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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6 章 神棍(4)

  • 作者:圆圆的望月砂
  • 类型:情感
  • 更新:2021-07-01 05:40:43
  • 字数:5104字

所以如果不是担心原身一直没有结婚没有人养老,加上原身确实从小颜值一直在线,可能在陈家人口里出现的几率还没有地里的庄稼多,毕竟不稀罕啊!这不是不团结,而是没事看自家人笑话还不如多种点地来得更好。

农活不等人,特别是在基本靠人力的时候,不过队长那是深刻明白什么叫分工合作,什么叫多劳多得,干得多工分也多,所以陈家村在队长思想教育和合理安排双重合击下,村子在农活这一块一直很和谐,除了知青。

沈墨不是不想提多点肉或者其它什么的,问题是送给堂哥的肉全都是猪腩肉有点不现实,主要是理由有点不好找,虽然只有堂哥知道他的职业有点特殊可能会自行脑补给他找出个好理由。

其他亲人只是知道他和他师父是见过世面,手里有点钱的人,所以沈墨还能推说有人脉能买到猪排还行,毕竟都是骨头,大家都嫌弃,这时候还不如特殊年代,总有人会私底下做些什么,只要路子能买到是真的一点都不稀奇。

第三天半夜,沈墨提溜着半扇猪排和他的口粮以及一袋红糖还有奶糖像做贼多过送礼的来到堂哥家,幸好没有哪位好心人半夜一声吼,要不然沈墨好奇心起突然想感受鬼祟样是什么感觉岂不是得吓坏花花草草?

所以陈家人少有的长寿以及总是出现老年得子稀有现象,比如堂嫂那个小儿子,还有原身,如果换一个地方可能都会出现对老年得子的那个子宠的不行的情况,但是换成在他们村就不一样,凡是什么多了都不稀罕,所以再小也好,陈家该打该教都没有少过。

当然更主要是即使堂嫂真的舍得花钱,别说猪肉了,农忙时知道身体才是本钱的本村那是鸡蛋都不一定买的到,这对一心想给沈墨补补的堂嫂来说真是巧妇无米。

要问堂嫂为什么对沈墨那么好,那是因为在没有老蚌生珠生出小儿子前曾经流过一次,恰好那时候伤心的堂嫂有点癔症的时候被奶萌奶萌的原身抱了一下,那一刻的温暖突然暖了堂嫂冰冷的心,可能真的是缘分,在谁也没发现的时候,堂嫂就这么的不药而愈,也把原身当作她那没缘分的孩子。

这不,沈墨趁着好不容易的休息日,一大早翻出干净的衣服,打扮的帅气逼人的提溜着原身的钱准备出外大采购一番,那个兴奋劲啊!

说到老蚌生珠,这就不得不提一句,陈家人是真的有老蚌生珠的优良传统,别管陈家人娶的是哪村人,非常奇特,明明都不是同一个姓更没有不是血缘关系,可是嫁过来的女人最少有一半都老蚌生珠,还各顶各的母子(女)平安,偏偏嫁出去的陈家女全都没有遗传到老蚌生珠这传统,不得不说陈家祖先选的住址是真妙啊!这也是那位原身师父最后选择这里作为养老之地。

当然,陈家村也有几户外姓人,甚至只是恰巧同姓没血缘的也有,比如那家重男轻女让外村人误解是他们族人的陈家,不过不知怎么的,这个地就只旺陈家人。

都要赶上二侄子家那不满八岁的小女儿,眼里一样是满满对集市的向往,身为颜粉的堂嫂撇下晒的辣眼睛的儿子们和没有原身小时候可爱的孙子孙女,非常不给身后一脸怨气的儿子,拉着全村最帅的那条仔——沈墨和几个儿媳妇,浩浩荡荡的去每月初一,十五农村特有的集市,完全不在意在家几座蹲蘑菇画圈圈的望妻石。

在集市上,沈墨找了个借口和堂嫂她们几个分开,可能是沈墨好几个世界都没见过这种乡下大型“聚会”,顶着一张帅脸左看看右看看,好像早已经把他过来干什么的原因忘的一干二净。

事实上这个年代的农村集市没有什么好看,既没有皇帝霸霸那时候的绚丽多彩,也没有二叔家的新奇科幻,更没有仙界那热闹的收租盛况。

而原身从小就长的非常可爱,那时候原身无父无母,加上超级奶萌水汪汪的小眼睛揪着你的时候,身为耿直的颜狗的堂嫂那是爱的不行,如果不是跳出来个师父,堂嫂说不定就真的当作小儿子养了下去。

不得不说,沈墨从一个被关小黑屋踩在悬崖边的疯子再到现在童心未泯,阳光般爱闹的心情,不得不说,这一路少不了那些世界爱他护他的长辈们。

虽然他是第一次想看看有什么办法维持原身人设——半仙,主要是难度高点他觉得好玩,可是这种时候还是别拿这种理由吓他那快要退休的堂哥了,所以……去县里得找什么理由才行?

苦思冥想的沈墨绝对不会知道,他心血来潮的打扮一番惹来了多少人的眼,招来了多少桃花,本来这具身体底子就好,加上因为跟着有真本事的师父,所以吃的穿的就比这个年代大部分的人都要好,更何况还有沈墨累世以来的气质,说句实话,如同阳光一般惹眼的他,不招来各色眼光都说不过去。

不是鸡蛋这些农产物,就是竹编凉席什么的手工艺,至于其它,看看那人满为患,沸沸扬扬的供销社就知道该去哪里买其它的所需,身为本文主角的沈墨是当然没有想过和各位大妈们挤,毕竟一个不注意力度就要造成事故而不是故事里,不过那黑市也别想了。

不说集市日是人有多傻黑市才摆在这种地方,单单真谁也比不过的土豪墨就没有必要去,他要什么在位面系统就能买到,出来也就是看看这个地方能买些什么,到时候再去系统那买就行,反正那每年的税收他基本没用过,沈墨这心思万幸没有别人知道,要不然真得招打。

农活做了多久,堂嫂就补了沈墨多久,虽然在沈墨强烈抗议下只能做中午那餐,不过堂哥们包括三个侄子都没有怨言,但是沈墨也不是真的情商欠费,加上他们家还有两个侄媳妇和孩子,所以也只吃了两天午饭。

不过沈墨是真的想不到在三姑六婆口中貌似非常热闹的集市就买这些东西,就这,沈墨都来来回回逛了好几圈,最后除了买了点鸡蛋外他什么都没有买到。

小鸡小鸭他又不养,猎物又没有,蘑菇凉席什么的买了估计堂嫂都要嫌弃他乱花钱,供销社他为了别人的安全也不能挤,所以沈墨是真的想不到,身为真土豪,富NN代的他居然还有买不到东西的一天。

手握金矿无处用就是沈墨真实写照,沈墨就不得不考虑要不去县里看看?不过去县里得要介绍信,他该拿什么理由忽悠…呸,是什么理由让队长同意?

实际上他本来是有想过拿出更多的东西,不过在此之前听到一包红糖都能称为送礼佳品的时候,一直没有缺过东西,过的也确确实实是“真”锦衣玉食的沈墨突然懂了那句何不食肉糜。

所以最后沈墨只是提了这段时间农忙的口粮和半扇猪排还有一袋红糖和奶糖而已,就这,如果不是沈墨坚持,堂嫂说不定只收口粮和猪肉,这还是因为堂嫂知道这么大块猪排不收,沈墨一个人也吃不完,加上天热也容易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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