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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5流之辈乞丐

  • 作者:乱世用重典
  • 类型:历史
  • 更新:2022-01-12 20:18:38
  • 字数:7074字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把噬心种这个隐患处理掉。

噬心种在之前就说过了,像一个生命一样,渴望着鲜血,就像饥饿的婴孩,无知懵懂,只知道吞噬鲜血。

不久前洗澡的时候,你猜怎么着,那黎山歆嘴里喊着都是你的人了,今晚就直接做了吧。

有道是都跟着你了,自然是你的人了。

李百一袭轻薄的粗布大衣,床的左侧是抱着被子,皱着眉睡的正酣的黎山歆。

自己可还没有逛遍长安城的三大楼啊!

无论是大,还是,那怕只是简单的夫妻对拜一下也好,仪式是必须的。

黎山歆是妖族人,有这种观念李百是理解的,但理解归理解,主动权必须在自己的手上。

这种生命很是奇妙啊,李百前世作为一只理科男,自然是知道生命的基本单位是什么的。

自己没什么朋友,江湖上有几个兴趣相投的人,到时候倒是可以邀请来参加婚礼之类的……

等等,自己才二十多岁,是男儿大好青春的时候,这个时候谈婚论嫁……

那就是细胞。

噬心种一眼望去,就只是光团,内部猩红的颜色翻涌着,不断鼓动想要突破李百的压制。

这东西该怎么处理呢……

这个仪式,李白打算留到回京城再说。

既然是魔道手段培育出来的,自然是和魔道有关了。

魔道自古以来就和仙道不分家,二者基本是同出一源的,只不过方向不同。

炼丹?炼器?阵法?修炼还是别的?

亦或者都可以?

最后思来想去,李白都没能相处如何处理这个噬心种。

只能将其和黑剑放在一起,借用黑剑的煞气来压制噬心种,让其不能动弹分毫。

算了,就先这样吧,就是不知道会不会饿死。

难不成还要喂这东西血液吗?

就如此,李白和黎山歆同床共枕,大被同眠,沉沉的睡去。

一夜无言。

一夜好眠。

……

“啪啪啪……”

夜深人静之时,一阵细碎的踩踏声响起。

一座瓦房的屋顶上,两道身影潜伏在上面。

“气息就在这附近了。”其中一道黑影小声道。

“噬心种被压制住了,范围我只能锁定在这个县里。”

“这就麻烦了,没想到去浪仙门一趟直接就被偷家了,真是该死。”

另一道身影语气带着愤恨。

“而且那狐妖的尸体也被带走了,是个识货的人,知道这是妖族。”

“走,继续找,我就不信有人能一直压制住噬心种,噬心种越是饥饿,反抗力就越强。”

“嗖嗖……”

两道身影闪走只留下细碎的瓦片飞起。

……

是日,早晨,黎明刚至。

李百是被街道上传来的吆喝声吵醒的。

客栈就开在一条十字路口,两边零零散散的开着一些商店,里面就有一些早餐店。

能听到吆喝声并不奇怪。

说起来,肚子也有点饿了,吃个饭先。

李百看了眼身后,用力的推了推全身都裹在被子的黎山歆。

黎山歆嘴中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动了动但丝毫没有起床的样子。

李百无奈的摇摇头。

算了,看看杨物常去不去。

思考间,李百穿起鞋子,推开房门来到隔壁间。

没错,杨物常就住在隔壁,本来打算的是黎山歆住一间,李百和杨物常住一间。

可黎山歆非要赖着和自己住一间,没办法,那就只能让杨物常住另一间了。

李百抬手屈指敲门。

“咚咚咚。”

屋内没有反应。

“咚咚咚。”

李百友敲了一遍,屋内还是没有任何回应。

“砰!”

李百伸手用力推开了房门,只是没想到房门根本没有锁。

李百扫视了屋内一圈,发现杨物常并不在这里。

人不在?哪去那里了?

想了想,估摸着是起的比较早,自己先出去了。

就如此,李百只身一人下到客栈一楼。

客栈一楼是饭店装扮,摆满了饭桌,此时的秦安客栈生意倒还不错,有五六个桌子都有人坐。

李百刚一下到一楼,就有一个小二迎了上来。

“客观,是要吃早饭吗?”小二微微弯着腰,脸上带着掐媚的笑容。

李百摆摆手,道:“不用,我出去走走。”

说着李百就往客栈外面走,小二也没说什么,转身继续去做自己的事情。

客栈里也有早餐,油条、包子、粥、油饼等等,都有,种类很丰富。

不过李百打算去街上逛逛,当时闯荡江湖的三个月里,李百就很喜欢穿行在热闹的市井之中。

市井小地,既不华美,也无任何诗意可言,但李百就是喜欢这种带着浓厚生活气息的地方。

就像前世那充满老大妈讲价声音的菜市场一样。

就如此。

溜达了一圈下来,李百口中已经叼着了一根糖葫芦的签子,至于糖葫芦,已经进肚子了。

手中还提着用油纸包着的包子和油条,豆浆也在店里喝了一杯。

路边的小笼包也是真的好吃,而且价格和现在相比较,那是真的便宜。

酒也打了一壶,是味道醇厚的水酒。

李百酒量一般,但挺喜欢喝酒,不过喝的很有节制,当然了,就算喝醉了也能用内力解救。

内力是气血的另一种说法,酒精能麻痹神经那只要将酒精逼出体内即可,调动气血很简单就能做到。

早餐也吃,该打包的也打包好了。

是时候回客栈,黎山歆那个懒鬼现在估计也还在睡。

唉,要不是走的时候在水河帮那里拿了些银两,说不定这次出来要露宿街头了。

李百迈着大步向客栈的方向走去,忽然,一道身影挡在了李白身前。

“大哥,行行好,给点吃的吧,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李百低头看去,一个乞丐弯着腰,手捧着一个破碗站在李百身前。

乞丐一身灰扑扑的破烂衣裳,头发杂长又凌乱,脚上穿着草鞋,脸上带着物污渍,看起来很是落魄。

李百也没多想,伸手将油纸里的一个大肉包放在了乞丐的碗中,侧着身子和乞丐擦肩而过。

乞丐见李百给了个包子,也不管李百是背对着他的,连忙躬身道谢。

李百笑了笑,也没放在心上,只不过这个乞丐不仅是个男的,而且有手有脚……

唉,算了,就当是做好事,积点功德吧。

虽然李百并不会看不起乞丐,但那里都有等阶之分,古代也分三教九流。

乞丐,就是下九流中的第五流,一般被称为打狗。

下九流谓之:衙差、梆、时妖、打狗、脚夫、高台、吹、马戏、娼妓。

乞丐也身居下九流,被人所瞧不起。

不过虽然这是异世界,但这个世界也有乞丐的组织,也叫做丐帮,不过这个世界的丐帮势力要远弱于前世那个丐帮。

大概是因为盛世,乞丐的数量并不算多吧。

……

乞丐见李百不断走远,一只手端着破瓷碗,另一只手也不顾手很脏,直接抓起大肉包往嘴里塞。

乞丐脸带疑惑。

这个家伙,身上魔道的气息十分浓重,但靠近后却一丝灵气也探查不出来。

真是矛盾……

按理来说,连魔道气息都掩盖不住,那更别想隐藏实力,既然一丝灵气都探查不出来,那只能说明……

这人并不是魔道修炼者。

气血浓郁,武者吗……

乞丐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大口吃着包子,一边转身离开,没入茫茫人海。

……

“杨物常,你去哪了?之前我去你房间,人都不在。”

李百一上到二楼,就看到了站在房屋门口的杨物常。

而且杨物常站的还是自己房间的门口。

杨物常抬起了手,似乎正要敲门,见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连忙看去。

“李哥?”

杨物常看到了李百手中的早点,发觉李百这是去买早点去了。

当即,杨物常笑道

“我是读书人,起床起的比较早,怕打扰你睡觉,没好意思敲门,一个人客栈的后院朗诵《诗文》了。”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你不在房间,吃早餐了没,没的话,一起来吧吃早餐吧。”

说着,李百走上前,推开了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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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百也能感觉的出来,这个噬心种不简单。

虽然具体作用李百并不知道,但噬心种的价值却是知道的。

乱丢肯定是不可能的,这玩意随便丢的话,没有东西压制它估计一天的能屠光一个村的人。

一直压制也不是个办法,费神费力。

半夜,李百盘坐在床上,借着油灯的光注视着掌心间的噬心种。

至于将其杀死,李百想过,但是很快就否决了这个念头。

将其杀死,固然是稳妥做法,而且也不用费神去思考如何压制,或者其它处理方式。

但是,这东西能让两个魔道修炼者如此费心费神的培育,肯定是种珍惜之物。

李百当然是没有同意的,虽然这是古代,但自己的灵魂是来自一个现代的世界。

在李百的心里,一个女子如果真心愿意跟随你,或者这样说,愿意嫁给你,那就给她一场婚礼,或者说,一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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