几个「活生生」的素材罢了。

晋城。

养老院里。

「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罪······」

万中元茫然的看着投影屏幕,喃喃自语。

在他的身边。

院里的老人们都在磕着瓜子,讨论着案情。

只不过······

他们讨论的方向,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

「卖剧本这么赚钱?一个剧本好几万?这比我在乡下种田赚钱多了。」

「你们说······老张之前差点被骗的剧本,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写出来的?」

「咳咳,提醒你们一句,这只是个模拟案件,别太较真了。」

「我听说每个模拟案件的背后,都有原型的······」

「......」

众人并不是很关注法律条文方面的东西。

他们在乎的是有没有热闹可以看,这个热闹精不精彩之类的。

至于所谓的传授犯罪方法······

他们丝毫不关心,反正他们也一大把年纪了,不太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

「秦牧怕是真的把整本刑法都给背出来了······」

万中元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句。

他活了四十年。

愣是没听说过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

罪的。

可秦牧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必然是将整本刑法都牢记于心。

谁得罪了他······

恐怕分分钟就能罗列出一个相关的刑事罪名,将其给送进去。

他相信。

这对秦牧来说,难度一点都不大。

「看样子······这场庭审,秦牧又要赢了。」

随后。

万中元看着庭审期间的双方局面,客观评价了一句。

对方选择的辩护方向是无罪辩护。

估计打算从教唆犯罪或者其他方面进行辩护,将张三的嫌疑给推脱干净。

但秦牧的指控······

却是直接从传授犯罪方法罪上入手。

这个罪名······

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便可以构成犯罪。

对方好像······

没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了。

秦牧这一招,说是釜底抽薪也不为过。

「咚--

正在此时。

投影屏幕里传出了审判长的声音:「被告方,对于公诉方提出的这些证据和指证,你们有哪些需要质疑之处?」

来自凉城的几名律师互相看了对方一眼。

脸上布满了愁容。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质疑这些证据。

秦牧列举的这些······

都是从案件原文中提炼而出的,貌似没有什么违反取证条例之处。

他们难受的······

是因为秦牧控诉的不是他们预想中的教唆犯罪,或者共犯之类的。

直接给他们来了个传授犯罪方法。事先他们完全没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这个……」

三人凑在一起,短暂的商讨之后。

才硬着头皮质疑道:「我方认为对方列举的证据并不充分。」

「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但要构成传授犯罪方法,需要满足主客观几个重要的构成要件。」

「其中有一点,需要是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拿着剧本去犯罪。」

「但所列举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张三的态度是故意的,他极有可能是······神经大条,疏忽大意,只是为了赚钱谋生,并未考虑过其他后果······」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他们只能从动机上入手。

这是主观层面的,就看接下来双方如何辩论了。

其他的证据层面,他们都没有找到秦牧的漏洞。

这个罪名······

必须要故意传授犯罪方法,放任他人去犯罪,而他们认为张三并不是故意传授的。

只是按照要求定制的。

「张三卖了三年的剧本,对李四的诈骗业务不知情?」

审判长听到了他们的回答,眉头突然皱起。

这······

未免有些过于牵强。

完全不像是几个金牌律师能说出来的话。

神特么的不知情。

如果只是卖了两个剧本,或许还能称之为不知情。

但张三明码标价,还加入了心理学的暗示内容,说不知情怎么都说不过去。

「咳咳,这个·····.」

三个律师老脸一红,但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张三主要是穷怕了,所以才铤而走险,没有考虑后果,也对李四的诈骗团伙的业务并不知情。」

审判长:「......」

不过凉城的律师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再多做反驳。

只是继续让双方出示证据、质疑证据。

半个小时后。

质证环节结束。

秦牧将所有该列举的证据都列了出来。

可对方律师······

一直闪烁其词,想方设法为张三开脱。

双方质证一直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最后。

审判长宣布本环节结束,直接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我认为,张三的行为完全可以按照法定推理来判定,其主观上必然是想要不断借助诈骗剧本用来牟利的,因此和李四合作了三年时间。

「在这三年里,他不可能不知道李四用他的剧本去做了什么······」

秦牧率先发难,对凉城的三名律师疯狂炮轰。

而三名律师······

突然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但也只能硬着头皮迎战秦牧。

但······

当直面秦牧的时候,他们才发现秦牧的恐怖之

无论是口才还是思路,他们三个加起来都追不上秦牧。

各种法条信手拈来。

有的法条······

他们甚至都没听过。

渐渐的。

他们落入了下风,逐渐被压着打。

这一刻。

他们终于懂得了前几轮被秦牧压着打的律师们的心情有多憋屈了。

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无情碾压······

人世间最悲愤的事情莫过于此。

......

两个小时后。

第二模拟法庭。

「咚--」

审判长敲响了一下法槌,开口宣布道:「本庭现在宣判,本庭认为,张三的行为······已然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情节较为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他这个宣判······

无疑是支持了秦牧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

张玮听后,顿时露出了喜色。

虽然他全程没说一句话,但也有不小的功劳的。

至少······

他站在这里,给秦牧壮了一下声势。

如果没有他的话,胜负还很难判定。

「第四轮庭审中,晋城一方的律师团表现出色表现分为656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那这次张三……岂不是又要进去了?」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很快。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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