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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临萃
  • 类型:修真
  • 更新:2022-04-27 05:02:58
  • 字数:9022字

阿答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四十来岁消瘦的男子,他留着一撮山羊胡子,眼睛总是提溜地打转。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胆怯地躲在阿答地身后。平时的我胆子很大,今天打瘸东家的狗,明天偷西家的鸡,村里的混账孩子王就是我,大家都叫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

盯着挂历,思绪又回到了九年前。“崽,你在小姨家住三个月,三个月后,阿答就回来了。”

看着远去的阿答,我一路小跑地追出了村子,喊道:“阿答,你去做什么?”

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不仅仅因为这一天是我的生日,更是因为这一天是阿答的忌日。

在祝贺声中,回到了家,我才正式和阿答见面。

失去了手脚的阿答坐在八台大轿上,小姨和村里的人都在村口迎接阿答。

他们统一地喊着:“恭贺陆举人回乡!”

可是,我没来由地害怕眼前这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

阿答不是去成佛的吗?怎么成了举人?再说了,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参加的应该是中考和高考,阿答怎么可能成为举人?

正在我疑惑地时候,喇叭声,唢呐声,鞭炮声齐鸣,比过年都要热闹。阿答抬起断手回礼,答谢陆家村乡亲的祝贺。

阿答的断臂压在我的肩头,我抬头看向了阿答,他脸上的喜悦消失了,只有墨水一样的凝重。

“陈兄,这就是小儿,陆寻。”

山羊胡子走到了我的面前,抚摸着我的脑袋,他笑呵呵地道:“你在怕我!”

我很奇怪,为什么阿答出门一趟,大家都对阿答改了称呼,就连平日里叫阿答二狗子的三爷爷,都改口叫阿答举人老爷了。

“村里的混世魔王,本想着殿试之后,就回家好好教教这小子,可惜啊!我没时间了,陈兄,崽就交给你了。”

山羊胡子走了,他说明天会来接我。

看着阿答的断臂残腿,我本能的想哭,可是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阿答不想看见我哭。

“阿答,疼吗?”

阿答没有回答,我就坐在阿答的身边,听着阿答说他的故事。

阿答说了足足一夜,最后走了。我没有哭,阿答不希望看见我哭。

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山羊胡子来了,他好像早就料到了阿答会走,甚至还带来了一口上好的棺材。

肩膀又被重重地拍了三下,从思念中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拍我肩膀的是师傅,我赶紧站了起来,让师傅坐下。

“又在想你的阿答了!”

“我不敢忘,阿答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在脑海里,那些害我阿答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师傅还想和以前一样摸我的头,只是我远比九年前高出了许多,他又坐着,手够不着我的头。我蹲下了身子,像以前一样。

只是他和以前相比,更老了,眼中的精光也消失了。再也没有了往日千门进士的风采,只是一个迟暮的老人。

千门,顾名思义,全是老千的门派。

并不是所有的老千都能自称千门中人,想入千门有两个办法,一就是师承,二是千门乡试。

只有通过了千门乡试的考核,才能算是千门中人。才有资格去参加千门会试,去争夺千门最高的荣耀——千佛。

千门流传着这一样一句话,一流佛祖二流仙,三流皇上四流官,五流阁老六宰相,七进八举九解元。

阿答当初就考中了举人,是千门九大最顶尖高手之一。

而师傅陈广元则是排名第七的进士。

师傅看着墙上的挂历,喃喃自语道:“九月八号了,距离十年一次的会试,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

“小寻啊!你打算以什么身份参加比赛?”

“自然是师傅的徒弟了!”

师傅摇头道:“你也是你阿答的崽啊!”

“代表师傅出战,和代表阿答出战,这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千门四系,物,技,心,御。你阿答是心字流,师承是最古老的心字流,你代表你阿答出战,可以不用参加会试,直接进入殿试。”

师傅继续道:“如果你代表我出战,我虽然也是心字流,中了进士,但是师承远远比不上你阿答的尊贵,所以你需要参加会试,通过会试的选拔才能参加殿试。”

我大概明白了师傅的是意思,如果代替阿答出战,我就不用那么辛苦,同时也会少了很多的交手经验。

“师傅,我要代表你和阿答出战,从会试的海选开始。”

师傅从抽屉里抽出了一张纸,右手拿着笔,道:“我希望你代表的是你自己,一个全新的流派。”

“全新的流派?可是你是我的师傅啊!我怎么能这么做?这是欺师灭祖的行为。”

“从这一刻开始,你被我逐出师门了,以后我便不再是你的师傅。”

“小寻,在九年前,你的阿答差一点开创了心字流的巅峰,可是他没能成功的攀登上去,他把这个希望交给了你,你是他的崽,你一定能完成他的遗愿。”

师傅走了,我拿起书桌上的纸,纸上写着三个字——因果律。

程树业的手被白霜捏的生疼,但是程树业咬着牙忍住了。

“轩思,我一定要娶你,我也只喜欢你。还记得我们在湖边的誓言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轩思,你告诉他,你只愿意嫁给我。”

新娘没有动,她就立在白霜的身后,像是一个木头人。

程树业傻了,他不敢相信他所爱的轩思会不为所动,会为了一封婚书放弃他,而去选择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轩思!你回答我啊!轩思!你是告诉他,你喜欢的人只有我。”

没有回答,程树业就像是一个小丑,独自在哪里表演。

程树业悲伤地大笑起来,道:“没有你的世界,徒留我一个人又有什么意义。”

程树业掏出了匕首,就要刺入自己的心脏。

苏天成一直在旁观,程树业的深情正好可以演奏成一段佳话,挽回苏家和程家因为白霜而失去的颜面。

在见到程树业掏出匕首的时候,苏天成就赶紧出手夺了过来。

“贤婿,你这是做什么?”

“世伯,没有轩思,我宁可死!”

这时,苏轩思也从后面跑了出来,投入了程树业的怀中。程树业看了看苏轩思,又看了看白霜身后的新娘。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贤婿啊!你一直不让世伯说话啊!”苏天成向前来的众人抱拳道:“诸位,静一静。请听苏某一言。”

“苏某一共有一子二女,二女儿名叫苏轩窗,三女儿名叫苏轩思。二女儿轩窗从小体弱,后听了方士的话说是小女命格轻,需要贱养到二十岁。”

“这才将她送去了农家,前些日子才接回府里。府中上下都不知道轩窗的存在,这次一直误认了轩思为二小姐。好在今天有诸位武林豪杰在,正好做个见证。”

苏天成将苏轩窗的红盖头掀起,众人正好看见了新娘。新娘的皮肤发黄,虽然上了粉还是掩盖不了她皮肤的粗糙。

确实像是一个农家的闺女,而脸型又和苏天成有几分相似。

苏天成继续道:“白贤侄,你若是不信,我可以当着众人的面滴血认亲。”

白霜拱手道:“苏世伯好手段,白霜无话可说,既然苏世伯愿意履行婚约,那我就将新娘带走了。”

“贤侄这是哪里的话,娶亲是大事,正好天下群雄都在,可以给你们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不必!小侄是个急性子,着急洞房,就不和苏世伯磨牙了。”白霜拉起苏轩思的手便往外走。

众人哈哈地笑着,就像是看着一条夹着尾巴逃走的丧家之犬。

落天英也在笑,只是他在笑自己,输了,真的输了。白霜真的娶走了苏家的二小姐。

想在想来,白霜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苏家的二小姐,苏轩窗。

白霜拉着苏轩窗的手,走路不急不慢,只是他的手握的很紧,生怕苏轩窗会溜走似的。

白衣拉着红衣,在人群的嬉笑声中穿过,他们在看小丑,却不知道,白霜心中的欢喜,白霜都快压抑不住自己的步伐,想要抱起苏轩窗赶快回到白家。

正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

白霜不想在路上浪费太多的钱。

离开了苏府,走在大街上,二人是吸引了来往人群的目光。

“这是那家的新娘子?居然和野男人私奔了!”

“私奔的女人就该浸猪笼。”

白霜无所谓,这是他的老婆,明媒正娶的老婆。苏轩窗觉得自己脸皮已经很厚了,可是在路人的指指点点中,还是不由地脸红。

一辆马车挡在了二人的前面,驾车的是落天英。

“上来吧!”

没有客套,白霜抱着苏轩窗就上了马车。白霜看着苏轩窗羞红的脸颊,忍不住想要亲上去。

“我这是马车,你们还在路边呢!想洞房我快一点回白府就是,都等了十年了,不至于这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吧!”

白霜松开了苏轩窗的手,苏轩窗害羞地坐到了马车的另一侧。

落天英说着自己会很快,但是他驾驶的马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

“你能快点吗?”

“不能!”落天英继续道:“怎么着急洞房啊!忍着!就是要你看着新娘子,能看不能动,急死你!”

落天英爽朗的笑着,白霜无奈地摇头,这个落天英就是一个十足的混蛋。

马车走的再慢只要是往白府去的,总是会到白府的。白府的老仆白果走了出来,他不敢相信少爷真的带了一个新娘子回来。

只是这个新娘子不是白家的二小姐。

“果伯,你带少奶奶去吃饭,她应该饿坏了。”

苏轩窗低着头不敢看白霜,她想说自己不饿,可是咕咕叫地肚子出卖了她。

落天英跟着白霜要进白府。

“你没事可做吗?”

“有啊!恶心你,就是我要做的事情。”

“白府不欢迎你,你可以走了!”

“别这么绝情啊!今天是你大婚,我总能喝到一杯喜酒吧!”

“我们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离开苏府之后,这就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了,我们已经是熟人了。我的肉都不用烤,已经全熟了,可以直接吃。”

白霜叹息道:“你真是我命中的劫数。”

看见白霜的叹息,落天英就欢喜,像是再吃绝世美味。

今天是白霜大喜的日子,落天英作为唯一的客人,自然不会放过白霜。推杯换盏,地上已经有了两个大酒坛子。

“白霜,自我下武当上以来,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难以对付的人。”

“你也是我离开短松岗之后,第一个觉得膈应的人。”

“能让你膈应,我就开心,比喝十坛美酒还开心。”

“少吹牛了,你能再喝一壶酒都算你厉害。”

“拿来!酒壶拿来,今天必须让你承认我厉害。”

“好了!算你厉害,今天就喝到这里,我该洞房了,这一刻我等了十年,不想再等了!”

落天英醉倒了,嘴里还喃喃自语道:“你知道我厉害就行!下次喝趴你!”

山羊胡子又在笑,这次他的笑声不像夜枭,像是一只温柔的小猫咪。“陆老弟,你养了一个好儿子啊!贪得无厌啊!”

阿答的断手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拍了三下,像是认可了我的做法。

我更加害怕地躲到了阿答的身后。

山羊胡子还在笑,他的笑声很渗人,就像是小姨常说的夜枭的声音。

我叫陆寻,正坐在书桌前,用手划去了挂历上标红的日期——九月八日。

“是个感知敏锐的小家伙,我叫陈广元,因为考中了进士,你也可以叫我陈进士。不过你阿答,希望你叫我师傅。”

阿答没有说话,他的脸还是像染了墨水,不过眼睛却闪闪发亮,就像是陈广元说的那样,希望我叫师傅。

“进士师傅在上,受徒儿一拜。”

“去成佛!”

年仅十四岁的我并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当我再见到阿答的时候,阿答已经没有了双手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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